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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使用模板建站

沧州使用模板建站

发表日期:2023-01-11 16:46:50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93


怎么用网站模板建立自己的网站

用网站模板做网站是最简单的一种方式了,而且目前网上模板资源也比较多,找起来方便,找一个合适的模板,下载后用编辑软件打开页面进行编辑,修改自己想要的内容,编辑器有很多,比如Dreamweaver,WebStorm等,当然,你要是技术好,记事本也能行!
然后说点其他的,模板做网站的缺点和优点:
优点:效率快,省事省时间,不用费太多心思做设计及构架等。
缺点:灵动性弱,想改个布局或者构架比较繁琐,或者添加一些自己想要的效果也不方便,更重要的是,模板做出来的东西,没有设计在里面,不新颖!
ps:模板也分很多种,有静态的,动态的,静态的修改就比较简单了,动态的修改比较繁琐,再有数据库之类的,就更不好弄了!



新手建站,怎么用模板建站?

模板建站其实很简单而已,只要自己会打字,会看字那就可以了。凡科网站模板制作网站也不用去复制来自己这,是直接在线登录修改就可以了,修改也不难。鼠标拉动相关的栏目就可以的,再加上自己的一点创意。可以在后台进行设置网站的一些信息,把这个网站改变成自己需要的网站信息。有的主题可以直接添加内容就行。很多国外主题要自己设计内容。自定义主题,相对来说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一些。现在网上很多模板建站,但有很多模板会有漏洞,功能不全的,建议还是下载建站系统去做,安全稳定,像Pageadmin建站系统就比较适合新手去做,官网还有详细教程网站需要域名,主机和网站程序,。你有想法?有模板。模版建网站是在现有的目标网站框架下,只对其内容和图片进行替换,不改动其它框架设置及代码等。1、找到一个合适的模版网站2、对模版网站存在的所有页面进行分析3、根据分析的模版网站页面类型,对逐个页面进行仿制4、仿制模版网址需要用到图片下载工具,下载模版网址的所有图片、CSS文件和代码源文件保存。5、对代码源文件进行修改,替换成想要的部分,同时需要对模版网站的CSS路径和图片文件路径进行修改。6、保存修改好代码文件,作为模版文件来使用。登录网站管理后台,设置目录模版代码文件,即刚才做好的文件。7、更新网站缓存,打开新页面进行查看。其它页面依次如此。做好所有模板页面文件之后,需要对模版网站的图片和内容进行修改,很简单的替换就可以了。温馨提示:整个过程需要对代码有一点点的了解,知道简单的替换工作,会一些简单的ps技术来修改图片,最后调试整个做好的模版网站。



模板建站和手工建站哪个比较好?模板建站和手工建站哪个比较好

如果是新手,用模板更加简便。如果是熟手,当然还是手工更好,有足够自由度和个性化。



模板建站有哪些缺点?模板建站有哪些缺点?

1、模板不能修改,选好了模板,用户无法对其进行独立、随意地编辑,无法自定义模板,共享类模板设计出来的页面,往往是一个呆板而雷同的页面,让人感觉死色沉沉。
2、功能简单且没有个性,在页面、风格、功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得不到保障。
3、网站自身服务器的约束性,由于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上完成,因此用户的一些网站也被牢牢捆绑在该公司的服务器上,用户不可以自由地移植到别的服务器上,用户就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建站模板如何使用

注:linux/unix系统请将网页文件上传到htdocs目录下,windows系统请将网页文件上传到根目录下,请参考:我们网站的客服中心——主机问题——ftp使用手册



使用模板建站要注意什么?

其实在当前的市场前景下来说,老渔哥网络认为利用模板建站之所以受到许多中小企业的追捧,是因为它的优势确实不少,那些不懂技术又想节约成本的企业,就会选择适合企业的模板自己建网站,在这些固定好的模板上直接添加内容即可,不仅不需要编程技术而且操作简单,能够把网站快速搭建起来。但是我们在使用模板建站时需要注意几点:

1、品质的选择:这里所说的品质并不是说价格,而是在自身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一个口碑较好的服务商以及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服务平台来做。

2、样式的选择:样式的选择就是根据自己的行业以及需求来选择合适自己的模板或者套餐,虽然样式和排版可以调整,但还是需要自己合理的选择。

3、售后的服务:比如在网站建设完成以后,在后期需要维护上修改内容、板式等服务的售后,看服务上是不是可以免费帮助维护,这也是比较关键的一个点。



网友:沧州使用模板建站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 2021年秋季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1〕 6号)的通知精神及禁止义务教育出现大班额的要求,我区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方案,方案如下:一、划片招生原则根据本辖区内适龄学生数量、小区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等情况为每一所小学划定招生范围。通过划片招生有效保障辖区内小学生源状况相对均衡。二、各小学招生范围1、片区变动:金龙一期划至渤海新区第二小学;中铁小区划至渤海新区第二小学;神华东区、老管委会小区划至渤海新区第三小学;人民街以西各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宿舍全部划至渤海新区第四小学。具体详见最后示意图,灰蓝色为渤海新区实验小学片区、白色为渤海新区第二小学片区、黄色为渤海新区第三小学片区、棕色为渤海新区第四小学片区。2、转入生:各年级转入生无论是否是我区户籍(港区户籍和四村户籍)、是否在港城区内有自购房,全部划入渤海新区第四小学入学,上学满1年后,在港城区有自购房的(交房时间截止2022年9月1日)可转学至房产所在片区的学校,各学校按新学年空缺学位招收。3、2021年春季学期已在我区小学及幼儿园大班就读的但未按规定提交登记材料的学生:如仍有意愿在我区小学入学的,全部划入渤海新区第四小学就读,按转入生执行,请按规定报名。三、学生报到、转入生报名时间及地点(一)2021年春季学期已在我区小学、幼儿园大班就读并提供登记材料的学生1、新一年级学生(原幼儿园大班幼儿):请每个家庭派1名家长带领孩子,持全家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学校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渤海新区实验小学8月20日学校体育馆渤海新区第二小学8月21日学校升旗广场渤海新区第三小学8月22日学校体育馆渤海新区第四小学8月22日渤海新区中学操场温馨提示:因疫情影响,学校采取错时报到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到事宜详见各学校公众号。请家长及时关注沧州渤海新区实验小学、沧州渤海新区第二小学、沧州渤海新区第三小学公众号。2、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原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8月30日--31日学生名单会在各学校门口张贴,无需提前到校报到,入学详细事宜会在各学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二)2021年秋季新一年级至六年级转入生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报名地点:渤海新区中学操场。各年级转入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学校公众号)到校报名。新一年级学生报名时学生需到现场,其他年级不需要学生到现场。暑期期间已在港城区其他小学报名登记的转入生请按规定时间去渤海新区第四小学报名。温馨提示:因疫情影响,学校采取错时报名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事宜详见各学校公众号,请家长及时关注。四、要求及注意事项1、开学时所有学生务必填写并携带《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学生健康登记表》入学,表见方案附件。小学申请入学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龄儿童入学的,建立学籍时一经查实,予以退学,由此产生的学籍问题家长自己承担;对因提供虚假材料及隐瞒真实就学情况致使学生在与年龄不对应的年级入学的,登录学籍时一经查实,本地户籍学生安排至与年龄对应的年级入学,非本地户籍学生退回,请自行选择港城区以外的学校就读,由此产生的学籍、再就学等问题家长自己承担。2、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方式的报名,原则上学期内不再接收转入生,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报名的非我区户籍(港区户籍和四村户籍)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不再予以入学安置。3、因疫情影响,报名时请佩戴口罩、自觉排队并保持间隔。近期去过疫情重点地区者及与其密切接触者暂不接受报名。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家长配合并遵守秩序。五、咨询电话沧州渤海新区实验小学:0317--7559563沧州渤海新区第二小学:0317--7559699沧州渤海新区第三小学: 0317--5766161沧州渤海新区第四小学:17778879826、13803257725 15031791361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1年8月16日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1号)文件要求,根据《任丘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经研究制定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片内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片内2021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安排

(一)公办中小学招生

各学区中心校以《任丘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制定本学区招生方案,划定辖区内中小学招生片区,进行学校片区招生宣传,公示招生简章,监督指导辖区中小学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资格查验,在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领导下,按规定时间开展中小学招生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油地联合办学。

各中小学要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下详细调查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建立2021年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台账。

(二)民办中小学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在所属学区的指导下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在满足本地学生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招收外县市学生,但一般不超出沧州区域。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或推迟。各学校招生方案、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必须报经市教体局审批备案同意后执行,民办学校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

(三)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集团校、联盟校等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在办学过程中严禁违规共用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不得在民办学校任教。

(四)落实招生纪律

招生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项严禁”纪律,对违反纪律的给予黄牌。

(五)监督措施

2021年采取纯线上招生方式,由教体局,公安局、纪检、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招生并履行相关职责,负责材料审核,招生名单及时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如发现作假和违规违纪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3)。

(六)油地统一划片招生

油地双方学校应按照住房片区属地进行招生、转学工作,不能拒绝片区内有法定住房的学生入学、转学。对于华北油田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而团购的小区(如东风新区、孔雀城小区),小区内油田职工子女由油田学校解决新生入学或转学,其他人员由地方学校解决。幸福家园小区由双方就近学校根据人员性质分别负责安置适龄儿童入学或转学。石化新村小区子女由地方学校负责安置。

报名须知

2021年我市全部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审核”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进行线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招生结果可在公众号或网站进行查询。

报名所需材料:

(一)监护人片区有产权房的

1.监护人房产证或宅基地证。

2.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3.监护人身份证。

(二)监护人无产权房,但监护人双方父母有产权房,且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双方父母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

4.独生子女证明。

5.学校统一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验监护人名下有无住房。

(三)监护人片区有户口,但监护人及其双方父母片区内均无产权房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

2.监护人身份证。

3.房屋租赁协议。

4.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四)外来(非本市户籍)及本市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随迁子女

3.租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需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4.房屋租赁协议。

5.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6.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无需出具)。

注:1.2021年不再提交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单据,但需在招生报名网准确填写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账号。

2.如上传材料被退回,再次使用原材料填报材料退回学校的,需线下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家长学生都要签字按手印,保证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法纪责任。

城区中小学报名相关要求

(一)城区有产权房、户口的

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产权房位置确定就读学校。城区有户口无产权房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但必须片区租住房屋且租住房屋具备独立生活条件。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的

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否则不予认定。不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提供买卖双方协议、买房时的银行付款凭证,经入户调查和街道办事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

(三)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父母离异等原因将户口临时转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

经入户调查和街道办事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

(四)进城务工(任丘户籍)和外来务工(非任丘户籍)随迁子女安置

1.小学段六实小南校区、第七实验小学安置片区内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小学段其他务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置在二街小学、西关小学、北环小学、褚庄小学。

3.初中段第六中学、第七中学安置辖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但不安置本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初中段务工随迁子女安置在第五中学(具备住宿条件)、思贤学校(不具备住宿条件)。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军人子女

贯彻落实《任丘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由市人民武装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办理,消防人员子女入学同上。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联合公安、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进行合理安置。

3.华侨、港澳台籍子女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可凭居住证接受义务教育。

4.雄安新区征迁群众子女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雄安新区征迁安置群众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沧教基〔2019〕 14号)的通知》文件精神,妥善安排雄安新区划转学生。

5.拆迁户回迁群众子女

各校要充分考虑拆迁户回迁群众子女入学问题,以回迁群众实际情况确定子女入学条件,必要情况沟通乡镇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不得轻易拒绝回迁群众子女正常入学要求。

(六)关于残疾儿童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入学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需到特教学校报名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形式实施教育。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向所在学区提出申请,由“任丘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学生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七)关于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执行《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基本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具有合法经商或务工证明的,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城市居住证件的随迁子女、对本市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进原则指定学校就读。学校不得设定额外入学限制条件。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八)关于线上报名

报名时,网站只允许一生报名一所学校。一经报名,其他学校便不能填报。不属于该片区审核不能通过的、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将不被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取的,影响全国学籍注册和教科书征订,后果一律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承担。

市区中小学划片范围

(一)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1.实验小学:裕华路以南,泰山道以西(不含雁翎二期、安庄社区),京开道以东,建设路以北(不含二街社区、五街社区、南关社区)(加一建小区、检察院小区、兴业小区、燃料公司家属楼、石油公司家属楼、理想家园、燕山小区、渤海花园)区域内适龄儿童。

2.第二实验小学:中华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京开道以西,会战道以东区域,以及邮政小区,隆佳西区,西凉台子平房,体委家属楼范围内适龄儿童。

3.第三实验小学:北环路以南,燕山道以东,老津保路以北,东环路以西(不含油建社区);中华路以南,京开道以东,老津保路以北,燕山道以西(含梅园三期、碧桂园小区)区域内适龄儿童。燕山道以东,泰山道以西,北环路以南,中华路以北区域内适龄儿童三实小和北环小学双向选择。

4.第四实验小学:建设路——津保路以南,燕山道以东,北站路以北,京九铁路以西区域内适龄儿童。(加富丽花园、华科苑小区 )

5.第五实验小学:裕华路以北,京开道以西,中华路以南,会战道西侧一街、六街、三街社区区域内(含悦城)适龄儿童;文化北道以西,裕华路以北,京开北道以东,老津保路以南区域内适龄儿童。

6.第六实验小学本部:裕华路以南,京开道以西,四街社区以东,建设路以北(含建材小区、建材鑫园、幸福家园、包括前庄、陈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南门里以西土产小区、五金小区、百货小区、天伦小区、宏宇小区等区域)。

第六实验小学南校区(原采一中学):扁鹊大道以东,渤海路以南,燕山道以西,北站路以北;扁鹊大道以东,北站路以南,会战道以西,南绕城以北;(包括永丰路荷花村、蒋庄村、永丰村及任南金盾、永基小区。暂时包括万锦家园全部和石油新城任丘户籍子女)

7.第七实验小学:北环路以北开发区、芦各庄社区区域内适龄儿童。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北环小学共同摇号招收。作业大队小区适龄儿童第七实验小学和北环小学双向选择。

8.第八实验小学(原安庄小学):燕山道以东、裕华东路以北、老津保路以南、泰山道以西适龄儿童;泰山道以东,新津保路以北、老津保路以南区域内适龄儿童。(包括安庄社区、雁翎西苑二期小区适龄儿童)

9.二街小学:二街、怡园小区、县社小区内适龄儿童及本市、外来务工适龄儿童。

10.西关小学:西关、北关社区内适龄儿童(另加南门里以西土产小区、百货小区、五金小区、天伦小区、宏宇小区等区域范围)及本市、外来务工适龄儿童。

11.北环小学:中华路以北,京开道以东,燕山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区域内适龄儿童及本市、外来务工适龄儿童。燕山道以东,泰山道以西,北环路以南,中华路以北区域内适龄儿童三实小和北环小学双向选择;作业大队小区适龄儿童北环小学和第七实验小学双向选择。

12.任丘市第六实验小学与油田联合办学具体实施以两校招生简章为准。

(如文字表述不清,结合辖区招生范围示意图认定。)

(二)城区初中划片范围

第三中学:扁鹊大道以东、建设路以北、会战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合围区域;裕华路以北、会战道以东、京开道以西、中华路以南合围区域;会战道以东、中华路以北、燕山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合围区域;中华路办事处卢各庄村;作业大队小区。片区内户籍属于西环路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六中就读。

第四中学本部:会战道以东、裕华路以南、建设路以北、燕山道以西合围区域;裕华路以北、京开道以东、中华路以南、燕山道以西合围区域;建设路以北、燕山道以东、油建路以南、市区与议论堡乡分界线以西合围区域。

第四中学北校区(原油建中学):北环路以南、油建路以北、东环路以西、燕山道以东合围区域。

第五中学:招收开发区所辖八里屯、五里铺、东、西八新村小学毕业生及公路站小区适龄学生;城区新华路、中华路、开发区辖区外县市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和本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作业大队小区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五中就读。

第六中学:招收西环路办事处辖区内的适龄学生。出岸学区王务片区内小学毕业生。

第七中学:招收永丰路办事处辖区内的适龄学生;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三中、四中、八中片区超出招生计划后有寄宿需求的学生,如超出七中招生计划,摇号录取。

第八中学:建设路以南、京九铁路与议论堡乡分界线以西、扁鹊大道以东、永丰路办事处行政区域以北城区合围区域。

扁鹊大道以东、建设路以南、会战道以西、永丰路办事处行政区域以北城区合围区域新建小区较多,由六中、八中两所学校接收本区域内的适龄学生,西环路办事处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六中就读。片区划分如文字表述不清,以辖区图覆盖为准。

招生时间及注册

(一)招生时间

2021年线上报名时间8月16日开始,8月25日结束。各学校要确保9月1日新生正常入学。

(二)学籍注册

1.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容量。全市各中小学的班容量要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

2.严格控制适龄儿童入学年龄。2021年新生一年级年龄截止到8月31日满6周,低龄儿童不准录入学籍。全市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和原则对新生资格进行审查,以学区为单位将新生EXCEL电子文档和花名册,由学区校长签字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一科,市直中学由校长签字盖章上报。

3.准确掌握学籍上传时间。各学校新生录取后,按照学籍录入要求,将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录入学籍模板,提前做好学籍上传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计划招

生人数

生班数

班额

三中

770

14

55

四中

1210

22

五中

220

4

六中

990

18

七中

495

9

八中

实验小学

330

6

第二实验小学

110

2

第三实验小学

第四实验小学

第五实验小学

275

5

第六实验小学

825

15

第七实验小学

第八实验小学

二街小学

西关小学

白塔小学

440

8

北环小学

附件1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柴文忠 教育工委书记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庞国章 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刘素娥 教育工委副书记

毕景辉 教育工委副书记

胡兴同 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国胜 副局长

卢凤泉 副局长

耿勇男 副局长

李雁如 四级主任科员

刘 斌 教育工委委员

张国巨 教育工委委员

组 员:宋富丰 韩 娟 王利华 赵福安

魏 涛 李喜良 张守胜 宋趁英

李国明 韩 强 毕煌勇 黄 柳

周纳贤 刘茂林 宋晓晨 叶金石

朱金国 张万庆 尹金涛 刘章强

杜明亮 马新功 王中江 刘东峰

秦治国 邱卫峰 张全乐 刘 超

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全市招生全面工作副组长:李雁如副组长负责全市招生工作中纪委监察工作;刘国胜副组长负责招生工作政策的制定;张国巨副组长负责全市招生工作的安全工作;各副组长同时负责所包单位的招生工作。成员职责:赵福安负责纪委监察工作;宋富丰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王利华负责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魏涛负责招生中安全工作;其他组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招生工作。

附件2

附件3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中小学招生各片区咨询举报电话

新华路学区:2210016

中华路学区:3362219

西环路学区:2263973

永丰路学区:2287489

于村学区:3352885

议论堡学区:2856689

梁召学区:2915854

吕公堡学区:2834027

长丰学区:2971726

麻家坞学区:2836329

北汉学区:2872028

石门桥学区:2801279

辛中驿学区:2926302

出岸学区:2697131

青塔学区:2991701

北辛庄学区:2618389

城区中学:

第三中学:2223392

第四中学:2224854

第五中学:2213910

第六中学:3377023

第七中学:2737101

第八中学:2262026

新华路学区:

第五实验小学:3390168

第六实验小学:2230628

第八实验小学:2221005

二街小学:2252925

西关小学:3333158

中华路学区:

第一实验小学:2254080

第二实验小学:2250334

第三实验小学:2277422

第四实验小学:3370509

第七实验小学:2221108

西环路学区:

白塔小学:2311802

油田学区:

北环小学:3393656

教育体育局:

教育一科:2222276

纪检监察信访科:2268690

办公室:2222133

来源:渤海新区告诉你、任丘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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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延期)的通告为切实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作用,结合开发区公租房实际入住情况,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参照《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沧建〔2016〕37号)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告》,我区开始受理辖区内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方式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将所需资料统一汇总后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因受疫情影响,现将受理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申请人到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一)城市住房困难家庭1.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区2年以上(含2年)的城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家庭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1)一人户家庭,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或年满70周岁。(2)结婚未满3年(申请人满35周岁的除外)。(3)离婚未满3年(申请人满35周岁的除外)。(4)申请家庭原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5)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6)申请家庭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2)附件1-4。(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4)家庭成员系申请人子女,且与申请人户口未在一起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6)家庭原住房被拆迁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源安置卡。(7)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8)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二)新就业职工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未婚职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本人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无私有住房;(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开发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申请日满1年。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1)至申请日,已在开发区工作满5年。(2)申请人父母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3)申请人或其父母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4)申请人在市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原住房,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2)附件1-7。(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申请人本页)及复印件。(4)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扣章版)。(8)本人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三)外来务工人员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地户籍人员;(2)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开发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申请日满一年;(4)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无私有住房。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1)本人或配偶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农业户口。(2)配偶为开发区城镇户口的,应以配偶作申请人,按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户提出申请。(3)至申请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5)申请人在市区(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的原住房,至申请日,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3.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申请人的住房保障书面申请。(2)附件1-6。(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离婚的,应提供附件7,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还应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丧偶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制式合同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计划卡或编制卡。(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基数表(扣章版)。(8)本人沧州市无房证明、沧县无房证明(家庭所有人员)。(9)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户籍等有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不填写应申报家庭成员等信息的,按照“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处理,由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公租房申请。(二)申请人要对个人承诺负责。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人个人承诺制,申请人应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存在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将驳回其住房保障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三)申请人应将所需材料汇总后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好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散页资料不收),以便保存备查。
特此通告。(咨询电话:3092173)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16日

来源: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