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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详情
2020年10月8日10时50分,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业务楼的天面构架模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约1163万元。
直接原因
1、违规直接利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且该支撑体系未增设加固立杆,也没有与已经完成施工的建筑结构形成有效的拉结;
2、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未按要求先浇筑结构柱,待其强度达到75%及以上后再浇筑屋面构架及挂板混凝土,且未设置防止天面构架模板支撑侧翻的可靠拉撑。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
涉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违法违规建设经营,施工管理混乱。
层层违法转包、分包给没有相关证照和资质的个人 。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安全管理人员 没有到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 , 只派出实习生 到施工现场收集资料。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造假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记录 造假 。
未进行图纸会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
2、监理单位:
严重违反规定,工作形同虚设、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 聘请无证人员实施监理工作 ;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人均为挂靠人员 ,未驻场履职。
3、设计、图审单位:
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审图不到位 ;
4、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督促管理缺失。
派出1名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到施工现 场,也没有明确其工作职责,导致失管、挂空档。
处理意见
一、9人已被批准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的法人、副总、包工头、施工安全员、一级建造师、测绘员兼施工员 。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陆河分公司负责人 。
二、3人被拘留,其中2人取保候审
施工单位的搭设外脚手架的“小工头”被拘留。
监理单位的实际驻场监理员和实习监理员被拘留,取保候审。
三、涉事项目中涉嫌非法围标、非法挂靠的苏某某、叶某某等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20名公职人员被追责,主要为建议纪委监委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深刻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等。
(一)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李某华,男,本科文化程度,法人兼总经理。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余某辉,男,大专文化程度,副总经理,负责工程安全工作。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杨某平,男,中专文化程度,涉事建筑的“包工头”,项目实际负责人,事发现场作业的主要负责人。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4.丘某艳,男,“包工头”杨某平聘请的陆河看守所项目施工安全员,没有持证上岗。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5.黄某长,男,专科文科程度,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其明知其建造师资质及本人姓名被任命为陆河县看守所项目负责人,虽然有要求变更,但仍于聘用期届满时于2020年9月17日,再与施工单位续签聘用合同, 但一直未到岗履职,对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 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6.叶某钦,男,初中文化程度,“包工头”杨某平雇请的测绘员兼施工员,没有持证上岗。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 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7.吴某旺,男,初中文化程度, 承包陆河县看守所工地搭设外脚手架的“小工头”,没有持证上岗,安排无证人员作业。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2月3日被汕尾市公安局拘留)。
(二)对工程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林某航,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田某,男, 涉事工地总监理工程师。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 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彭某栋,男, 陆河分公司负责人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1月17日被汕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4.刘某专,男,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监理部实际驻场监理员。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0月10日被汕尾市公安局拘留,11月18日取保候审)。
5.谢某,男,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监理部现场实习监理员,未取得监理员相关资质,假冒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10月10日被汕尾市公安局拘留,11月18日取保候审)。
(三)对设计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对院长、陆河分公司负责人、建筑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陆河分公司结构设计助理工程师等4人依法实施处罚。
(四)对审图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对汕尾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兼结构审图师等2人依法实施处罚。
(五)对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处理建议
建议纪委监委对以下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1、朱某文,男,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2、彭某波,陆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3、刘某进,男,陆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4、刘某远,男,陆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陆河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5、丘某肖,男,陆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6、朱某耿,男,陆河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7、陈某冲,男,陆河县公安局水唇派出所长
(六)对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罗某声,男,陆河县住建局局长
2、黄某军,男,陆河县住建局副局长
3、彭某双,陆河县住建局质安站负责人

4、彭某洲,男,陆河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5、彭某升,男,陆河县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七)对陆河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陈某勇、罗某新,常务副县长叶某美作出深刻检查。
2、彭某洁,男,陆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建议由纪委监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3、林某毅,男,陆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建议纪委监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汕尾市住建局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建议对以下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1、吴某昊,男,汕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2、刘某棠,男,汕尾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余某治,男,汕尾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九)其他人员的处理意见
在陆河县看守所项目项目中涉嫌非法围标、非法挂靠的苏某某、叶某某等人,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汕尾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线小程序。
企业“一屏查看”工程建设项目整个办事过程,主动推送商机信息、惠企政策、中介服务及咨询服务,将企业办事过程的难点、堵点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企业家动动手指随时了解汕尾最新商机信息、惠企政策。15日,汕尾上线营商一体化小程序——善美“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菜单式、贴心式、全程跟踪服务。
小程序平台借助改革系统集成力量为企业提供个性服务。
覆盖多个高频事项助力“不见面审批”
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汕尾营商一体化小程序——善美“店小二”正式亮相,小程序平台借助改革系统集成力量,为企业送上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护航。
汕尾市政数局局长林博府介绍,汕尾通过“1+8”模式打造汕尾营商一体化服务平台,落地营商八个便利化优化成果。本次上线的“善美店小二”小程序是面向企业的移动端服务窗口,小程序充分融入了汕尾市“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对自己做加法,向企业和群众做减法”的店小二服务精神、服务态度和服务机制。
“善美店小二”小程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店小二”服务,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经营的各种需求。结合“无证明城市”“免证办”服务,支持共享材料关联和信息填报等智能填表功能,引导企业更加便捷的办理事项。主动推送商机信息、惠企政策、中介服务及咨询服务,将企业办事过程的难点、堵点及时反馈给部门。企业“一屏查看”工程建设项目整个办事过程、各个环节以及当前所处的阶段和问题,可以根据积分和星级选择优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此外,小程序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联建模式,充分应用粤商通、粤信签、电子证照、中介超市、信用平台等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法人股东可以不到现场,远程实现身份核验,实现全链条行政审批提速,同时基于大数据实现主动贴心服务,通过数据跑路支撑各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精准提醒企业待办事项和具体内容,切实为企业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
汕尾全面实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
住所证明无需交一纸承诺可创业
去年开始,汕尾持续加强开办企业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开辟线上办理渠道,及时上线了汕尾“粤商通”企业开办平台,加力加码依托该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出“秒批秒办”的“智能审批”模式,实现企业开办信息系统无人工干预、“365天、7×24小时”不打烊自动审批,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开展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服务,助力企业开办再提速。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共免费为470家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1124枚,为企业节约成本18.92万元。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叶华东介绍,去年12月29日起,全市全面实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用“一纸承诺”代替“住所证明”,全力破解住所证明难题搬除“创业拦路石”,率先成为全省第一个实行全面放开商事主体住所申报的地级市。自《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印发实施以来,至今年2月底,全市已有4671家市场主体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
全市落实一般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不动产登记事项100%可网上申请
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工作方面,汕尾实现“4个一”的工作目标,即从原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三个窗口整合为一个登记窗口,三个窗口的三套申办材料优化成为一套综合材料,跑动减少到只需要跑一次,办结时间压缩至一天。全市各县(市、区)已落实一般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任务。在压缩申办材料,优化办事环节,提供更为清晰明确的办事指引的同时,汕尾优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工作模式,推行“一证一码”模式,提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组织搭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加速提高登记业务网办程度。群众在家或者企业在公司通过PC端就能便捷完成业务申办。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蔡珠文介绍,目前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可网办业务事项已覆盖了实施清单内的57项不动产登记事项,可网办率已提升至100%。据统计,截至2021年3月初,全市通过平台办理的业务量为3.28万件,其中通过网办办理的业务就有2.42万件,占了其中的73%。
汕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
去年,汕尾广泛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开展“一站式”申报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推行“帮办代办”制度等创新举措,实现了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以内的工作目标。
会上,汕尾市住建局副局长蔡曙光现场通报了《汕尾市优化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方案(试行)》拟制进展情况。该方案规范了第三方中介服务和技术审查,压缩了全流程审批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四个阶段的中介服务、技术审查总用时由原先的192个自然日压缩至82个自然日;必须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总用时由原先的35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
与之前的《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社会类投资)》相比,该方案把第二阶段的工程规划许可、第三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与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许可同步触发,通过信息提醒,后续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提前主动服务,并且将第三方中介服务环节纳入了改革范畴,真正实现“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
信用汕尾网站信息累计达29.7万条。
加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汕尾运用大数据和平台建设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推进“信用汕尾”平台建设,推行“联合奖惩、一键查询”便捷模式,打造汕尾“信用越好、办事越容易”的营商环境。
“信用汕尾”网站是汕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唯一官方网站,该平台一期项目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二期的优化升级。截止3月10日,全市市、县两级共127个部门与“信用汕尾”平台建立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平台已归集到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双公示”信用信息累计达29.7万条。
目前汕尾已经向全国“信易贷”平台申请开设了汕尾站,辖区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10家银行机构已通过国家审核正式入驻,并上线科技通宝、小企业周转贷款、小微经营贷等27个金融产品,以信用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汕尾市发改局副局长吕辉模表示,在刚刚上线的善美“店小二”小程序上,公众可以便捷查询汕尾市的企业信用报告,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依法可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实习生:叶胜堂、彭思
图:叶胜堂、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