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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网络建站模板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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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01-14 15:48:04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118

网友:滁州网络建站模板制作

中国网财经8月23日讯(记者钟文鑫 谭梦桐)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趋于理性,开发商为加快销售进度,在教育设施、交通规划、项目位置等的广告宣传上“大做文章”。

近日,金鹏地产安徽滁州的项目“金鹏山河境”小区的业主向中国网财经投诉称,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赠送的“院子”,在接房时“消失”了。还有业主表示,在售楼时,金鹏地产利用尚在规划中的学校和轻轨作为宣传“卖点”,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消失的院子”:承诺变成“空头支票”

金鹏山河境业主王峰(化名)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购房时销售人员介绍该楼盘1-9层房价相差不大,如果买1层还可获得50平米的院子。“老人喜欢在院子里种花花草草,小孩也喜欢在院子里玩,想想这个画面多惬意。”王峰曾畅想入住后的场景。

2021年5月,王峰接房时发现1层不仅没有院子,连阳台也是完全封闭的。“物业人员告诉我无院子交付,且阳台不可以打通。(这)和卖房时说法完全不一致。”

记者对比王峰提供的山河境沙盘照发现,售楼时沙盘每栋楼前有四个院子。而2021年6月接房的时候,该沙盘的院子却消失。

沙盘中1层前的院子规划在交房时消失了

另一位业主张霞(化名)也遇到相同问题。张霞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提供的与销售人员聊天记录显示,销售人员表示购1层赠送由绿篱包围的50平米的院子。她另外提供的一份证据显示,有销售直接给业主手写了有关“买洋房送院子”的承诺书。

销售人员售楼时,与业主有关“买1层赠送院子”的沟通和承诺

消费者遭遇“消失的院子”,究竟谁的责任?接房当日,王峰找到金鹏地产的营销经理,却被告知“赠送院子”系销售们的个人行为,如有问题可向开发商反馈。不过,售房时的销售人员却向王峰表示,“买1层送院子”的说法系开发商授意传播的统一口径,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销售人员称赠送院子系开发商授意

“开发商销售言行属职务行为,所作的口头、书面承诺,客观上影响了购房者的购买意愿, 其构成误导消费者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一位法律行业人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其中规定,如果广告有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上述情形之一,为虚假广告。

金鹏地产在售卖洋房时暗示或承诺赠送院子的情况,与真实交房情况不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上述条款。

王峰告诉记者,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受害业主30多位在集体维权。开发商目前回应的方案是阳台外地下砌30公分高度的地基,地上用铁栏杆整围1.2m高度,将此形成文件上报给相关部门审批。对此,业主表示这只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业主们是否认可该方案,还需要看开发商后续的实施情况。

开发商给业主的处理方案

尚在规划中的学区房、轻轨线成为宣传卖点

“当初购买山河境楼盘的房子有三个原因。一是周围有学区房,之前开发商在海报上标注了滁州的重点学校滁州二小和滁州五中;二是开发商曾表示规划路过该楼盘的轻轨2号线过两年就开始建设了;三是一楼送院子。现在学校规划改了,院子也没了,2号线轻轨也不知何时能建好。”王峰坦言,“我被这三点忽悠,结果一样都还未兑现。”

中国网财经记者从与王峰的沟通中发现,除了对“院子”的承诺问题,开发商利用尚在规划中的重点学校、轻轨交通等作为宣传卖点或承诺说明,也涉嫌违反《广告法》。

记者从业主提供的一张题为“一城文脉贵境浸润书香”海报上发现,开发商用地图的形式标注了包括山河境在内的该系列3个楼盘,还标注了与三个楼盘邻近的学校,包括滁城二小(北校区)、五中(北校区)等。售楼时,售楼大厅的电子地图对几所学校也“点名指姓”的标注了。

标有在规划学校的海报和电子地图

但事实上,经中国网财经查询滁州市政府网站发现,由于琅琊新区人口增加,原有学校办学规模无法满足辖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经琅琊区委区政府决定,将“滁州市第二小学银山校区”更名为“滁州市银山路小学”,将“滁州市第五中学北校区”更名为“滁州市宝山学校”,均独立办学。也就是说,开发商此前标注的重点学校相关规划或已发生改变,新校的教育质量如何还不得而知。

图片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金鹏地产上述宣传在规划中“学区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与上述问题如出一辙的,还有金鹏地产对尚在规划和建设中的轻轨交通的宣传。王峰提供的图片显示,售楼处海报上有 “轻轨2号线为邻”、“轨道1、2号线 山河三子1小时滁宁生活圈”等表述,同时该海报也对轻轨1号线、2号线的走向、各个站点、地标都进行了详细描绘。

标有尚在规划中的轻轨路线图海报

业内分析认为,在地铁、轻轨线路规划中,分析既有方案时可能会发现更具竞争力的新方案;其他商业规划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新政策的出台都有可能影响需求预测结果的变化,规划方案和最终的确定方案结果有可能不同。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尚在规划的地铁线路不能违规标识在任何商业性质的宣传地图上,更不能以在规划的地铁线路作为宣传卖点。

《滁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5-2030)》显示,轻轨2号线的规划为南北向骨干线,连接区琅琊新区、老城区、城南新区、京沪高铁滁州站和全椒组团、沪汉蓉铁路全椒站。2号线的开工建设时间为2020-2030年间。该规划的规划图中虽有对2号线具体站点的设定,但规划方案文字中,没有具体提及。

值得一提的是,金鹏地产该项目另一张题为“冠销琅琊揭秘之轻轨为邻”的海报显示,轻轨2号线襟连滁宁两地。而事实上,滁州市上述规划中,轻轨2号线定位是连接滁州南北城,连接滁宁两地两地的轻轨是1号线,与开发商宣传海报不符。

“开发商在前期宣传时,表明或承诺了楼盘的相关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而后期不兑现的,有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便开发商就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亦需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法律行业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表示。

“现在售楼大厅,有关轻轨的海报、标有学校的电子地图、还有带有院子的沙盘都没有了,金鹏妥妥地心虚、无耻。”王峰表示。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近年来金鹏地产屡次因广告宣传问题被监管处罚。2018年1月,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有限公司制作“林溪书院,名校旁、轻轨前、精装限价房”内容的广告中,标示“轻轨前”是滁州市政府的规划,当时尚未开建,金鹏地产为了提高自己销售量,便在其发布的广告中“轻轨前”等广告用语,其行为涉嫌违法。金鹏地产被滁州市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

此外,天眼查显示,2020年4月,金鹏地产旗下滁州市盛鹏置业有限公司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被行政处罚;2021年3月,金鹏地产控股的高邮市鑫鹏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被行政处罚。

“死磕品质”背后:无证建设、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金鹏地产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2008年,隶属于金鹏控股集团,总部位于合肥,是集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运营为一体的综合型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陈礼兵。公司一直秉承“死磕品质”的企业行为准则,但中国网财经记者却发现,金鹏地产有多次因无证建设被处罚、因出现安全事故被通报的记录。

2020年9月,金鹏地产旗下子公司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位于高新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鹭湖花园”项目1栋、2栋商品房进行擅自销售。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68万余元,被扣除信用30分,记入企业管理档案,并禁止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两年内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竞买。这意味着,金鹏地产两年内在合肥市将无法参加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竞买。

经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此次被业主投诉的山河境楼盘,也曾因未取得许可证开工被行政处罚。信用中国网站显示,2019年11月1日前,金鹏山河境的开发商滁州市建鹏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5#、6#、11#、15#、17#、21#、22#、23#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罚款约79.76万。此外,据天眼查显示,金鹏“山河三子”中其他两个项目山河印、山河里,均因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1日被行政处罚。

除擅自违规开工建设,金鹏地产旗下控股、参股项目,曾多次发生安全事故。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通报显示,2020年6月,合肥市肥东县珑璟台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浪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称,2020年4月28日,金鹏地产参股的合肥市美好花园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中梁筑信置业有限公司,金鹏地产持股比例为45%。

针对消费者投诉涉嫌虚假广告、利用规划中的学校和轻轨交通做宣传、无证施工屡遭处罚等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向金鹏地产发送采访函试图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企业回复。

(上述图片均由金鹏山河境业主授权中国网财经使用)

(责任编辑:张紫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1年6月11日,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具体如下: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拟作为县(市、区)党委换届新提名人选、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县(市、区)党委换届新提名人选(分县市区,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钰,男,汉族,1972年7月生,籍贯、出生地天长,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长市秦栏镇党委书记,拟作为天长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宰正平,男,汉族,1969年8月生,籍贯、出生地天长,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长市三级调研员,拟作为天长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卞齐国,男,汉族,1977年5月生,籍贯、出生地明光,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作为明光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刘静,男,汉族,1976年2月生,籍贯全椒,出生地含山,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明光市政府副市长,拟作为明光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姚正玉,男,汉族,1977年9月生,籍贯、出生地明光,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拟作为明光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徐礼锋,男,汉族,1977年7月生,籍贯、出生地明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明光市政府副市长,拟作为明光市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高超,男,汉族,1980年7月生,籍贯、出生地来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作为来安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郭永刚,男,汉族,1969年10月生,籍贯、出生地来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来安县政府副县长,拟作为来安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张勇,男,汉族,1975年2月生,籍贯、出生地全椒,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全椒县襄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作为全椒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并提名为全椒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穆翔,男,回族,1987年12月生,籍贯、出生地滁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全椒县马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作为全椒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宋德勇,男,汉族,1973年8月生,籍贯、出生地定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定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作为定远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黄保云,男,汉族,1970年12月生,籍贯、出生地定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定远县政府副县长,拟作为定远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时全,男,汉族,1982年7月生,籍贯、出生地寿县,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大溪河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作为凤阳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邱荆枫,男,汉族,1972年10月生,籍贯、出生地凤阳,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政府党组成员,拟作为凤阳县委常委新提名人选,并提名为凤阳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吴文宏,男,汉族,1970年8月生,籍贯、出生地全椒,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谯区政府副区长,拟作为南谯区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贾佳,男,汉族,1972年12月生,籍贯凤阳,出生地滁州,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谯区珠龙镇党委书记,拟作为南谯区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王光之,男,汉族,1972年11月生,籍贯、出生地定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政府副区长,拟作为琅琊区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陆晓笛,男,汉族,1978年11月生,籍贯、出生地滁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丰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作为琅琊区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殷志鹏,男,汉族,1970年5月生,籍贯、出生地砀山,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政府副区长,拟作为琅琊区委常委新提名人选。

(二)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人选

许倩,女,汉族,1975年12月生,籍贯、出生地定远,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定远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定远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姜维安,男,汉族,1975年12月生,籍贯、出生地来安,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天长市人民法院院长,拟任凤阳县委常委。

赵开俊,男,汉族,1981年6月生,籍贯、出生地来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谯区银花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南谯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朱全文,男,汉族,1969年10月生,籍贯、出生地滁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琅琊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1.公示时间 6月12日至6月21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要求 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南7楼。

举报电话:0550-12380

举报网站:

滁州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23名,其中市直145名,琅琊公安分局13名,南谯公安分局13名,全椒县公安局50名,来安县公安局108名,天长市公安局30名,定远县公安局60名,凤阳县公安局69名,明光市公安局35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文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2市、4县、3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报考市直:滁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滁州市清流中路1166号)。

(2)报考琅琊分局:分局信访办办公室(滁州市丰乐路322号)。

(3)报考南谯分局:①分局办公大楼2楼210办公室(滁州市乌衣镇双迎路2号);②清流派出所(滁州市紫薇路82号);③龙蟠派出所(滁州市东坡西路58号)。

(4)报考全椒县局:全椒县公安局新大楼门卫处(全椒县椒陵大道与屏四路交叉口)。

(5)报考来安县局:报名网站为来安县人事考试网()。

(6)报考天长市局:报名网站为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7)报考定远县局:定远县公安局大楼北侧食堂二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大道交叉口)。

(8)报考凤阳县局:凤阳县公安局南一楼电教室(凤阳县中都大道)。

(9)报考明光市局:明光市公安局主楼二楼大厅(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3、报名材料:①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4)。

②网络报名根据系统要求,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5、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调剂该岗位招聘名额至其他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适当调整岗位要求,按实际人数开考。

资格审查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2年5月17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2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布体能测试的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须达合格线35分(含)以上),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上一档得分计算。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开始第1天为节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对达不到2:1面试开考比例且属于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人数开考。

5.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报考市直勤务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在合成总成绩中加5分。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4、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六)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岗位同报考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查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安康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参加报名及考试时应自备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各地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考生应当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1)报考市直:0550-3064711-2392

(1)报考琅琊分局:0550-3082119

(2)报考南谯分局:0550-2177610

(3)报考全椒县局:0550-5032873

(4)报考来安县局:0550-5608067

(5)报考天长市局:0550-2510020、0550-2510021

(6)报考定远县局:0550-4293135

(7)报考凤阳县局:0550-6518034

(8)报考明光市局:0550-2283320

上述咨询电话于报名开始前的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附件3: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滁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5日

下载查看附件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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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公安局网站

初审:龙晓燕

审核:郑安杰 审签:王青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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