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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了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
今年的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些变化,包括上传父母及新生的户口本时,户口本上无法体现父母与新生关系的,需上传新生出生医学证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时,须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在本县(市、区)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对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在本县(市、区)内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等。
为更好的让社会理解和掌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市教育局发布了郴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的招生政策有何变化?
为保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的连续性,今年新生入学政策基本上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往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经验,对户口本上无法体现父母与学生本人关系的审核工作进行了完善,要求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佐证。
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但根据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小学学位紧张、农村小学学位相对充足的实际,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具体放宽到什么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本辖区内农村小学学位情况确定。
三、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市中心城区、县城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用手机在微信中关注“郴州教育发布”或电脑登录“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按入学管理平台提示填写并提交入学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采取到学校现场报名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纳入网上报名。
四、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含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名需上传哪些材料?
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或父母一方为驻郴部队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名时需上传下列材料:
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本(户口本上无法体现父母与本人关系的,需上传本人出生医学证明,下同)、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无房产的须上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还须上传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或消防员证。
五、市中心城区随迁人员(指非市中心城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取得房产并入住或在市中心城区务工、经商的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有何规定,报名需上传哪些材料?
(1)在市中心城区依法取得房产并入住的随迁人员子女: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北湖区、苏仙区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子女可在市中心城区入学。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材料: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本、不动产证(房产证)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
(2)在市中心城区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在市中心城区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8月31日前到市中心城区),父母的劳动用工关系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在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符合这些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市中心城区入学。入学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本、父母双方劳动用工关系备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
(3)在市中心城区经商的随迁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在市中心城区经商、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连续经营2年以上(从当年8月31日往前计算)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未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符合这些条件的经商人员,子女可在市中心城区入学。报名时需上传如下材料: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须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无房产的须上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郴州市教育局温馨提示:不符合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请家长关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带孩子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保障孩子有学上。
六、随迁人员子女为什么要凭《居住证》入学?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公发〔2016〕5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居住,作为实际居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相关事务的证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随迁人员需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其子女方可在市中心城区入学。
从2022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的,其父母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七、新生入学遇到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1.城镇户籍常住居民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按其实际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
2.在城镇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由所在社区核查、登记,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镇多户合购一套住房的,只解决其中一户且在该城镇无其他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该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4.由外地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5.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17号)文件要求安排入学。
6.其他特殊情况,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八、哪些特殊群体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政策。特殊群体子女可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到其居住地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入学。烈士子女带烈属证、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函件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分别依据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下发、市卫健委提供的名单,优先安排到居住地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入学。
九、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适用于转学吗?
不适用。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明确规定: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十、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如何划片?
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以街道、河流、铁路为界,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科学、合理划定各校的招生区域。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将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做较大调整时,应制定划片程序,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按划片程序规定进行。
十一、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同一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十二、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
具有本市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当地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十三、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如何招生?
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残疾儿童少年,面向北湖区、苏仙区招收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十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全市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公民同招、网上报名、超员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登录“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按操作指南和平台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县市区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对所有学生实行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在本县市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市州其他县市区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须在招生平台上公开。
十五、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如何审核?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入户核查。
十六、义务教育新生网上报名、派位何时进行?
市中心城区新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5日,市中心城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9日至15日,网上派位时间为8月21日至25日,其它县市审核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七、如何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一)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及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严禁市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寄宿生或以校外学生服务机构名义变相招收寄宿生。
(二)坚持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具体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并妥善处置来信来访。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强化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日常督导,适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四)严格责任追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追究校长的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警告、全市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教育行政部门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居住证等证件,一经发现,其子女由招生学校立即予以清退,符合本地入学条件的根据政策重新统筹安排入学,并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级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写条子”、“打招呼”要求安排“关系生”择校入学或国家公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办理假证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有哪些方式和途径可以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划片范围和招生动态?
登录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或用手机微信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公众号查询。
十九、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如何招生咨询和投诉有哪些渠道?
家长如需咨询招生政策或要投诉,可以电话咨询和投诉,也可以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咨询和投诉。涉及市直学校(郴州市一中北校区、郴州市六中、郴州市十五中、湘南学院附属小学)招生问题,请拨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35-2850300,投诉电话0735-2850383。涉及县市区的招生问题,请拨打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咨询、投诉电话:
全媒体记者:郑翔
来源:郴州发布综合郴州市教育局
来源: 郴州发布
郴州市城区。
王槐普 摄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 罗徽 摄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罗 徽 摄
市民正在办理税务登记。 罗 徽 摄
● 白培生 罗 徽 段志明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改革开放40年来,郴州紧扣时代脉搏,高擎改革大旗,奏响了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曲。
据介绍,仅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就启动经济体制改革61项。“一次办结”、商事制度、开放型经济走在全省前列;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政营企对接体制机制彰显郴州特色;价格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屡次实现新突破。
先行先试 释放发展新活力
郴州,湖南的南大门,毗邻粤港澳,因其地缘优势,得广东沿海改革开放风气之先。
1988年,一个永载郴州史册的年份,国务院批准郴州作为由沿海向内地改革开放的“过渡试验区”,实行过渡政策和灵活措施。
翻开历史的档案,从打开“南大门”,到建立“弹性地带”,再到创建“试验区”,郴州改革的步伐坚定、从容。
不管是价格体制、流通体制改革,还是投资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郴州在全省都是先行一步。
正是这先行的一步,突破了一系列掣肘郴州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了改革在更宽的作业面、更深的掘进区持续深化,政府活力、市场活力、社会活力迸发。
彼时,郴州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排位一路飙升。1992年,郴州农业增加值、粮食产量、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高于全省乃至全国平均增速。
2009年,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渐成气候,新一轮改革大潮汹涌而至。
面对大势,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郴州再次站在时代潮头。
打破常规,先行先试!在省委、省政府的引领下,郴州先后制定了《加快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为转移企业提供用地扶持、用电扶持、用工扶持、财政扶持、通关扶持、物流运输扶持、融资扶持等优惠政策。
同时,启动交通大建设、城市大提质、产业大转型、民生大改善、作风大转变等五大工程,筑牢经济改革基础。短短几年时间,郴州实现逆势突围,一跃而起。2012年 GDP达1517.3亿元,总量居全省第6位;财政总收入达到182亿元,总量居全省第5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9.7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区投资)达到1098.4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
2015年,《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出台,将加快建设“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形成核心引领、板块联动、极带互动、多点支撑的竞相发展新格局。
郴州是连接粤港澳的重要纽带,《建议》起草工作小组负责人表示,将郴州定为“新增长极”重要的一极,既是机遇,也是责任。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肩负起“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的郴州,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行稳致远?郴州市委主要负责人说,经济上,他们把精力和重心聚焦到实体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上来,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增长;改革上,坚决打破体制束缚,充分释放发展新活力。
同心协力 勇破藩篱开新局
谋在实处,干在前头。近年来,郴州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打出一系列改革“组合拳”,除顽瘴、克痼疾、破藩篱,改革广度、力度、深度前所未有。
——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核心,破除改革壁垒。
该市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商品房库存减少668万平方米,关停200余家“十小”企业,煤炭企业减少至70家。
同时,实行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学前教育等改革,让郴州通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了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释放经济活力。
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郴州大力实施并联审批、合并审批、在线审批和一次性告知,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与之前的项目审批相比,审批时限缩短50%以上。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方面,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全面完成第一批、第二批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注销22家行业协会,撤销7家,62家已与业务主管单位实行脱钩。
同时,积极推进“诚信郴州”建设,完成了“信用郴州”门户网站和市级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实现了与省级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初步构建了以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息公示为核心机制的信用监管体系。
——坚持以开放创新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
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总体思路,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同时,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取消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收入实行收支脱钩,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不再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为了振兴实体经济,郴州下发了《关于加强园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发展目标、产业定位等九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支持园区发展的政策文件。
为了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郴州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质效齐升,严格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在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时,将房产、林业部门分别承担的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的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登记事务性职责整合划入不动产登记中心。
据介绍,郴州市安排的61项经济体制改革,目前已完成53项,另外8项正有序推进。
推动发展 改革红利人人享
改革蹄疾步稳,才能积小胜为大胜。如果把一项项改革新政的出台视为“小胜”,那么厘清各类矛盾促进新政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是为“大胜”。
10月8日,郴州市政务中心人头攒动,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李斌拿着刚刚审批的规划手续准备回公司。
“实行‘多规合一’以后,我只跑了一趟政务中心就办好了规划手续。”李斌告诉我们,以前办理规划手续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一个窗口“一次办结”,方便、高效多了。
李斌不知道的是方便、高效的背后,郴州相关部门付出了多少努力?
去年8月以来,郴州组织开展了两轮“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可通过网络核验、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等证明“一律取消”。
截至今年8月,郴州市先后取消了1669项政务服务证明盖章材料,其中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减幅达57.39%。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副主任颜向东介绍,这些证明材料的取消,给一次办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全市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1651项可实现“一次办结”,占比93.6%。
郴州的“一次办结”改革不仅是办理形式上的改变,更是质的提升。改革后,全市“即办”事项1117项,占比67.7%,“零上门办结”事项占14.4%,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73.1%。该市被评为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地级市案例)十佳城市。
“以前三天两头来回跑,还不一定办得成,现在只需跑一次就可办好,而开通网上申办企业后就更方便了。”市民李先生介绍,以前办个营业执照至少半个月,现在3天以内搞定。
2014年,郴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将涉及到的21个部门的37项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大大节约了办证者的时间、费用。原郴州市工商局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商事制度改革中成绩突出单位”。
商事制度改革点燃了大众创新创业激情。截至今年8月底,郴州共有市场主体 22.2万户 ,其中企业4.8万户,比改革前增长139%;个体工商户17.4万户,比改革前增长53%。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迎来重要进展。
据《郴州日报》报道,12月17日,中共郴州市委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郴州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制定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苏仙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决定》。
苏仙区位于郴州市中部,北瞻衡岳,南恃五岭,东界罗霄。苏仙区前身为原郴县,自秦置郴县,县城先后为郡、州、路、府、区治,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199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郴县设立苏仙区。
2017年11月29日,据郴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郴州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苏仙区人民政府驻地从苏仙岭街道的苏园东路6号迁移至观山洞街道下白水村的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并按程序报市委全会研究。会议要求,苏仙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程序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强与省民政厅的对接和协调,市政府法制办要对相关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实施。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条例》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规定,“县级政府驻地的迁移,经本级和市州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市州党委全会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送国务院备案。”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