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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预定类小程序开发定制

开封预定类小程序开发定制

发表日期:2022-11-13 16:57:33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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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小程序这个要根据商家的具体需求,对小程序的每个页面每项功能去开发,所以开发周期长,价格也在数万至十几万不等,更适合大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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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看其案例,如果一家公司连一个软件开发的案例都没有,要么是刚刚成立的新公司要么是公司刚刚开始做这一块的业务,无论是哪一个都说明这家公司项目经验不足,实力很难评定,如果合作很有可能做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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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流量主.小程序开发,一定要先开流量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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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个是没有一定的关系的。

2. 小程序开发根据自己的需求单独进行开发即可。



网友:开封预定类小程序开发定制

关于对《开封市“明星夜游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 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抓好《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汴发〔2019〕8号)精神落实,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建专班,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开封市“明星夜游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封市支持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奖励办法(试行)》《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封市舞台艺术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等5个配套文件。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2020年2月20日17时前提出,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有关《开封市“明星夜游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封市支持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奖励办法(试行)》《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修改意见发送至:

电子邮箱:kfwhcy@163.com

电话:(0371)23898360 联系人:石 杰

2. 有关《开封市舞台艺术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的修改意见发送至:

电子邮箱:kf3876204@163.com

电话:(0371)23877860 联系人:张 华

附件:1.《开封市“明星夜游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2.《开封市支持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奖励办法(试行)》

3.《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4.《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5.《开封市舞台艺术精品奖励办法(试行)》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7日

开封市“明星夜游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快全市旅游新业态培育,拓展旅游产业链条,提升开封夜游经济活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根据国家政策及《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汴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明星夜游项目,是指依托我市品牌景区、特色街区、知名夜市、演艺剧场(剧目)、民宿酒店等,提供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娱乐购物等夜间文旅消费服务,并具有良好市场口碑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文旅产业项目。申报类别包括并不限于景区夜游、演艺、灯会、船游、街区、酒吧、书吧、茶吧、夜市等。每届评选命名的“明星夜游项目”中每种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三条 “明星夜游项目”的评选认定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负责,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协办,原则上每两年组织1次。

第四条 “明星夜游项目”的评选认定遵循“注重内涵,特色突出;自愿申报,全面评审;依据标准,科学认定;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定期复核,提升水平;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夜游项目均可参与评选: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单个项目。

(二)制定有专业策划方案、活动方案、中长期发展计划等规划。

(三)功能定位明确,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四)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对开封文旅产业具有较大带动作用;上年度游客接待量或年营收增长率在10%以上(首次参与评选的项目单位不受本项增幅指标约束)。

(五)具有休憩设施、照明设施等较为完善的夜游配套设施,管理维护措施有效,旅游接待条件优良。

(六)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当年未发生重大有责投诉。

第六条 “明星夜游项目”评选按照申报、初审、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评选申报表、专业策划方案、活动方案、中长期发展计划、项目建设和发展情况、项目图片及视频介绍、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佐证材料。

(二)初审。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报市文广旅局。

(三)评审。市文广旅局联合市财政局共同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进入推荐名单的申报单位进行考察、评审,确定入选名单,报市文广旅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命名名单。

(四)认定。市文广旅局将拟命名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发文确定,颁发“明星夜游项目”证书和标牌。获评“明星夜游项目”的单位应将标牌置于醒目位置,并在宣传推广中正确使用。未被认定或被取消“明星夜游项目”命名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牌。

第七条 “明星夜游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激励政策:

(一)按照有关规定,对命名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积极申报、表现突出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将命名项目纳入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项目重点宣传推广项目,在媒体宣传、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三)享受专家团队对包括发展规划、业态打造、产品提升等在内的辅导指导。

(四)适时组织“明星夜游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考察。

第八条 市文广旅局对“明星夜游项目”实行日常监督、动态调整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九条 市文广旅局依照本规定,每年组织对“明星夜游项目”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命名3种。限期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十条 对“明星夜游项目”的考核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二)项目发展计划实施情况;

(三)项目管理、运营及文旅业态融合发展情况;

(四)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命名项目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限期整改:

(一)宣传虚假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因监管失职,造成较大及以上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或破坏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资源、文物安全等重大责任事件;

(三)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的;

(四)项目依托的核心旅游资源品质出现大幅下降、产品及服务质量出现重大瑕疵的;

(五)发生重大有责投诉的。

整改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由市文广旅局撤销其“明星夜游项目”称号,收回证书和标牌,两年内不得再申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封市支持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推动开封文旅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汴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场化运作(仅限社会资本参与),能够切实促进开封文旅产业发展,拉动开封经济增长,提高城市知名度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主要包括:

(一)承接境外来汴两日游、三日游及以上的旅游活动;

(二)旅行社自主外联接待的来汴包机、专列、大巴等旅游活动;

(三)在汴举行的国际国内会议、论坛等重要活动;

(四)文化旅游企业(含民办非企业)代表我市参加的国内外重要展会、推介会、艺术品交流会等;

(五)在本市国家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中,有创新、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子活动。

第三条 开封市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的评选奖励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负责,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协办,每年组织1次。

第四条 开封市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的评选奖励实行公开征集、据实申请、择优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 奖励申报单位包括旅行社、会奖公司、酒店住宿、旅游商品企业等文旅企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含民办非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三)活动主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产业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市场反响和社会效果。

鼓励旅行社承接政府机关的会议、会展、商务等活动。

第六条 支持旅行社承接境外来汴两日游、三日游及以上的旅游活动,奖励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一)奖励条件:年度内在境外市场大力推广开封两日游、三日游旅游产品,为我市输送的入境游游客数量在5000人以上,且每人在汴游览不少于6个收费景区并住宿2日及以上的本地或外地旅行社。已申请旅游专列、大巴、包机等大型团队奖励的入境游游客人数不计入为我市输送的入境游游客人数内,奖励资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标准:按照年度输送的入境游游客数量进行奖励,年度输送的入境游游客数量达到5000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5000人基础上每增加500人,增加奖励2万元;

(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填写相关申请表并附一式三份入境游游客的姓名和护照号并盖章确认、景区入园单并注明人数、景区出具的正式机打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酒店住宿的正式机打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人数和住宿的具体时间,凡不具备身份信息上传条件的住宿场所不予确认。

第七条 支持旅行社自主外联组织接待来汴旅游包机活动,奖励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一)奖励条件:本市旅行社自联的入境旅游包机团队,单团人数在120人以上,从河南航空口岸入境,在开封游览不少于3个收费景区并住宿不少于1日。本项奖励人数不计入为我市输送的入境游游客人数内;

(二)奖励标准:对旅行社年度内自主外联组织接待的旅游包机在10架次以内的,每架次奖励3万元,超过10架次的部分,每1架另奖励2万元;

第八条 支持文旅企业、社会组织在汴举办国际国内会议、论坛、文化产业博览会、行业大赛等重要活动,奖励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一)奖励条件:提前20个工作日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报备,本市以外嘉宾不少于50人,市场化运作,我市财政未给予补贴的国际国内会议、论坛、行业大赛等;

(二)奖励标准:根据活动的规模、重要性、实际效果以及对开封文旅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申报单位投入的宣传营销、运营管理、嘉宾服务、设施搭建等费用,按比例不超过20%、总额不超过3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方相关授权材料、往届会议活动相关材料、市文广旅局备案文件、会议手册(含日程安排)、活动报告书、嘉宾名单、活动现场照片、新闻报道、宣传营销、运营管理、嘉宾服务、设施搭建等费用的财务会计资料等材料。

第九条 支持文旅企业、社会组织代表我市外出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推介会等,奖励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一)奖励条件:经市文广旅局批准,注册地在开封的文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代表我市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推介会;

(二)奖励标准:标准展位按展位费、参展产品运输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标准展位补贴合计不超过5万元。特装展位及非常规展位按展位费、设计费、参展产品的运输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特装展位补贴合计不超过20万元。参加会展获奖的,可在原补贴基础上,适当上浮补贴标准,提高上限不超过总补贴费用的10%。参展并实际产生相关费用,未能提供有效财务凭证的,经市文广旅局组织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文广旅局组织参展名单、会展通知、参展指南(含日程安排)、展位租赁费用、设计费用、参展产品的运输费用等财务凭证、获奖证书、参展活动新闻报道、会展现场照片等材料。

第十条 支持文旅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我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奖励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如下:

(一)奖励条件:在菊花文化节、清明文化节、开封大宋年文化节等重大活动中有创新、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子活动;

(二)奖励标准:根据活动的资金投入、活动规模、重要性、实际效果及对开封文旅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举办单位实际产生费用的20%、总额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三)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活动报告书、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相关费用财务凭证等材料。

第十一条 开封市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的奖励评选按照申报、初审、评审、奖励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奖励资金申报书(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是否取得其他政府奖励资金支持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初审。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对资料完整、属实的报市文广旅局。

(四)奖励。市文广旅局将拟命名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文广旅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核发奖励资金。

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由市文广旅局取消奖励,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拨付奖励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财政收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二)虚假承诺;

(三)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四)违反旅游、财经法律法规,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

(五)被举报并被查实的。

第十三条 对本办法施行当年未提前向市文广旅局报备的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可适当放宽材料要求,无需提供市文广旅局备案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快全市旅游新业态培育,进一步丰富文旅产品体系,拓展旅游产业链条,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汴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在开封市境内,依托我市各类旅游资源建设的能够为研学旅游、文博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工业遗产旅游、智慧旅游等新型文旅活动开展提供服务接待和配套服务的场所或企事业单位。每届评选命名的示范基地每种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三条 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负责,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协办,原则上每2年组织评选1次。

第四条 评选工作遵循“注重内涵,特色突出;自愿申报,全面评审;定期复核,提升水平;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申报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法人机构,联合申报者法人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应确定牵头单位。同一个申报项目(景区)具有多种符合条件的新业态旅游活动开展方式的,应当以一种为主进行申报。

(二)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旅游活动开展形式,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方面成绩显著、在本行业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意义。

(三)有具体的展示项目、体验内容和服务场所,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四)企业发展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国土、规划、文化旅游等相关建设要求。

(五)上年度接待游客数量在5000人次以上。

(七)当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有责投诉事件。

申报智慧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的,应具备在线预订、在线推送、智能服务、智能监控等面向公众的线上服务能力,实现基础数据、监控数据、活动数据、客流数据等与上级智慧旅游平台的实时对接。

第六条 示范基地由市文广旅局认定和管理;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本辖区示范基地的日常业务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七条 示范基地评选按照申报、初审、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评选申报表、企业发展概况、中长期发展计划、图片及视频介绍、重要奖项荣誉、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佐证材料。

(二)初审。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报市文广旅局。

(四)认定。市文广旅局将拟命名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发文确定,颁发“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证书和标牌。获评“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将标牌置于醒目位置,并在宣传推广中正确使用。未被认定或被取消“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命名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牌。

第八条 “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可享受如下扶持激励政策:

(二)将命名项目纳入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项目重点宣传推广项目,在媒体宣传、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文旅交流活动。

(四)适时组织示范基地负责人进行培训考察。

第九条 为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对获评省级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条 示范基地资格有效期3年。市文广旅局依照本规定,每年组织对“示范基地”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3年期满后,示范基地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市文广旅局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可继续使用证书和牌匾;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基地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开封市文化旅游新业态示范基地”资格,收回证书、牌匾,两年内不得再申报。

(一)宣传虚假文化旅游产品信息,损害消费者利益,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四)违反有关规定,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服务;

(五)从事未经审批的不正当经营项目或项目品质明显下降被摘牌或降级的;

(六)其它经认定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封市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充分挖掘开封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开封文创产品设计、研发、销售,加快培育壮大我市文创产业,提高旅游综合效益,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汴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文创精品,是指集合有原创设计、品牌故事、地域特色、创新工艺或新技术的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产品类别包括并不限于文博类、非遗类、工艺美术类、特色小吃类、数字多媒体产品类等。

第三条 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认定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负责,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高校协办。

第四条 旅游文创精品评选认定遵循“注重内涵,特色突出;自愿申报,全面评审;依据标准,科学认定;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定期复核,提升水平;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开封旅游文创精品的参评主体为开封市范围内从事文化、旅游、科技、餐饮产品开发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参评旅游文创产品应具有显著的地域特色,富有开封旅游、历史和人文等元素,具有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时尚性。原则上是已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物产品(包括数字化产品)。

第七条 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按照申报、初审、评审、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高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评选申报表、产品简介、销售情况、图片及视频介绍、所获荣誉、项目申报者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相关专利权属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初审。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报市文广旅局。

(四)认定。市文广旅局将拟命名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发文确定并公布。

第八条 入选开封旅游文创精品的产品和企业,可享受如下扶持激励政策:

(一)对被命名的旅游文创精品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将命名的旅游文创精品纳入全市文旅宣传计划,优先参加媒体宣传推介,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文旅交流活动。

(三)支持旅游文创精品拓展景区、电商平台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四)协助入选产品和参评产品做好版权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相关专家对研发企业和个人进行专业培训指导。

第九条 开封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实行常态监督、动态调整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开封旅游文创精品命名认定:

(一)申报材料及有关数据有造假行为;

(二)经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产品侵犯其它作品的知识产权、宣传虚假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对认定产品进行重大修改,并擅自利用原旅游文创精品称号扩大宣传的;

(四)其它经认定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封市舞台艺术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方案》《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舞台艺术精品”是指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政府类舞台艺术赛事奖项的作品、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舞台艺术作品。

第三条 由我市宣传、文广旅(文旅)、文联部门组织推荐参加舞台艺术赛事活动,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舞台艺术奖励项目包括:

(一)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公布的舞台艺术奖项;

(二)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舞台艺术类奖项;

  (三)国家文华奖、梅花奖、金菊奖、荷花奖、牡丹奖、金钟奖;

  (四)文旅部、省文旅厅主办的舞台艺术类展演、比赛奖项;

(五)经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批准的有省级以上文联主办的舞台艺术类赛事奖项;

(六)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舞台艺术作品。

第五条 提名奖、入围奖、展演奖、参与奖、荣誉奖、组织奖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开封市市级戏剧大赛等舞台艺术类重要奖项,参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同一作品获奖,已获过本办法奖励的,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开封市舞台艺术赛事活动获得奖励后,参加省级以上舞台艺术赛事活动获奖,可以重复奖励,用于加工提高作品。同一作品年度内获多个奖项,按规定的最高额度进行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第八条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辖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交符合规定的已获奖证书和获奖正式文件原件。市直国有文艺院团可以直接向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按规定提出申请。

第九条 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把关,提出意见,报市文广旅局。

第十条 市文广旅局组成舞台艺术精品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奖励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报市文广旅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 市文广旅局将拟定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旅局正式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 发现获奖作品、个人以及工作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舞弊行为,应撤销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获得的奖金依法纳税。

第十四条 单位获得奖金的使用,用于艺术创作和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文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开封市舞台艺术精品获奖奖励标准

映象网讯(记者 崔学庆)11月3日上午,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与健鼎科技集团校企合作会议召开。该校党委书记任洪河、校长沈洁霞,校党委班子成员、健鼎科技集团特别助理王景仁、经理丁逸中、课长刘有峻、开封市中华职教社副秘书长杨军等出席会议,学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健鼎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校长王森主持。

沈洁霞致辞。她指出,学校传承百年文脉,从2010年正式挂牌兴办现代职业教育以来,办学规模持续增长,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书写了新的辉煌。2014年,建成河南省首批职业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建成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开启了“双高”时代。她情深意切地说,学校建设发展之所以取得了一些成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该校始终坚持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基点,充分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校企协同育人、互利共赢的道路。健鼎科技集团是一家有实力、有情怀、有担当的台资企业,自2015年双方开展校企合作以来,以共建健鼎学院为依托,合作规模越来越扩大,合作形式越来越丰富,合作成效越来越显著。实践证明,健鼎科技集团是一个优质的合作伙伴。

对于健鼎学院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沈洁霞强调,要把握大局。根据相关总体要求,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把学校办好、把企业发展好。要明确方向。兴办产业学院,是国家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政策导向,是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校愿意继续与健鼎科技集团携手努力,将健鼎产业学院打造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学生创业和继续教育融为一体的多功能体,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要补齐短板。对于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校企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尽快解决,谱写校企合作的新篇章。

王景仁介绍了健鼎科技集团的创办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健鼎成立于1998年,2001年到大陆建设生产基地,现有在职人员3.5万多人。2020年全球PCB企业综合排名第七,销售额达91亿人民币。集团平均每四年新建一个厂,需要大量人才。2015年开始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校企合作,成立健鼎学院,针对集团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目前开设计算机应用、机电一体化、工业分析技术等三个专业,在校生1100余名。健鼎学院为健鼎科技集团储备了高级技术人才及现代化管理人才,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用人部门的高度评价。健鼎学院90%以上的毕业生直接安置到集团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并对有意愿继续深造的学生,免费送入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学习。

双方观看了学校宣传片和健鼎科技集团协同育人宣传片,健鼎学院师生代表分别作了发言,王景仁特助为健鼎学院拨付学生活动经费和设备维护经费,丁逸中经理向健鼎学院学生颁发奖、助学金。

在欢快喜庆的气氛中,音乐学院师生为与会人员奉献了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既表达了对健鼎科技集团各位嘉宾的热烈欢迎,也展示了该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丰硕成果。师生们精湛的职业技能、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赢得了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会议完成了预定议程后圆满落幕。

随后,党委书记任洪河在行政楼301主持召开座谈会,校企双方就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展开交流。健鼎学院院长张宝香就下一步如何办好健鼎学院谈了工作打算,王景仁明确表示健鼎科技集团将继续加大对健鼎学院的资金、技术、人力投入,以更高的标准建设健鼎产业学院,把双方的合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座谈会上,应邀参会的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副书记、副主任、市教体局副局长文柏松介绍了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概况,特别是首先启动建设的中原科教城项目进展情况。健鼎科技集团嘉宾对此表现出了浓厚兴趣,表示将向集团董事会做汇报,积极推动与学校和开封市在更广阔的领域开展合作。

王景仁一行在开封期间,还应邀考察了开封市规划展示馆、自贸区艺术品保税仓、住成电装公司等地,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震、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肖文兴等进行了会谈。王景仁对开封优秀的传统文化、优美的市容市貌、优质的营商环境给予高度评价,对开封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及未来前景给予充分认可,并表示希望能够与开封在实体经济领域寻找合作机会,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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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被客人选中,一次提成至少330元。上钟不允许带手机,不能接私活,更要对客人隐私保密。”小丽是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名失足女,她被称为99号技师。被抓时,她正帮客人洗澡,一小时前还曾接过客,赚了300多元。

2018年6月,在江苏徐州市警方的一次抓捕行动中,小丽落网。和小丽一起被抓的,还有近百名失足女,她们来自不同的夜总会、洗浴中心、酒店、会所,甚至包括少数四五线的小明星。她们虽互不相识,却都是“黑老大”王在清编织的卖淫网络中的一枚枚棋子。据调查,10年间,王在清通过组织16万次的卖淫行为,共赚取了1.2亿元。

随着王在清的落网,一个精心构建的“色情集团”轰然倒塌。今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8月底到9月初,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涉案人辩护律师处了解到,王在清等多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王在清构建的“色情集团”背后,曾牵出当地4名公安局局长等警界官员,在当地引发了巨大震动。

江苏徐州,海天云怡宫、海天净尘私人会所,原来就设置在四星级宾馆海天假日酒店里,如今早已人去楼空。/受访者供图

1色情起点

在整个“色情集团”搭建工程中,王在清始终闪烁其间,尽管其一再表示对部分场所的卖淫行为不知情。

“他喜欢赌博、吸毒,皮肉生意也来钱快。”知情人士透露,在徐州,王在清的名字并不陌生。和他一样知名的,还有他操控的10家洗浴中心、KTV、会所。

开元酒店,就是王在清构建“色情集团”的起点。

王在清的涉足色情行业的行为可追溯到2004年。那一年,王在清24岁。“当时我承包了开元酒店的康体楼,里面有夜总会和桑拿,桑拿里面有卖淫服务。”王在清在警方笔录中声称,承包开元酒店的第二年,他又承包了开元二期迎宾路颐和洗浴,但因为失足女少,生意并不太好。

之后几年,王在清曾到北京发展。但因资金出问题,王在清再次回到徐州。凭借着此前组织卖淫的经验,王在清准备在徐州大展拳脚。

2008年左右,王在清纠结小弟、亲信后,先后在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云龙区,河省开封市等地组织卖淫;获取利润后,他又陆续经营法老王KTV、七星商务会所、北京彩虹等娱乐产业,积累资本。2009年12月,王在清注册成立江苏丰疆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江苏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疆集团),将涉黄产业、娱乐产业和“内保”均置于集团管理之下。

对于丰疆集团,王在清一直引以为傲。对外以经营煤炭生意为主的丰疆集团,不仅成了王在清漂白身份的平台,也成了他打通政商关系的渠道和资金转运点。

在王在清眼里,任何产业都比不上卖淫赚钱来得快。以丰疆集团为依托,到2017年,王在清在徐州市区和河南开封等地,开设了徐州开元颐和桑拿洗浴中心、徐州开元鼎秀会、徐州四季温泉SPA会所、徐州海天云怡宫、徐州海天净尘私人会所、开封开元国会温泉会所等。

在徐州人看来,这些地方的卖淫服务是公开秘密。起初也有周围居民和出租车司机举报过,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在徐州当地,关于王在清背后有强大势力的说法很多。/受访者供图

2规避风险

在当地,关于王在清的说法有很多,更被当地娱乐行业称为“专家”。

王在清将“专家”扮演得淋漓尽致。为了用正规按摩掩饰卖淫服务,王在清在对海天净尘私人会所装修前,特意到南京、澳门考察装修风格。为躲避公安机关查处,装了不少防盗门和密码门。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王在清用其亲属的名字注册过多家公司。其中,紫水晶公司居中管理涉黄产业和娱乐产业的财务,将徐州地区卖淫收入集中在该公司形成资金池,统一供丰疆集团调配使用;之后再将卖淫场所财务与丰疆集团其他产业财务分开设立,在表面上切断了丰疆集团与卖淫场所之间的资金链条关系。同时定期安排人员销毁卖淫场所的账目;通过配车、提供免费住房等方式,豢养“内保”人员保护场子。

当地曾有传言称,在“道上”提到是王在清的人都能赢得几分面子。说是王在清场子的失足女,都要比其它场所的更有“面子”。因为王在清背后有着庞大的政商关系网,出了事都能摆平。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案发,王在清卖淫网络中的百名失足女,共为其非法获利1.2亿元,这成为江苏地区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卖淫集团。

法老王KTV、开元颐和桑拿洗浴中心、开元鼎秀会、四季温泉SPA会所,以前均设在云龙湖景区的五星级酒店开元名都大酒店内。/受访者供图

3会员制服务

徐州四季温泉SPA会所和徐州海天净尘私人会所,是王在清卖淫网络上最重要的一环,也是王在清的聚宝盆和私人接待场所。会所的人都知道,王在清并不经常在这里出现。

四季温泉SPA会所位于徐州著名景区云龙湖风景区内,其配套的开元名都大酒店是当地较为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这里也是王在清谈生意、做接待的主要地点。名气最大时,山东、安徽等周边城市的许多老板,都是四季温泉SPA会所和海天净尘私人会所的会员,其中不乏政府官员。检方证据材料中提到,在涉案场所的账本上发现,至少有16万笔收入与卖淫行为有关。

据丰疆集团部分账本显示,仅四季温泉SPA会所和海天净尘私人会所,每天就能给王在清带来至少2万元的纯收入。王在清的得力助手杨某交代,四季温泉SPA会所和海天净尘私人会所是会员制场所,客人必须充值1万元以上才能成为会员,只有持卡才接待。实行会员制一方面是为了尽快收回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稳定客源。

据了解,这些会所对服务员、失足女的仪容仪表、培训站姿、礼貌用语、服务流程、工作时间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上班期间一律穿灰色短袖衬衫、黑色裤子的工作服。失足女要求整洁、卫生,上班时间是每天下午1点到凌晨2点。其中,会所一楼二楼为普通洗浴中心,一楼仅设男性浴室。如果客人有特殊需要,由一楼服务员将其送上电梯后,由二楼服务员交给三楼服务员安排;三楼服务员会将客人带至房间,并安排卖淫人员和“内保”人员放哨。

为了方便客人挑选,场所内的失足女有一个专门设置的休息区,没有顾客的失足女都在等待区里面。这个集团所招募的失足女要求是身材好,颜值高。所有失足女都由技师经理统一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全系列服务项目。

一位曾经到会所嫖娼的顾客称,洗浴中心最通行的是包间制,客人可以要求失足女陪着洗澡,根据套餐不同,可提供的服务也不同。

同时,王在清还注册办理了多个POS机,实行单独管理失足女和财务工作的制度,以规避风险。

在王在清控制下的丰疆集团宣传册中,洗浴中心、KTV是重点宣传内容。/受访者供图

4编号管理

在王在清看来,庞大的网络需要严格的管理。在各地考察后,王在清对上下班的考勤、现场的服务流程、卫生流程均制定了严格规定。失足女们每个都被编号,并要学习管理制度;每个场所也各有各的管理制度。

在王在清制定的众多制度中,不仅包括约束服务员的制度,也包括管理卖淫技师的各项制度、应对公安检查流程等制度。比如现场服务员和技师不能互留联系方式,部门之间不能相互打听信息;现场不可以出现避孕套、性工具、情趣内衣等与卖淫有关的物品;前台安装警报装置,一楼服务员可通过对讲机喊话或按警报;卖淫技师不能带手机,不能接私活,按要求上下班,上下班走安全通道,不能走前门;请假必须经技师经理同意,不能和客人发生冲突,不能和会所服务员及其他员工处对象。如果因为技师原因导致客人拒绝买单,客人消费由技师垫付。KTV会所规定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间及奖惩制度,采用层级式管理,不能越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不得顶嘴。

除了规则制度外,王在清对失足女的提成也做出明确规定。以680元为起点,失足女可拿到四到六成的提成费用,但绝不允许接私活。2010年夏天,开封开元国会温泉会所温泉部经理黄某彬、主管文某私自联系会所外失足女到开元客房部为客人提供性服务,会所负责人陈某龙得知后向王在清汇报。王在清、陈某龙以开会为由将黄某彬、文某骗至丰疆集团总部,强行将二人关押在办公室内不让离开,先后以殴打、辱骂、恐吓等方式对二人进行审问。直至次日黄某彬、文某承诺“上缴非法所得”后,才让二人离开。

失足女小丽供述称,“几乎每个人每天接客都在3人以上,多的达到七八人,平均每月收入两三万元。到开元的嫖客基本上都是有社会地位的人,也是腐蚀官员的手段。”

江苏徐州,位于老东门时尚街区的七星商务会所早已停业。/受访者供图

5吸毒淫乱

在王在清的运作下,旗下卖淫场所每月纯利润就可达500万元以上。这些钱除了用作偿还贷款外,更多的是用于个人消费。

赌博和吸毒,是王在清的爱好。

检方查明,2017年6月15日,在徐州海天净尘私人会所888帝王房,王在清与江某某吸食毒品,王在清还安排失足女周某乙和闫某某到场,后四人进行淫乱活动。在周某乙离开后,王在清又安排失足女徐某某到场。王在清以金钱引诱徐某某、闫某某吸食毒品。之后王在清和江某某、徐某某、闫某某进行淫乱活动。

2017年10月中旬的一天,王在清联系张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后,在徐州开元名都大酒店预定的房间内,王在清和江某某在该房间内与失足女张某某以及另外一名失足女进行淫乱活动。期间,王在清容留张某某吸食毒品。同年12月5日,王在清在徐州开元名都大酒店预定房间并购买毒品后,安排失足女许某某、刘某甲、刘某乙到预定房间提供性服务。王在清、周某乙、王某乙先是在该房间吸食毒品,在此过程中王在清等6人进行淫乱活动。

在王在清的价值观里,吸毒和淫乱都是为了寻求刺激。在寻求刺激的同时,也与利益关系人结成了同盟,能为其在徐州的生意稳定根基。

但对于聚众淫乱的指控,王在清并不认同。

王景称为阻止王在清从事卖淫活动自己曾割腕自杀,但王在清依然我行我素。/受访者供图

6割腕相逼

2012年,经人介绍王在清认识了妻子王景。在王景眼里,王在清温柔、情商高、体贴人,是理想的丈夫人选。2013年10月,与王在清结婚后,王景进入丰疆集团工作,并在王在清要求下管起财务工作。

在员工工资里,一项关于技师提成的支出引起了王景的注意。几经询问,她得知这笔开销主要是为了支付失足女的工资。由此,两人产生过几次矛盾,在丰疆集团闹得人尽皆知。王景甚至通过割腕自杀的方式阻止王在清,但没有任何效果。

为了安抚妻子情绪,王在清曾在写给王景的保证书中写道:“要改变做人做事的方式,不再欺骗王景,一旦出事由其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绝不拖累王景和子女。”但事实上,王在清一边给妻子写下按着血手印的保证书,一边告诉小弟们另起炉灶。

王志清在供述中提到,为了不让妻子王景发现,他还曾另开账户当起幕后老板。但吸毒、嫖娼依然是家常便饭。

2014年8月1日,王景与王在清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5年11月,王在清给妻子王景写下保证书。/受访者供图

7.16宗罪

没有了婚姻束缚的王在清,在当地娱乐行业更加如鱼得水。

敲诈勒索、强迫买卖、寻衅滋事、窝藏、聚众淫乱、非法拘禁、组织卖淫,随着底线的不断突破,王在清手段狠辣、背景强大的传言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他更是将亲戚、信任的人安排到会所、丰疆集团担任要职,以便随时销毁证据,并保证他的安全。

在2018年的夏天,王在清经营的“色情集团”,轰然倒塌。

2018年6月3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一次突袭检查中,王在清经营的多家会所近百名失足女被查获,王在清随之落网。因曾参与过公司经营,王在清前妻王景也被列为2号人物查办。

在长达247页的(2019)苏0382刑初627号刑事判决书中,检方提到仅开元颐和桑拿2009年卖淫钟数为35895个,包夜1857个;2010年卖淫钟数为52865个,包夜3286个;2011年2月1日至4月21日卖淫钟数为15648个,开元颐和桑拿的卖淫收入占全部会所收入的98.46%,达到8029.86万元。开元三期四季温泉SPA会所2011年7月23日至2013年1月31日卖淫钟数为22576个,包夜328个;2017年5月至12月卖淫钟数为8028个,卖淫收入占全部会所收入79.82%,达4500万元左右。

判决书显示,王在清近十年组织过的卖淫行为,有据可查的次数超过16万次。仅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间,当地群众举报开元四季温泉的卖淫嫖娼的警情次数,就达几十次之多。

今年6月3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单位)、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聚众淫乱罪、引诱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罪等16项罪名,王在清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王在清的前妻王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犯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案的其余27人,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获刑。

一审宣判后,包括王在清、王景在内的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王景称其对王在清组织卖淫等行为多次制止,并未参与,且后期对其仍有组织卖淫的行为并不知情。

王景的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透露,他已于8月底向徐州市中院提交了王景割腕自杀救治病历、王在清承诺书等6份新证据,并提出调取证据、审计鉴定、证人出庭、开庭审理等16份申请。

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