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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曹园”事件受到持续关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梳理了事件进展以及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后发现,“曹园”一方面被当地行政处罚、一方面又作为旅游景区进行打造。
2015年起,“曹园”多次出现在牡丹江市旅游规划中
澎湃新闻记者在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检索“曹园”发现,自2015年4月起,“曹园”被当地政府作为“有牵动作用、有市场需求”的旅游项目进行推进。
如2015年4月27日,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滴水的雪城畅想》一文中提到:按照全市旅游区域规划布局,还将加快推进曹园旅游文化区、牡丹江雪堡、三道关、横道旅游名镇、渤海国遗址公园等30个有牵动作用、有市场需求的项目,进而形成四季旅游产业集群。
截屏图
2015年5月20日,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刊登的“《晨报》策划推出牡丹江‘博物馆地图’(下)”一文中介绍:黑龙江曹园博物馆(正在进行续建施工,没有对外开放),是一座集征集、收藏、研究、展示于一体,着重展示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其为明清风格的单体古典建筑。藏品种类有中国工艺美术作品、民族工艺品、古生物化石、动物标本等。
2015年12月18日,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刊登的《城市窗口靓丽多彩 旅游收入噌噌蹿升》一文中指出:曹园文化旅游园项目、明清古建筑院落等,成为展示我市古代建筑文化与旅游功能结合的范例。
此外,2016年12月12日,牡丹江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刊登的《加速实施“旅游+” 推动冰天雪地向金山银山转变》一文中写道:利用我市生态、医疗、绿色有机食品集聚优势,充分挖掘利用市区、镜泊湖现有闲置资产,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了夏季旅游避暑养老产品及绿色健康饮食、中医理疗、禅修养生旅游产品,组织镜泊湖、黑宝乐园、曹园、中医院申报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澎湃新闻记者检索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发现,2018年12月4日,该网站刊登了《曹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一文。其中提到,曹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打造多元文化融合发展,以展示、体验、休闲、度假为重点供给的牡丹江市文化核心景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3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为616.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45600平方米,主要建设森林花田、藏书阁、曹园文化博物馆、七级溯源、跑马场、CLUB群、水幕电影、温泉度假酒店、桃花湿地、石泉十美、九龙泻玉、肃慎祖庙、起云台、阳光运动场、阳光运动俱乐部等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项目建成后,年营业收入约为1.83亿元,年利润8000万元,投资回收期15年。
而中国之声3月19日报道显示,针对“曹园”搞旅游开发的说法,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称,“曹园”压根不具备旅游开发的任何条件。相关负责人表示:“它不符合景区的相关条件,不符合条件我们也没有给它(审批),后来他们就自己放弃了。可能这里面还涉及到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资金上也有问题,就没有再申报。”
2009年起,牡丹江国土部门曾3次要求“曹园”拆除违建
另据中国之声3月19日报道,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土部门曾对“曹园”的违法占地建设进行过3次行政处罚,虽然罚款交了,但违法建筑一直没有拆除。
中国之声报道提到,该局出示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显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2015年、2018年对“曹园”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分别是7000平米、5736平米、2367平米,按照每平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拆除。三次行政处罚下来,罚款共计7万5千多元。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曾就2018年的行政处罚,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裁定称,“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澎湃新闻记者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该网站公布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黑1004行审9号 ”显示:2018年12月24日,本院收到牡丹江市国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牡国土资监罚[2018]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671平方米。
行政裁定书中提到: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3月28日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牡国土资监罚[2018]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应于2018年7月13日前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上述消息显示,2015年,是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曹园”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一年,也是曹园旅游文化区被纳入牡丹江市全市旅游区域规划布局内的一年。
2018年,是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就当年的行政处罚,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年,同时也是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曹园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一文的一年。
3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宣传部获悉,3月19日,“曹园”事件经过媒体刊发后,20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已到达牡丹江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目前,牡丹江专项调查组已全面进驻“曹园”,森林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已进入到“曹园”内部开展实地调查。
3月21日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曹园”主人、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波及其项目经理截至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来源:中青在线
原标题:国有林区违建私人庄园,“曹园”的背景有多深? | 中青融评
3月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一处非法建筑引发了全国舆论的关注。这处名为“曹园”的建筑群建于牡丹江国有林区,在毫无手续的情况下私占林场,属于典型的违法建设。这起毁林私建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立即采取了行动。3月20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省直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达牡丹江市开展督查工作,牡丹江市专项调查组也全面进驻了“曹园”。目前,“曹园”负责人曹某已接受调查组调查,这处建筑究竟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建立在国有林场当中的,终将在调查之下水落石出。
尽管新闻报道和其中的图片与视频,只能让观众管窥“曹园”的一小部分面貌。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轻易感受到“曹园”那几乎要溢出屏幕的逼人气场。庄园的入口仿佛巍峨的城墙,宽广的人工湖只是花园的一隅,仿古风格的建筑上随处可见精美的雕刻,园内还有一座私人博物馆,藏品丰富,价值连城。这些细节,无处不体现着庄园主人的显贵身份,也提醒着关心此事的公众:这个“曹园”的来头绝对不小。
据报道,这座“曹园”早在2005年便开始建设,总投资高达上亿元之多。对于其违法性质,当地有关部门并非毫不知情——事实上,牡丹江市国土部门曾三次对“曹园”作出拆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知何故,三次处罚最终都沦为了“一纸空文”,没有取得任何实效。尽管我们不知道“曹园”的主人具体采用了什么办法,才挡住了当地国土部门的处罚,但无论如何,这位主人显然拥有某些“通天手段”,才能在当地如此猖狂地为所欲为。对此,调查组还需深挖“曹园”的背景,力求“拔出萝卜带出泥”,将曹某以及和他有不法牵连的人一网打尽,决不能放过任何“漏网之鱼”。
颇为滑稽的是,尽管“曹园”属于不折不扣的违建,但其经营者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竟然为“曹园”建立了官方网站,还在主页上大言不惭地宣称“曹园坚持文化立园,以保护、展示、传承中国文化为宗旨”。曹园经营者的这种做法,无异于炫耀罪证,自证其罪,令人哭笑不得。然而,笑归笑,我们也应看到,这一现象,折射出的是一种十分恶劣的心态。
或许在违建者看来,庄园也好,别墅也罢,在偌大的自然保护区里,似乎算不得什么事。因此,他们才敢带着自己的狂妄和侥幸,在保护区中“占地为王”。然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自然保护绝无小事,在环境保护领域,理当存在一条不容侵犯的“红线”。此前引发陕西官场“地震”的秦岭别墅问题,正是这条“红线”的生动体现,而这次引得舆论大哗的牡丹江“曹园”,也绝无可能逃过其应受的制裁。
评论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