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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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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缴费季。今年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首个集中征缴期,为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近日,枣庄各区(市)税务、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快来看一下吧~
滕州市
关于2020年度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为做好2020年度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度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60(含60岁)—69岁老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
农村一女、双女、独生子女伤亡病残家庭孩子及其父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镇街财政各承担50%。
符合资助政策的参保居民只能享受一种最高资助待遇,资助资金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
二、缴费时间
2019年12月20日前。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缴费人需全额缴纳包括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范围
具有滕州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滕州市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非滕州市户籍学生;在滕州市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以上三类人群均可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一)符合政府资助范围的人员,可以于2019年12月20日前,由市民政局、残联、卫健局、扶贫办组织各镇街认定资助人员身份并由各镇街统一代缴,各镇街根据最终资助名单向市财政申请资助资金;也可以由本人先缴费,后期向本镇街申请定额缴费资助;具体方式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市不再统一要求。
(二)不属于政府资助范围的居民,应于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集中征缴期主缴费渠道为:建设银行“裕农通”设备(布设在村居、社区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建行银行卡或现金就近办理。
2.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3.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缴费,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山东税务”公众号,二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4.银行柜台。目前,参保人员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以下银行柜台缴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
5.办税(缴费)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大厅及各镇街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五、咨询方式
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29日
薛城区
关于2020年度薛城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通告
为做好2020年度薛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0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各级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不低于52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
三、报销标准
2020年度居民医保最高报销上限为55万元(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70—75%、55—60%。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对中断缴费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按首次参保计算。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其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取消其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负担。
(一)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1.登录: 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者打开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点击进入,注册完成后自动登录。(注册→实名→同意授权→输入“支付密码”→输入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注册。注册完成后自动登录→点击“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点击“增加人员”成功后→“下一步”即可缴费。)
2.“居民医疗”:按照系统自动默认 2020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60元缴费。(若新生儿缴纳 2019年 220 元医保需重新选择右上角缴费年度)。
3.“居民养老”: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档次自由选择缴费。
4.“社保费补缴”:如果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需先前往医保或人社部门做补缴申报后再选择“社保费补缴”模块进行缴费。
5.“增加人员”: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增加参保人员。(注意:增加人员无人数限制,一人注册后可多人缴费。新增参保户需先到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二)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
1.建设银行 “裕农通”代办点;
2.农村商业银行“农金通”代办点;
3.村居、社区代收缴费。村居、社区收取现金,开具收据,通过镇街社保中心缴款。
(三)办税(缴费)服务厅。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先前往镇街社保所做补缴申报后,带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办理。
(四)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五)银行柜台。参保人员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相应银行柜台缴纳。已开通缴费渠道的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
五、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以各镇街具体要求为准。全区统一限定在2019年10月20日—11月20日期间。非集中缴费期,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基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纳满30日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服务电话
薛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 4435196
陶庄镇人社保障中心 4812191
邹坞镇人社保障中心 4516586 4518057
常庄街道人社保障中心 4426176
沙沟镇人社保障中心 4913029 4913013
巨山街道人社保障中心 4019033
周营镇人社保障中心 4716901 4711556
临城街道人社保障中心 4406266
常庄税务分局(常庄、巨山) 4457198
陶庄税务分局 4826466
沙沟税务分局(沙沟、周营) 4911129
临城税务所 4499009
邹坞税务所 4511146
市中区
市中区2020年度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通告
为做好2020年度市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下:
一、征缴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的非本区户籍学生;持有居住证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征缴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48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特殊群体政策: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规定予以代缴。
三、征缴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节假日不顺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征缴模式
自2019年4月1日起,市中区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集中缴费期内,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继续保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委托村居、学校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
新参保或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险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以及权益记录发放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五、缴费方式
(一)自助缴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2.微信。方式一:参保人关注并登陆“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办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方式二:使用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或者直接扫描二维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3.手机银行APP:通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手机银行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委托机构代收。为提高征缴质效,降低征缴成本及资金风险,更好地方便缴费人,税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委托村(居)委会、社区、医院、学校、银行等集中代收。
1.“裕农通”。建设银行在各村(社区)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安装“裕农通”POS机等缴费设备的区域,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建行银行卡就近办理。
2.专用账户。各村(社区)代办人员收取现金,存入专用账户后通过模板导入数据、三方协议划款缴费。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现金就近办理。
(三)办税服务厅。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区税务局综合办税服务厅办理。
六、咨询方式
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市中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办公地址:市中区谷山路(安顺社区)
联系电话:0632-8076992
2.市中区税务局社保费缴费服务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兴华东路11号(海关对过)
联系电话:0632-3118336
3.市中区齐村镇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北安西路
联系电话:0632-3555601
4.市中区永安镇居民医保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中区永安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四楼
联系电话:0632-8023383
5.市中区税郭镇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税郭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632-3510276
6.市中区西王庄镇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西王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632-3466856
7.市中区孟庄镇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孟庄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23087
8.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光市中区明东路20号
联系电话:0632-3338793
9.市中区文化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立新小区花园转盘西南角
联系电话:0632-3695088
10.市中区龙山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青檀北路129号
联系电话:0632-3862656
11.市中区中心街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胜利东路85号
联系电话:0632-8022876
12.市中区各塔埠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解放南路31号
联系电话:0632-3277155
13.市中区矿区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市中区解放北路1号
联系电话:0632-8022907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
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山亭区
关于2020年度山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为做好2020年度山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三、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48号)规定,各区(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地方财政补贴不低于520元,我区财政补贴标准近期将公布。
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规定予以代缴。
四、业务衔接
自2019年1月1日起,山亭区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承接原有渠道征收。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渠道缴费。
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以及权益记录发放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五、缴费渠道
1.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2.微信、支付宝。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3.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村居、社区的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安装“裕农通”“农金通”等缴费设备的区域,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办理。
4.银行柜台。目前,参保人员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相应银行柜台缴纳。山亭区: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5.办税(缴费)服务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办理。
(二)委托机构代收。为提高征缴质效,降低征缴成本及资金风险,已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各相关单位集中代收。
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
一、山亭区税务局征收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山亭区北京路(区人民医院北门对过);联系电话:0632-8877643、8877646。
二、各税务分局征收服务大厅
1.城头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山亭区税务局城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城头镇政府对过),联系电话:8788839;
2.西集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山亭区税务局西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西集镇政府对过),联系电话:8519605;
3.北庄税务所,办公地址:山亭区税务局北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北庄镇伊人路东首),联系电话:8914166。
峄城区
关于2020年度峄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为做好2020年度峄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峄城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须年满16周岁。
2019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医疗保险逾期缴费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包括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标准为100、300、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残疾、五保、低保、优抚和扶贫户五类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标准。缴费标准为100和300元的,政府补贴30元;缴费标准为500、600元及以上的,政府补贴为60元。800元以上的, 政府补贴为80元。对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对独生子女、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女方年满50周岁的,给予夫妻双方缴费补贴每人每年300元。
居民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享受政策人员)、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政府或部门按规定予以代缴;60—69岁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政府或部门承担50%。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镇(街道)、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对特殊人群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部或部分资助。
自2019年1月1日起,峄城区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承接原有渠道征收。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渠道缴费。
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以及权益记录发放仍由人社、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一)集中征缴期主缴费渠道为:建设银行布设在村居、社区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安装“裕农通”缴费设备的区域,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建行银行卡或现金就近办理。
(二)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缴费,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山东税务”公众号,二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1.登录:扫码登录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登录扫码进入小程序,注册完成后自动登录。(注册→输入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注册)
注册完成后自动登录→点击“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点击“增加人员”成功后→“下一步”即可缴费。)
2.“居民医疗”:按照系统自动默认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60元缴费。(若新生儿缴纳2019年220元医保需重新选择右上角缴费年度)。
3.“居民养老”: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根据档次自由选择缴费。
4.“社保费补缴”:如果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需先前往医保或人社部门做补缴申报后再选择“社保费补缴”模块进行缴费。
5.“增加人员”: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增加参保人员。
(注意:增加人员无人数限制,一人注册后可多人缴费。新增参保户需先到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三)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者下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二维码
(四)银行柜台。目前,参保人员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以下银行柜台缴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五)委托村居代收。为提高征缴质效,降低征缴成本及资金风险,已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村居集中代收。镇街协办人员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委托代收社保费申报模块进行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缴费。
(六)办税(缴费)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大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便民服务大厅办理。
六、咨询方式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枣庄市税务局峄城区税务局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峄城区市民中心。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邮编:277300;联系电话:0632-7711954。
台儿庄区
关于2020年度台儿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为做好2020年度台儿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48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免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残疾人、优抚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费用,减免60-69周岁老年人50%的参保费用,减免资金由区财政承担。60周岁至69周岁和70周岁以上人口数以参保居民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周岁)统计计算。2020年涉及计划生育政策享受减免的参保人员,免除农村独女家庭和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个人参保费用,减免农村独子户家庭个人应缴纳部分50%的费用,减免资金区、镇街各承担50%。非本区户籍的人员在我区参保不享受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的各类参保人员信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四、征管模式
自2019年4月1日起,台儿庄区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承接原有渠道征收。集中缴费期内,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继续保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委托村(社区)等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
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渠道缴费。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以及权益记录发放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2.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专题专栏中,通过“社保费缴纳”登陆后点击缴纳居民医疗。
3.网上银行。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已开通网上及手机银行缴纳社保费业务。
4.办税(缴费)服务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办理。
(二)委托机构代收。按照原征缴方式,到村(居)委会、社区等集中缴纳。
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台儿庄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632-6652120 、6682128
2.台儿庄区税务局社保费缴费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89号
联系电话:0632-6658106
3.台儿庄区税务局泥沟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泥沟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511809
4.台儿庄区税务局涧头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757137
5.台儿庄区运河街道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55898
6.台儿庄区邳庄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邳庄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851069
7.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马兰屯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25966
8.台儿庄区泥沟镇政府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632-6511702
9.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政府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632-6757208
10.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25002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税务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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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初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前准备
1、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监测。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应按《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初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做好疫情防控。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初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以上材料的不得入场。
2、做好现场资格审查准备。初试结束后,即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并于初试当天一并带齐至考点。现场不能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3。?
二、打印初试通知单
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考生,请于2022年6月23日—7月5日下午17:00前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初试通知单》(双面打印),未打印《初试通知单》的,不得参加初试、面试,并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具体要求见《初试通知单》。
三、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
重要时间点安排:
考生到达候考室时间:须在7:00前到达;
开始抽签时间:上午7:00;
初试开始时间:上午7:30;
7: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试地点: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北路中段)
初试结束当天下午即进行面试,面试公告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公示栏目。
四、初试方式内容
初试采用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在专业技能测试室进行。
五、初试分组安排
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组、同一时间段内进行初试,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六、初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由初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初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向初试人员宣布。
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七、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08092。
附件:
1.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初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2.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初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枣庄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初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序号
报名序号
姓名
报考职位
初试通知单号
分组
1
00077
马彤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第一组71人
2
00348
贾文
3
00363
柴艳馨
4
00390
魏畅
5
00443
阚婷婷
6
00450
梁开通
7
00522
华云
8
00575
张超杰
9
00752
段文杰
10
00945
李硕
11
00957
张娇娇
12
01074
孔令洁
13
01156
杨延
14
01483
刘蕾
15
01494
姬李敏
16
01572
满君
17
01577
石静
18
01602
张雷
19
01669
李鑫利
20
01748
杨萍
21
01769
杨彤彤
22
01783
王才广
23
01864
魏渴凡
24
01895
孙梅
25
01988
李忍
26
02035
刘颖
27
02076
杨帅
28
02175
尹洪娣
29
02186
晁悦
30
02342
安圆月
31
02351
邵秋月
32
02689
王雅婷
33
02880
赵宗昊
34
02936
赵越
35
03044
司芬
36
03118
梁潇艺
37
03250
李泽华
38
03334
胡洪洪
39
03493
陈琳
40
03522
晁硕
41
03554
李庆祝
42
03663
刘茜茜
43
03786
马娟
44
03844
于海斌
45
03939
张郑
46
03960
朱苒
47
03990
李燕燕
48
04048
李慧慧
49
04142
王珂
50
04393
孙天一
51
04773
任向英
52
04855
杨胜丽
53
04874
邱晗
54
04896
郭平平
55
04919
李志国
56
04935
韩洪梅
57
04973
王星
58
05190
马桂芳
59
05338
李迎
60
05564
李君威
61
05616
徐莹
62
05618
高杰
63
05628
孙伟琪
64
05731
褚洪南
65
05778
王晴
66
05944
郑玲芝
67
06332
李婷玉
68
06404
胡强
69
06509
黄潇悦
70
06525
杨雨晴
71
06557
蔡成艺
72
00386
邱湘惠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
第二组23人
73
00658
杨一明
74
00739
霍小蒙

75
01158
王垚
76
01257
柳鑫雨
77
01543
郭振
78
01548
史明月
79
01567
魏新涌
80
01687
任昊
81
02568
张立涛
82
02803
秦雪静
83
03405
李鹏飞
84
03407
徐利国
85
03411
刘力宁
86
03860
赵超
87
03971
刘笑纳
88
04182
李其宝
89
04266
张鹤程
90
04326
刘忠澳
91
05089
任春旭
92
05746
郭新
93
05878
李海铖
94
06020
翟浩
95
00022
武兴政
机电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
第三组48人
96
00145
任泽勇
97
00201
刘炳蔚
98
00206
姜雪婷
99
00220
高本玉
100
00250
王镇
101
00400
褚猛
102
00618
张智源
103
00753
李国文
104
00790
王淳
105
01218
刘兴娥
106
01250
李玉新
107
01439
陈红汝
108
01504
李曼莉
109
01554
梁刚
110
01681
刘东升
111
01689
刘志富
112
01718
朱慧
113
01754
甘以强
114
01910
王建
115
02147
王路瑶
116
02232
郭化峻
117
02341
褚洪法
118
02527
王蕾
119
02572
赵洋
120
02804
韩守强
121
02815
王银
122
02923
黄丛睿
123
03367
袁国清
124
03529
严孝伟
125
03609
刘婷婷
126
03755
王聪敏
127
03765
张睿
128
03810
周宏
129
04054
胡乾乾
130
04112
朱良金
131
04131
王珊
132
04282
侯利
133
04347
李家
134
04379
王正
135
04605
万瑞宇
136
04705
杨林
137
05255
关岫
138
05273
刘云
139
05453
杨帆
140
05468
刘洋
141
05529
杜军
142
05956
瞿征
附件2:
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初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参照202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初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枣庄。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枣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枣庄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枣庄市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其他地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枣庄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一)对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14天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抵达枣庄市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枣庄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枣庄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枣庄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以上材料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按要求如实签订。
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请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未获取该项材料的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如丢失,可提供管档单位盖章的报到证存根复印件);未获取该项材料的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上传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上传辞职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2年3月3日及以前);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上传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就业推荐表(仅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个人材料诚信承诺书(按模板个人亲笔书写后与上述材料一起上传)。
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鲁网12月11日讯(记者 杜伟 张刚)12月11日上午,枣庄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史学斌针对“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史学斌介绍说,为统筹推动政务服务“一门办理”,围绕“凝心聚力抓发展,先把经济搞上去”这一目标,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10月8日,市民服务中心南区政务服务主体大厅已对外运营,除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外,社保、医保、公积金、婚姻登记、交警等已完成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将通过线上线下、集成运行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 “一门、一窗、一号、一网”一站式办理,切实打造全方位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悉,市审批服务局积极争取市民服务中心为全省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试点单位,以所有窗口办所有事为目标,优化窗口服务布局,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通过设置11台智能取号机,将进驻大厅的所有事项与取号机进行技术关联,群众和企业凭号直接可到窗口办理业务,实现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通过编制《零基础标准化受理模板》,将办事事项梳理到“最小颗粒化”,为群众和企业,前台受理人员、后台办理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史学斌告诉记者,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一枚印章”,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签订交接备忘录做到审批印章、资料档案、表格证照、业务专网等交接明晰有序。截至11月底,该局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5153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要件31项,压减审批环节27个,所有事项办结时间均比承诺时限减少20%以上,确保了审批服务不断档、不降质,向“一个机构管审批、一枚印章出证照、一个大厅办成事”迈出坚实一步。
史学斌向说,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审批服务局围绕“一链办理”,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全链条”办理,将分散在多个部门需协同办理的审批事项进行“链条式”整合,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节约群众办事时间。目前,100项主题服务“一链办理”事项已完成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编制,同时制作生成了100个主题服务“一链办理”事项手机二维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市民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宣传展示,办事群众只需用手机一扫,即可轻松便捷获取政务服务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根据“一窗受理”“全链条”事项流程梳理、联审联办、市区通办、“线上+线下”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需要,积极构建市、区政务服务两级联动机制,形成纵贯市、区两级、横连各政务服务部门的审批网络,实现“整链条、扁平化、流水线式”审批。
据介绍,积极推进提升政务服务“一次办结”。设立“帮办代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围绕难点、热点、堵点问题,设置“找茬”窗口,为群众搭建了反映问题的平台、表达诉求的通道,也为政府提供发现问题的镜子、了解民意的途径;通过与金融网点合作,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办事;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方便、更顺畅、更和谐的办事环境,努力实现“一次办好”的改革目标。
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蔡先艳主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李桂林出席并一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1、记者:市民服务中心已运行一段时间了,请简要介绍一下市民服务中心的情况。
史局长:市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精心打造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举措。市委书记李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石爱作对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启用十分关心和重视,多次亲临施工现场视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顺利,10月8日南区大厅试运行。市民服务中心位于枣庄新城中轴线文体中心区域内,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区,通过石榴花造型的6000平方米建筑连为一体。北区作为便民服务大厅,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预计明年投入使用。南区作为政务服务主体大厅,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设立了行政审批、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婚姻登记、公安服务等综合专区,开设了183个办事窗口和5个咨询服务台,目前可办理涉及58个部门600多项事项。市民服务中心启用以来,共办理涉及市级审批和服务事项56445件。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到中心办事,中心设置了各类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自助证件摄影机、金融服务体验机等24小时自助设备,并在全省率先配备智能双屏交互终端,可进行身份数据读取、指纹采集、证照文件扫描、人像采集、人脸识别等无纸化业务受理工作。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调配了两辆接驳车,往返于108路公交车市民服务中心站和办事大厅之间,免费接驳办事群众。
下一步,市审批服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以“省内一流、国内领先”为目标,全面对标杭州市民中心,对市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摸清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在审批流程、服务效能、队伍建设、群众体验以及“互联网+”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推进落实,力争实现超越,创出“枣庄经验”。把市民服务中心办成可办理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市民之家,真正实现让老百姓“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2、记者:您能介绍一下新出台的政务服务“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吗?
李局长: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畅通政务服务通道,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软环境,市审批服务局在全市所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政务服务“窗口无否决权”机制是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不能简单直接的说“不行”,使用否决权需要得到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解释和引导。
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不能简单拒绝,应向申请人一次性讲清楚补充内容和补充办法,主动提供服务指南、申请样表、合格标准等资料,并作出详细说明。属于容缺受理的事项,申请人只需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即可按照正常审批流程办理,待申请人按承诺补齐相关材料后,予以审批办结,切实解决申请人“往返跑”的问题。
对不属于本窗口受理范围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不能简单说“不知道”“不清楚”,应予以解释说明,引导其至具体承办单位。属于业务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单位的,要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部门领导反映、协调,帮助解决。
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属于模糊地带、空白领域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不能未经请示就直接回绝,应上报后研究决定,并快速答复。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申请,应当主动沟通、协调,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给申请人满意答复。
通过实行政务服务“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切实做到对不属于本部门事项的,不设路障设路标;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打回票打清单;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不给否决给路径。真正让我市的营商环境更便利、更宽松、更吸引人,让群众的获得感和企业的感受度更多、更好、更满意。
3、记者:刚才提到了与金融部门合作,能具体说一下如何开展合作的吗?
李局长:政银合作是政府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银行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企业登记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将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延伸到基层银行网点,向市场主体提供商事注册登记、银行开户等一站式便利化服务。11月6日,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枣庄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借助农商银行网点多、硬件好、服务优的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自主注册登记+智能自动审核+自动打印执照+当场预约开户”的一站式、智能化企业开办服务。
此次“政银合作”,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极大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搭建了银企合作桥梁,推动了企业和银行实现无缝对接,为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和获得金融服务畅通了渠道,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举措。实现服务端口前移,推动商事登记窗口向基层延伸,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能在“家门口”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办事的便利度。下一步,要充分发挥政银合作平台优势,不断加大合作力度,强化合作深度,密切合作关系,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