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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商城模板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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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01-12 10:41:26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99

网友:河北商城模板建站

日前,拾金不昧的老人冯丛德在渤海新区黄骅市中医院做了免费体检,他是渤海新区黄骅市推出“信易医”应用场景以来的第一位受益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键是将信用应用融入到各行业各领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浓厚氛围。”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沧州着眼提高信用运用实效,大力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信用应用场景等工作,将守信激励机制应用到经济社会各方面,“诚信沧州”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国家信用信息中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显示,9月份,沧州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居第一,所辖渤海新区黄骅市、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分列第三、四、五、六位。

打开“信用中国(河北沧州)”网站,131份各级政府部门签订的承诺书随时可查。沧州开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争作诚信表率”活动,组织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签订信用承诺书,让社会监督为依法行政“打分”,信用指标成为政务考核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激发了部门及所属人员依法履职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过政务失信问题。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为企业履约践诺作出表率。沧州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开展助企增信活动,广泛收集市场主体践诺信息,并纳入信用记录,帮助企业提升信用度。全市已累计归集信用承诺信息241万条,达到市场主体总量的3.6倍,市场主体“勇于承诺、执于践诺、羞于违诺”意识不断增强。

黄骅市腾源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当地诚信企业的典型代表。日前,该公司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行政审批部门按诚信企业“信易批”联合奖励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原本需要10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当天办结,为企业带来便利。

立足“奖惩分明”,沧州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送至各监管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涉及25个部门的225个监管事项,确保“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

沧州市还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清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清单,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市县两级一体化平台,实现失信惩戒信息自动触发、在线反馈,提升了失信惩戒便利度,有力震慑失信主体。同时,对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提醒、协助、引导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累计完成信用修复2890条,形成“增信用、降风险、促发展”的良好循环。

当前,吴桥县正在开展“信易+旅游”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全县信用等级高、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可免费游玩吴桥杂技大世界。这是沧州“信易+”应用场景的又一创造。各县(市、区)立足实际创新各类信用应用场景,已覆盖旅游、医疗、购物、阅读、出行等众多领域。“信易医”“信易批”“信易借”“信易租”……目前,该市已落地实施27类50余个应用场景,惠及守信个人8000余人、企业3000余家。

(原标题:撸起袖子加油干 风雨无阻向前行|河北沧州50余个“信易+”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来源: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

石家庄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居民们的缴费途径有哪些?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模式和具体方式,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途径

(一)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经河北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四)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五)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

(六)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费”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七)微信城市服务。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五险一金”—“社保”—“河北省社保缴费(云缴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八)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九)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地方在线服务—居民养老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十)合作银行端。目前石家庄市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共计22家。

这些情况需要注意

新迁入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0天内跨年度参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对象为本市户籍且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服刑错过缴费期的,应在判决、裁定、决定生效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在本市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切换到居民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在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是否成功查询方式

(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记录查询-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缴费金额,说明缴费成功。

(二)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证明开具-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显示2023年度城乡居民缴费金额,说明缴费成功。

请及时查询医保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可以打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票据。

点击查看此前相关报道↓↓

石家庄公布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廊坊

廊坊市民请注意!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在10月份启动2023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请参考如下缴费指南(以各地市缴费通知为准):

缴费人群:没有参加固定工作的城乡居民,如农民、个体户、学生等。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由2022年的320元提高到2023年的350元。

缴费时间:从10月至12月25日,每月的1-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封账期不能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渠道

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点击“取消”、确认放弃—输入身份证号码(含字母需大写)、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年份选择2023年度,在线缴费即可。

二、“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微服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点击“取消”、确认放弃—输入身份证号码(含字母需大写)、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年份选择2023年度,在线缴费即可。

三、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登录微信,按照下列步骤完成缴费:我—服务—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选择“廊坊”—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若含字母,字母需大写),缴费年限默认为“2023”,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

四、支付宝市民中心

进入支付宝—选择“廊坊”—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若含字母,字母需大写)、姓名,缴费年限默认为“2023”,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

五、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

有两种缴费方式。一是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件,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进行缴费;二是使用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设备进行缴费。

六、河北银行柜台或手机银行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可以到全市“河北银行”任一业务网点柜台缴纳费款;或者登录“河北银行”手机银行—首页—生活—社保费—立即缴费,录入需要缴费人的证件号码、姓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七、便携式自助终端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可以到“廊坊银行”市内三区任一业务网点柜台缴纳费款;或者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便携式自助终端缴纳费款。

为保障安全高效缴费,建议您尽量选择线上“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如您确有特殊急需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先拨打办税服务厅电话进行咨询预约。

张家口

记者从张家口市医保局获悉

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

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缴费时限为11月7日起至12月25日

在上述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就可从2023年1月1日起

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员按规定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重复资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居民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参保渠道。目前线上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线下可通过税务系统便民缴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今后还将开通更多缴费渠道。医保局相关人员提醒居民,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限较长,大家可错峰错时办理。

张家口灵活就业人员可网上缴纳医保

近日,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通告。根据通告,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税务机关委托的金融机构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完成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需要《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缴等特殊缴费业务的,则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衡水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保障居民健康和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也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参保对象涵盖广

1.具有我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辖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辖区内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应在学籍地参保。

二、缴费时间要牢记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20日——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三、办理方式划分细

(一)续保人员:往年已正常缴费、今年继续缴费的城镇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缴费流程。

(二)新参保居民:首次参保的居民,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完成后,方可进行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登记:

1.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

2.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外首次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村(居)社区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便利渠道多

1.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人关注“湖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2.衡水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人关注“衡水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3.云闪付APP。下载云闪付APP—首页选择“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缴纳”,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中的居民医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姓名、选择缴费期限”,根据提示缴费。

5.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底部菜单“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信息,选择缴费年度,点击下一步”,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6.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7.“冀时办”手机APP。下载“冀时办”,登录—点击首页缴费—河北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姓名,点击查询,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要求操作即可。

8.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选择“公众服务”页面—点击“社保费缴纳”—个人社保费缴纳—输入证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缴费人险种信息—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下一步—选择提示框“自主申报”—选择年度等信息—点击确认,依据步骤缴费。

9.办税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缴费,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

10.自助终端设备缴费。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便民办税自助终端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码后,选择社保业务—个人社保缴费—申报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去申报”,按照业务提示划银行卡支付。

11.河北税务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12.河北移动手机APP。河北移动“生活-更多-生活服务”,选择服务: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根据提示缴费。

13.合作银行端。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秦皇岛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唐山银行、广发银行。

五、缴费标准要弄清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六、待遇保障步步高

虽然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水平提高了,各级财政补贴也逐年相应提高。筹资水平的提高主要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一)门诊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县域内选定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设报销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00元,报销比例为50%。

2.门诊慢特病。简化门诊慢特病认定程序,参保居民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住院待遇

1.高额报销保无忧。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报销15万元。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的,大病保险首段报销比例60%,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年度最高可报销30万元。

2.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3.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备案后享受与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三)“两病”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四)医药服务

1.基本医保药品品种稳步增加。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了2860种。其中,国家通过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2.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在医保经办机构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后,仍需到参保地税务大厅做变更,或在税务大厅作废参保信息后由医保重传信息,否则只能按原有身份证号在税务端查询参保信息。

2、税务端查询不到参保信息或参保信息异常,请根据提示,到参保地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办理非关键信息的维护,由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正常缴费。

温馨提示:

1.如果您需要查询缴费记录,可以在缴费完成后两到三个工作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的“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2.缴费证明可以在缴费后五个工作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的“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3.提倡“非接触”缴费方式,建议您选择微信公众号等便捷渠道进行缴费。

邯郸

11月2日起,邯郸市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2023年度的缴费标准、缴费方式都有了新的变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缴费时间

11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 350 元,困难群体按当地认定标准缴费。

三、参保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持居住证长期在我市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

四、税务缴费渠道

目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规渠道如下:

(一)“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

操作流程:“纳税服务 - 办税服务厅 - 社保缴纳 - 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二)微信城市服务

操作流程:“我-服务-城市服务”模块,“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页面提示缴费。

(三)云闪付APP

操作流程: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四)微信生活缴费

操作流程:“我 - 服务 - 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五)支付宝市民中心

操作流程:“市民中心”模块,“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根据页面提示缴费。

(六)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七)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和APP

(八)“冀时办”APP

(九)办税服务窗口

(十)合作银行

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承德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唐山银行、广发银行、张家口银行、秦皇岛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共计25家。

注:1.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含新生儿)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未查询到自然人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按照提示流程进行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即可缴费。

2.集中征缴期开始后,往年已参保的人员缴费时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或需要变更信息的,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所就读大中专院校或居住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变更参保信息,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信息后即可正常缴费。

沧州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至3月,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缴费人可以选择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年度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热点问题的解答

1.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从什么时候实行?

答: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2.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优化缴费流程后,实行按月缴纳,当月缴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当月及以后多月的费款。

3.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缴费人在当年1-6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缴费人在当年7-12月缴费时,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按新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固定金额。举例说明:缴费人在2023年3月份缴费时,缴费金额使用的2021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在2023年9月份缴费时,使用的2022年的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生成的。

4.优化缴费流程后,缴费人是否允许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

答:参保人可以预缴本年度当月以后的费款,但需要连续月份缴纳,不允许间断缴纳费款。

5.优化缴费流程后,对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费款?

答: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参保当月可以开始缴费,需要一次性缴纳至当年年底。

6.优化缴费流程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有无特殊业务规定?

答:对于断缴后续保、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退役军人一次性补费、退费后需要再次缴费等特殊缴费业务仍需要医保部门核定费款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7.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年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额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不变,仍执行每人每年108元。

8.优化缴费流程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款。

缴费人当年首次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需要同时缴纳全年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费款。

9.优化缴费流程后,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10.优化缴费流程后,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

答:是的,退休人员需要在每年的1-3月份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费款。

转自:河北新闻网

来源: 长城新媒体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22年第一批电商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商城”)采购竞争性和效率性,降低采购成本,扩大入驻电商参与度, 依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规定,现公开征集网上商城入驻电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的电子商务供应商,以下简称“电商”(包含前期考核已淘汰的电商)。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9日。

三、准入条件

1.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第六章 供应商征集”所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自主电商平台(须为面向社会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

3.应明确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有效期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具体业务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全权代表供应商办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入驻申请文件提交、电商平台对接、网上交易及服务等。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

4.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的规定。

四、所需提交资料

1.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与实际自主电商平台一致的网址及网页截图;且自主电商平台为可面向社会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上架商品信息真实有效;

4.提供河北省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等13个地区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5.《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

6.《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五、审核及对接方式

1.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为了体现公平原则,评审通过的电商将按照给我中心报送纸质资料顺序进行对接调试,统一时间上线运行,具体时间以网上商城公告为准;

3.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与供应商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不向电商收取任何费用;

4.递交资料后,供应商请保持负责人电话畅通。

六、相关要求

1.申请入驻网上商城平台电商在征集期间将采用“邮寄或线下递交”的方式。

邮寄及递交地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处507办公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马女士,0311-66635069;

2.请各位电商按照对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其网站接口进行开发调试,因技术接口不规范造成无法对接完成的,电商自行承担责任;

3.对资质造假的,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入驻资格;

4.所有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后提交;

5.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应以公告内容为准;

6.供应商须按要求向省交易中心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及后期对接文档;

7.如因供应商提交信息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省交易中心或未按时间要求递交所需资料的,致使在入驻征集期无法与供应商取得正常联系或延误相关工作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网上商城的工作安全有序开展。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人员,要积极配合南门口值班人员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未出示的不可进入。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可进入。

2、进入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采用邮寄方式提交资料的供应商,邮件如因疫情管控未在征集期内送达的,邮件将自动退回。

4、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动,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最新公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