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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模板建站(使用网站模板快速建站教案)

河池模板建站(使用网站模板快速建站教案)

发表日期:2023-01-12 12:18:02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95

模板网站的优点和缺点

一般模板建站花费的时间短,所以成本也就较低;另一个方面,模板能随时应对客户需求,让客户自主的选择。接下来对这两点详细阐述:
1、使用模板建站,周期较快。甚至可以达到量产网站,很大程度上给企业节约了成本。在建站的过程中,省去了需求分析的环节,不需要美工精心设,并且不需要前台的页面搭建和功能程序的编写,模板提供的都是现成的东西,只要更改下网站文字内容和风格就能使用用了。
2、客户主动选择。因为模板都是现成的,所以能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意愿进行灵活的选择,使客户的选择余地扩大,快商建站认为这样就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和分歧,不会出现网站设计师为客户精心设计完成后,可能会因为不了解客户的喜好而让客户不满意等情况。
模板建站最典型的一个弊端就是网站结构重复率过高,这会影响后期的网站seo优化的工作。针对这个情况,做一下详细说明:
1、不利于企业品牌和形象建设。使用模板建站的网站很多,尤其是一些适合行业通用的模板。因为一个好的模板,大部分人都会使用,这样就容易导致同一行业内出现很多网站雷同的情况,一方面这样影响了客户对企业的好感,不利于企业品牌和形象的建设,甚至会导致网站的点击转化率大幅降低。
2、不利于seo搜索引擎优化。模板建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网站的收录和排名。众所周知,搜索引擎是通过网站的代码进行爬行和抓取的,如果使用模板建站会导致网站代码和结构大量雷同,出现高重复率,而搜索引擎喜欢新鲜的东西,所以这种结构雷同不利于优化排名,如果雷同严重的话,甚至会导致搜索引擎自动将其忽略掉。


如何做网站?

自己做网站的步骤如下:
1、域名注册。网站建设首先你需要一个属于你自己的网址,也就是域名。
2、网站空间注册。网站空间是用来放网站程序的。网站空间分为ASP、PHP、NET,三种类型。
3、网站备案
国内的网站空间都需要备案,没有备案的网站不允许上线。
4、上传网站程序
网上有很多免费网站程序,论坛(discuz)、博客(Emlog、WordPress、Z-blog)、综合站(PageAdminCMS系统)等,根据自己的网站来选择程序。
5、添加网站内容。我们可以在备案期间来完成网站内容添加,添加网站内容也是比较简单。进入网站后台新建网站栏目,自己需要几个栏目就建几个。
6、解析域名和绑定域名。备案号后通过我就可以把域名解析到空间IP上了,域名解析完成后,再在空间的管理面板上把解析好的域名绑定。在地址栏输入你的域名。就可以访问到你的网站。


建站宝盒是模板建站吗?建站宝盒是模板建站吗,还是智能建站系统呢?

模板建站和智能建站有啥区别?反正不是用技术原生建站就是了 这样的产品可定制性太低 原生建站就是任你行


模板建站有哪些缺点?模板建站有哪些缺点?

1、模板不能修改,选好了模板,用户无法对其进行独立、随意地编辑,无法自定义模板,共享类模板设计出来的页面,往往是一个呆板而雷同的页面,让人感觉死色沉沉。
2、功能简单且没有个性,在页面、风格、功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得不到保障。
3、网站自身服务器的约束性,由于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上完成,因此用户的一些网站也被牢牢捆绑在该公司的服务器上,用户不可以自由地移植到别的服务器上,用户就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网友:河池模板建站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系列职改办: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河池市职称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1.在河池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不在河池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河池或人事档案托管在河池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规定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未取得职称直接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规定。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河池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河池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在我市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2.中直驻河池单位或外省驻河池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河池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河池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详见附件5),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3.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4.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

5.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应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及时转评职称。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二)申报材料

1.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学历证书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或推荐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3.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下一级职称证书通过在线审验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或其下一级职称证书属所申报评委会所在系列(行业、单位)颁发的,均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仅需提供职称证书编号等查询基本信息。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4.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0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的,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本行业继续教育任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6.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以下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共享数据及关联材料无法查询或印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三)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

各县(区)、各系列(行业)职改办(主管部门)应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完善申报材料清单。清单要明确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并列入部署文中一并印发,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员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要进一步优化整合证明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三、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申报材料,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议推荐小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或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各单位不得推荐。自由职业者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面试答辩及有关程序由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三)职改部门审核

各县(区)、各系列(行业)职改办(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各县(区)、各系列(行业)职改办(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核验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等申报人员的身份及工作经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自由职业申报人员近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应不以任何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保。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评委会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组织要求

(一)规范评审组织。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对于各系列专业设置调整、全区性职称政策文件解读等应逐级报至报自治区职改办同意。各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人社部规定的系列和资格名称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自行设定资格名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评审条件,降低评审要求。各系列中级评审评委会在组织评审前五个工作日,必须书面报告市职改办,内容包括:评审组织情况、评委构成、评审时间、地点、参评人数、通过率等情况。

(二)注重把握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以评审质量为核心,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合理确定评审通过标准,不片面追求通过率。对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空缺岗位情况。中级评审通过率在开评前还要通过网络化职称评审系统报市职改办。

(三)各县(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可结合本地、本系列评审特点,在中、初级评审中,探索异地交叉评审等评审组织方式。

(四)加强评委库建设和评审专家培训,各级评委会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

(五)评审时间安排。各县(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要根据《2021年度河池市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安排表》(附件4),及时研究确定本县(区)、本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于6月15日前将本系列评审部署文件报送市职改办备案(电子邮箱:hcszgb@163.com),并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

五、评审结果的审核报送及确认(备案)

(一)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所属相应职改办承担评审结果真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在本系列(行业、单位)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并组织审核无误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以本市、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名义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按《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管理及评审情况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9〕68号)等文件要求报市职改办。

(二)实行职称评审结果随报随确认制度。各系列(行业、单位)科学合理安排评审时间,及时上报评审结果,实行即报即确认。

(三)高等学校等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结果备案。

(四)及时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各级职改部门应当于评审结果确认文件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报送职称电子证书数据。

六、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一)各系列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及时修改完善评审条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国家有关深化本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未修订评审条件的,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列实际,在年度部署文中对学历、资历等条件予以调整并明确,由相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学历、资历条件低于国家标准的,原则上应将降低条件情况列入破格条款。

(二)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三)实施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继续实施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政策。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文件要求,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职称部署文件,在组织实施职称评审时抓好贯彻落实。

(五)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政策宣传和申报评审服务。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在修订评审条件中要结合民营企业实际和特点完善评价标准。各级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也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

规范畅通民营企业申报途径。民营企业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也可选择参加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同一单位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须统一申报途径(自治区或各市)。档案托管在各级人才市场的,可参加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各地要做好属地民营企业参加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加强民营企业申报途径的审核把关。申报高级职称需经所在市职改办审核推荐,申报中初级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推荐。

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核验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的身份性质及工作经历。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六)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做好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服务工作。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作为申报相应系列职称的条件。具体对应关系为: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其他条件按照相应系列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七、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

(一)关于职称信息化问题

1.全区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评审。各系列(行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系列(行业、单位)要求,及时对接并提出系统功能完善需求。今年首次使用规定系统的评委会可通过年度职称工作部署会、在线直播培训、发放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教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系统功能使用培训。

2.继续推行职称电子证书。进一步完善职称电子证书的办理流程,加强系统协调,推进信息安全。按分级管理原则强化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

(二)关于历史职称证书数据归集和证书审验要求

1.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归集整理,按照数据归集有关要求归集到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继续开展职称证书在线审验工作,2018年及以前尚未进行在线审验的持证者请及时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 “证书在线审验”()栏目进行在线审验。

2.职称证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证书授予部门自行开展审验。

八、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各级职改部门、评委会和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本领域范围内的问题通报,问题通报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纳入每年工作情况评估。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职称失信情况全区数据共享。

(二)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78-2558782。


附件:1.河池市高级评审委员会设置一览表

2.河池市中级评审委员会设置一览表

3.河池市初级评审委员会设置一览表

4.2021年度河池市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

安排表

5.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

河池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申请人广西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经本院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招募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西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西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庆欢。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止2019年9月6日,申请人账面资产总额32419978元,账面负债总额97913600元,负债率为302%。因公司经营陷入严重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故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管理人资质为一级、二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服务公司。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请书》、《竞争管理人申报表》并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重点介绍是否办理过破产案件、已经办理完毕的破产案件的数量、所用时间及效果、尚未完成的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度、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或严重错误等);

3.申报机构拟定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5.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7.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7日

五、选任结果


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排名前两名的申报机构。排名第一的申报机构确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排名第二的申报机构为本案第二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如公告期间内仅有一家机构报名,评审小组将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后,直接指定为本案管理人。

六、其他


如需了解公司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材料,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人报备,本院定于4月10日下午3:00统一接受案卷查阅,其他时间不提供案卷查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国祥 陈一锋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405号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联系电话:0778-2252611

电子邮箱:hczym2t@163.com

附: 1.《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

附件《竞争管理人申请书》《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下载可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进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法院公告”下载。

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一起由安置房改宾馆牵出的扶贫窝案。1名厅级、8名处级干部共31人接受审查调查,主要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十二年不等;19名行贿人被采取留置措施,部分被移送司法机关。

河池市、大化县两级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和工程建设中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图为近日,大化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牵出这起窝案的是一条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发现的反映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问题线索。

原来,南宁大地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年前在大化县城开发了名为“江滨花园”的多栋商品楼。2016年,大化县政府“以购代建”450余套商品房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房,其中50多套交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使用,被该公司用作宾馆。

“为何擅自更改用途?这里面可能有猫腻。”收到线索后,河池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循线深挖。在核查过程中,一份请款报告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经查,2016年,企业老板请托时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县长韦萧强、常务副县长黄碧海帮忙购买江滨花园商品房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房,并承诺给予“感谢费”。韦萧强和作为扶贫安置小组组长的黄碧海心照不宣地在请款报告上签了名。其中,韦萧强得到“好处费”750万元,黄碧海得到350万元。

市纪委监委召开案情分析会,从大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发现这些不法商人和企业不光向韦萧强、黄碧海行贿,还涉嫌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在掌握行贿犯罪事实后,市纪委监委依法对19名商人、老板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其他涉案人的相关问题也相继暴露。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在韦萧强之前任职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长蓝瑞轩等其他重要涉案人员也陆续浮出水面。

经查,蓝瑞轩为其胞弟承揽都阳中学廉租房工程等16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贿赂365万元。原副县长姚良才利用分管住建、市政、国土等部门项目多的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老板在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567万元。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建禄安排工程老板承建道路交通改善工程,提取工程造价的8%至10%共150万元作为“感谢费”,其中100万元送给时任县长韦萧强。

河池市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9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31名涉案干部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人,“第二种形态”处理3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