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石家庄
石家庄纪检监察最新对外公布↓↓↓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石家庄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井陉矿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丁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丁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石家庄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新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邢台
临城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严重违纪违法案
苏国平在担任临城县黑城乡党委书记和临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发放福利,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苏国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吴京洲违纪案
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吴京洲任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3次收受某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所送的烟酒礼品,价值人民币共计18900元。吴京洲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吴京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临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职务。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志辉违纪违法案
张志辉在任临城县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和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张志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张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辛集
辛集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王士安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21年10月,王士安为其子举办婚礼,设婚宴40余桌,远超规定标准。2021年12月,王士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2.辛集镇文明街党支部组织委员魏贶违规为其子操办“满月宴”问题。2021年8月,魏贶在饭店为其子举办“满月宴”,违规邀请该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并收受礼金。2022年4月,魏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赔。
辛集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刘雄违规向企业借用车辆、钱款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间,刘雄利用单位影响,多次借用辖区企业车辆用于家庭使用,并向多家企业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损害执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2022年5月,刘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所借款物责令退赔。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苏旭峰执行国家减免政策不到位问题。2021年9月,苏旭峰在国家已出台免费检定政策情况下,仍介绍相关企业到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地磅付费进行检定,加重企业负担。2022年4月,苏旭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石家庄纪委监委、辛集市纪委监委网站、廉洁邢台
随着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调整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邢台市与其所辖的邢台县“市县同名”问题得以解决。
6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官宣了“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调整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消息。
消息称,同意邢台市桥东区更名为襄都区,同意邢台市桥西区更名为信都区。另外,同意撤销邢台县,将原邢台县的豫让桥街道、晏家屯镇、祝村镇、东汪镇划归邢台市襄都区管辖,将原邢台县的南石门镇、羊范镇、皇寺镇、会宁镇、西黄村镇、路罗镇、将军墓镇、浆水镇、宋家庄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北小庄乡、城计头乡、白岸乡、冀家村乡划归邢台市信都区管辖。
邢台县政府网站介绍称,“太行明珠”邢台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下,县政府驻地位于邢台市桥东区,距邢台市政府300米,被誉为太行山最绿的地方。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即建信都县,汉初改襄国县,隋改龙岗县,宋宣和二年改名邢台县,沿袭至今。1947年,邢台县隶属邢台督察专员公署,1959年,隶属邯郸专员公署,1961年,隶属邢台专员公署。1986年,邢台县划归邢台市管辖。1993年6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邢台县归合并后的邢台市管辖。
此次邢台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之后,与邢台市同名的邢台县将撤销。
2016年,时任中国地名研究所原副所长、中国地名学会副会长商伟凡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市县同名”是历史造成的一个并不正常的现象,解决“市县同名”主要的方法便是在撤县设区(市)的同时予以更名。
“县是中国最古老的行政区划单位之一,它存在的时间很长,而市则是近代新产生的概念。历史上设市是把县里最发达的地区,基本上就是把县城跟郊区组合成市,长期以来就形成市县并存的局面。”商伟凡强调了当前“市”的概念与历史上并不完全一致。
事实上,与邢台类似,近年来多个地方的“市县同名”问题也通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得以解决,从而使得全国“市县同名”的情况不断减少。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之前,全国已有多个同名市县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成功更名,具体包括:2013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绍兴县,设立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2014年,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县正式更名为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铜陵县,设立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2017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九江县,设立九江市柴桑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株洲县,设立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2018年,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撤县设区亦获批,设立宜宾市叙州区;2019年,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撤县设广信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包括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等在内的多个同样存在同名情况的市县目前也已将撤县设区(市)规划提上议事日程,有的甚至已处于“经民政部研究通过后呈报国务院审批”状态。
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0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金融学院。主要职责:高校教学、科研。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金融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0名,均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科发展及高层次人才需求,拟选聘一批优秀博士人才。
五、选聘范围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毕业生,国外大学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就业部门发布我校选聘工作人员信息,委托中国优秀人才网、学术桥、博士人才网等网站进行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等接收报名简历,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根据《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1.选聘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教态和形象、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
②应聘人员自主选择所应聘专业核心课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以内;
③答辩:回答专业评委提出的问题
2.面试评委由人才招聘小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监察审计处及用人部门组成。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发现的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3338054(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金融学院人事处高淑珍
联系电话:0312-3338054;手 机:18803123620
传 真: 0312-3338102;电子邮箱:hbjrxyzp@126.com
柏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公安辅警57名,限男性,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柏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公安辅警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工兴街北段东侧惠广创业孵化园院内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5日
咨询电话:0319-7713577
报名者需持证件:1、退伍证、士官证、毕业证(2020届应届生拿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3、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6张;4、《柏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表样在柏乡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内容后打印)一式两份。
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现金)。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考试结束后即时公布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报考岗位类别分别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取舍。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政审时填写《柏乡县招聘公安辅警政审表》,由村委会、乡镇办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鉴定意见,加盖公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第七项体检规定,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每年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辅警在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500元。
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了优质高效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财政供养幼儿园教师20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
襄都区教育局下属各幼儿园。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已报名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医务人员考试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可选择同时报考本次编外幼儿园教师考试,笔试时间及考试内容相同,不加收报名费。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8日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公布,7月9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8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及“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顺德南路巨业大厦91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工作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采取闭卷的方式,采用统一组织、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落选在编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同时报考编外幼儿园教师考试的人员笔试成绩统一列入排名,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两部分相加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面试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始学历为本科的人员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初始学历为专科的人员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原“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襄都区人社局:0319-3285199
襄都区教育局:0319-6779919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补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对高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通知的最新要求,按时配齐建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在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名(含5名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增设10名专职辅导员岗位,即2020年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说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学校保留对招聘专业和招聘数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研究生学历为境内取得的,应具有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资格;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证书,凭就读学校证明可适当予以延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入职后至少八年内不得申请转岗。
三、招聘方法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员达到招聘岗位数量5倍及以上的专业进行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笔试内容参照《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未达到5倍的直接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招聘方法。具体方式将提前告知。
四、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凡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博士研究生纳入正式编制,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并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与同类在编人员相同标准执行工资,按自主招聘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
应聘者须在2020年7月13日17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投递到指定邮箱:czsfrenshichu@163.com,超过报名时限者报名材料不再受理,报名时间以邮箱接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放弃。
相关材料包括:
《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就业报到证照片扫描件;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代表作品扫描件等;
(5)个人简历;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综合表现,可参考模板(附件3);
(8)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效证明(由党关系所在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1)—(6)及材料(8)以“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硕士+美术学+美术学(中国画方向)(27))命名后一并发送,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现场确认事项。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材料(7),并进行现场提交。
3、通过现场确认人员进入招聘考试环节,学校将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博士研究生随时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
4、综合招聘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5、体检合格人员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到岗上班。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对已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学校沟通、开具相关证明,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六)报名后,现场确认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学校将根据河北省、市相关精神做出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公告发布及报名仅针对于专职辅导员岗位,对于2020年6月19日已经截止的其他岗位不再进行补报。
(二)对于2020年6月19日17点前已报名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无需进行二次报名,待本次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将一并进行资格审核并统一公布名单。
(三)对增设专职辅导员岗位后,专业(方向)需求所做出的调整(在原有专业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专业若干)在资格审核时适用于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所有人员。
(四)对同时参加第一次报名和二次报名的人员,以二次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为准,一次报名岗位自动作废。
联 系 人:商老师0317-5667720
杨老师0317-5667721
(燕都融媒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