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打开浏览器,输入“自助建站”。
2、以“凡科”为例,点击打开(免费建站空间很多的,只是举个例子)。
3、点击进入凡科建站,出现注册页面,点击“马上体验,免费注册”。
4、进入注册页面,输入手机号注册,输入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5、点击“免费注册”,还有可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还是需要手机验证的。
6、接下来界面你的帐号已注册成功,选择下面的选项,咱们选择“其他个人”,点击“免费使用”。
7、输入网站名称,选择“个人网站”,点击“进入电脑网站”。
8、进入模板区,选择自己喜欢的模板,比较实用的最好,点击“使用”。
9、选择好以后进行编辑,编辑完成点击“保存”就拥有自己的免费网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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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使用在线建站工具建站
现在网上有非常多自助型的在线网站制作平台,其基本原理就是由平台开发好不同行业种类的可重复编辑的网站模板,让用户通过购买网站模板及绑定的一系列辅助服务,自行完成网站的制作。
这种方式操作门槛低、价格便宜、时间短,特别适合个人或者是中小型企业。如果是想要制作展示型的网站或者功能不太复杂的网站,一般只需花费1k左右。
B、寻找定制公司建站
这种方式就是要我们将自己对于网站制作的需求和想法,告诉第三方的网站定制公司,通过评估报价、协调方案、落实开发、测试验收等步骤来完成网站的制作。
这种方法能够更加个性化的制作出自己专属的网站,不过需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同时成本也不低,价格比起前上一种方法要高很多,几万到十几万不等。功能越多,费用越高,制作周期也越长。
C、自己组建专业团队建站
这种方式需要依靠足够专业的开发人员,通过合理的分工和管理,为自己的企业创建高质且独立的网站。
其比较适合大型的公司,需要有充足的预算和人员储备。一般的建站团队起码需要包含产品经理、UI设计师、前端开发师、后端开发师以及测试人员,所以费用问题不仅要考虑到网站的功能复杂度,还要考虑到专业人员的薪资,成本肯定是比较高昂的,一般十几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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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企业型的网站,最好不要用免费的模板,不利于以后的维护。而且现在建个网站也不是很贵。 建议楼主找个专业的建站公司详细咨询一下。领动企业建站还不错,推荐一下:)

1、模板不能修改,选好了模板,用户无法对其进行独立、随意地编辑,无法自定义模板,共享类模板设计出来的页面,往往是一个呆板而雷同的页面,让人感觉死色沉沉。
2、功能简单且没有个性,在页面、风格、功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得不到保障。
3、网站自身服务器的约束性,由于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上完成,因此用户的一些网站也被牢牢捆绑在该公司的服务器上,用户不可以自由地移植到别的服务器上,用户就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11月20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原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庆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图片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查,孔庆勋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产权证照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孔庆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价值观严重扭曲,工作上擅权妄为,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严重影响单位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无度,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孔庆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简历,孔庆勋生于1956年1月,长期在哈尔滨工作,历任哈尔滨市香坊区人事局局长,香坊区委办公室主任,香坊区副区长,香坊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2002年任香坊区区长。
2007年,孔庆勋任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5年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2月,孔庆勋改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局级干部,2016年2月退休,至今年6月被查。
孔庆勋简历
孔庆勋,男,汉族,1956年1月生,黑龙江宾县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1974.04—1978.02 五常县种马场知青
1978.02—1982.02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自动控制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2.02—1986.05 哈尔滨市人事监察局编制处科员
1986.05—1987.07 哈尔滨市人事监察局行政管理学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
1987.07—1989.11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事监察局副局长
1989.11—1993.01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事局局长
1993.01—1993.09 哈尔滨市香坊区委办公室主任
1993.09—1998.02 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副区长
1998.02—2002.12 哈尔滨市香坊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2002.12—2007.02 哈尔滨市香坊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7.02—2007.04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
2007.04—2011.03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03—2015.04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04—2015.12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12—2016.02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局级干部
2016.02 退休
2022年6月被查。
问题一项项解决,实事一桩桩办好,新规一条条出台。审批流程优化了,办事程序简化了,时间成本减少了……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间、提升审批速度等便民利企的环节上加大优化力度;在营商环境监督上,坚持“刀刃向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连串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激发了市场内生动力、创新活力;提升了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度;增强了哈市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吸引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蕴藏的巨大活力。
优化流程 冰城政务服务再提速
疫情期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接到省“百大项目”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场外配套二期工程项目报建预约的申请后,电话辅导报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协调市发改委、松北新区自然资源局与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审批部门并联审批,通力协作,使该项目在半天时间内即取得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及可研报告批复。
这样的“哈尔滨速度”,已经成为了常态。
“真没想到这么快,以前要半个月才能跑下来的手续,现在一周就办完了。”金苹果接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郎阿娜深有感触地说,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到市教育局一个服务窗口,填一次表,准备一套材料,网上申请,许可证直接邮寄到公司。
一年来,在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上,哈尔滨增速的脚步从未停止。
“减材料”,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目前,14个审批事项要件由301个减少至219个。“减环节”,市市场监管局减少审批环节,将10大项食药行政审批工作环节由三级审批变为“一审一核”两级审批。“减时限”,市人才服务局减少不必要经办环节,整合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部事项实现即时受理,单项受理时间由10分钟缩短至5分钟,单窗口日受理量从40人提高到80人。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对标对表登记财产流程最优、耗时最短、费用最低、登记最便利等评价指标,不断提速增效、便民利企。在登记流程方面,积极推动人员集成、流程集成和信息集成。通过推行“打破界面、一口受理、内部运行、转接材料、分类审核、一口发证”机制,办理要件由5项精简至3项,环节从4个减少为1个,“三审制”简化为“两审制”,切实做到提速增效。加快推进原住房、国土、税务、不动产基础数据信息和登记系统的整合升级,实现信息自动交换和数据实时互通共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新平台,为优化流程、提速增效奠定了基础;在登记时限方面,2017年下半年以来,通过7次优化提速,全部登记类型办理时限分别由原来的20、1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内或即时办结,小微企业办理抵押登记20分钟领证;不动产抵押(注销)、异议、查封、换证、遗失补证等业务实现“零跑腿”“不见面”,企业、群众办证从最初跑12次转变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登记费用方面,针对小微企业、民生工程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融资,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窗服务,采取首席代表负责制,提前介入、专人指导。
哈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了“对照国内一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要件”的明确要求。全市40个部门对照全国最优标准,梳理最优项987项,制定改革举措213项。
哈市推进事权下放,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下放市级事项476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覆盖,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调整为35至67个工作日;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破原有流程,实行办一件事只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登录“一张网”、交“一份材料”,目前已实现69个“一件事”一次办成;梳理公布1311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实现“办事不求人”事项全覆盖。
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串联”变“并联”
如今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即可实现线上“一表申请”联动过户,无须分别到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原来的串联办理变为了现行的并联办理,形成了个人二手房过户工作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近年来,经持续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力度,哈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现已归集企业基本信息、身份信息等政务数据118类,全市各部门共使用700余万次。通过政务服务总门户,让企业、群众在网上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去年以来,哈市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为目标,启动建设贯通市、区县(市)两级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提供公共入口和数据支撑,向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基于数据共享的政务服务。
平台建成后,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大力支持下,迅速完成国家、省、市三级的互联互通,通过不断加大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力度,先后对接省市场监管、省民政(婚姻)、市医保等20余个省市专网业务系统。从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入手,研究分析可用电子证照替代的纸质要件,主动征集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需求,认真归集各级部门可提供的政务数据,汇集成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需求动态清单“一张表”,逐步实现营业执照、身份证、大学学历、婚姻、户籍、车辆、低保、公积金、不动产,以及中小学学历、执业资格证、公证等万余项数据资源接口的实时调用,百类数据按需检索。同步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发布目录清单,围绕清单举办专题共享应用讲解、培训20余次。
充分发挥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技术优势,对接会后8小时内完成接口程序开发、双向测试工作,在数据申请方和提供方共享协议生效后,即刻开通共享应用。目前,118类数据累计在46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上应用,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学历等16000余个办事要件的网上核查核验。市新闻出版局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线下服务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不见面办理。全市200多个部门单位已利用数据共享进行核查核验达700余万次,在提高审批效率、减证利企便民、创新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实效。
哈市在2019年度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32个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位列第六。先后下发《哈尔滨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发布100类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和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各部门的数据共享、跨部门数据应用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哈尔滨数据共享平台资源目录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各部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申请应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机制,确保市直部门政务数据“应享尽享”,政务数据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中“应用尽用”。建立安全可控保障机制,依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我市政务数据申请程序,发布申请函、申请表、保密协议标准模板,确保数据应用安全和隐私保护。
办事不求人 制度规矩当“绳墨”
今年以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照省、市“办事不求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放、管、服”并举,将“办事不求人”工作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在“35证合一”的基础上,通过新区(自贸区哈尔滨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向区、县(市)局下放6个主项54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完成事权清单调整,将现有123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扩大“审核合一”覆盖面,将食品、药品等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受理、审核、审批三级办理减为“一审一核”“一次办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压减企业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的环节。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精简要件、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办事的热点、堵点、难点、痛点,以“五办”举措在简政放权上持续发力,在优化服务上持续增效,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哈尔滨市公安局率先实现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出入境部门同步实施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目前全市所有派出所均实现电子档案管理,群众办事无须再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增值税发票等办理要件,购房落户、投靠落户等11项户籍业务实现由派出所内勤人员直接办理,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变为当场办结。出入境部门推行填表、照相、取证、签注全流程“闭合式”自助服务,所有窗口配备照相、填表、签注、取证等自助设备,只要插入身份证,补全相关信息,所有程序均可自助完成,办理时间从原来的30分钟缩短到5分钟,办证速度跻身全国“最快行列”;交警部门率先在市内18家汽车销售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群众可享受购车、缴税、选号、上牌的“一条龙”服务,通过预约服务、民警登门、送证到家和流动服务车等不同方式,将改革服务触角向企业、社区和百姓家中延伸;积极推广全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哈尔滨市的应用,实名注册人数达334万人,月均办件量50余万件,“领跑”全省。
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通过明确“规定动作”,狠抓“落实主体”,建“监督体系”,树立“经验典型”,全力推进“四零承诺”落实落靠。通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核验户籍与房产信息,规范简化入学证明材料,保证“零择校”,实现“上学不求人”;实施“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均衡分班,保证“零择班”,实现“分班不求人”。制定并落实公平的排座办法,保证“零择位”,“实现“排座不求人”。市、区县(市)教育局在统一基本规则的基础上,指导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座办法。如南岗区的小学采取“日+周”式座位轮换模式;道里区中小学采取“身高均等排座法”“一帮一互助法”“视力呵护法”等结合“大轮换”和“小轮换”的模式;制订并落实公平的评优办法,做到“零指定”,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
信用建设 持续打造“信服”好环境
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打击失信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哈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筑牢社会信用体系贯穿和融入到全市振兴发展之中,全社会诚信意识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日益优化,“投资争过山海关”成为新常态。日前,在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中,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推进信用立法,《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已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为促进公务员诚信履约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向基层延伸,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出台“三个办法、一个细则”,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在3区3县(市)22个街道(乡镇)实施政务诚信试点,打造诚信基层。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政府失信违诺事项3912件39.06亿元,重塑了诚信新环境。
升级改造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搭建“一网四库N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与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家政、房产中介等业务系统,与哈政务服务网及省平台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6039万条,涵盖医保、社保、公积金、税务及信用承诺、合同履行等信息,打造“征信”“用信”“管信”“一张网”,为政务服务、普惠金融、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事前推出“承诺即开工”“以照为主,承诺代证”等改革举措,在企业投资项目领域及小型公共场所许可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哈尔滨新区告知承诺事项首批清单59项,促进企业投资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稳增长、稳就业。事中推进分类监管,生态环境、住建等9个部门,开展环保“红黄绿”牌、税务“ABCD”级、海关“AEO”等14种行业信用评价。事后实施联合奖惩,26个领域建立奖惩机制,52部门实施联合奖惩,626项奖惩措施嵌入哈政务服务网,基本实现“逢办必查”“逢批必查”,今年限制604名失信“老赖”任职法人,19人次出国出境。
市及区、县(市)516个政府部门,通过市信用平台共对6359个政务服务事项核查近171.56万次,其中“银税互动”纳税信用变“资金”,支持3000多户信用企业贷款19.4亿元。落地全国“信易贷”平台哈尔滨站,49家金融机构发布产品63个,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组织中小微企业“诚信产品进社区”,50家企业12天销售300余万元。信用修复开设“绿色通道”,举办信用修复培训13次,帮助156家企业修复信用,7793人次失信“老赖”退出“黑名单”,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信”服感、获得感。
强化监督 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简政放权做“减法”,强化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接待室和投诉电话,专人接待接听来访来电,积极主动,加强协调,持续发力,特事特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开门办案,高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办理各类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案件146件,其中,市本级23件,办结20件,办结率86.9%。探索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新方式,聘请社会各界人士154人,组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评价员)队伍持证上岗,建立定期信息反馈机制,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监督,搜集和反馈市场主体反映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中存在的办事审批流程不优、要件多、时间长、多跑路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等情况。搜集和反馈窗口服务单位违反“四零承诺”及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作风拖拉、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监督和反馈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情况。
强化评价 营商环境综合水平大幅提升
坚持把营商环境评价作为重要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引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向纵深。积极组织评价指标牵头单位与先进城市对标对表,落实国务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改革举措12项,对照先进地区试点经验,找差距、列清单、抓落实,推动哈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设。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县(市)营商环境评价,进行自我体检,充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哈市在东北地区营商便利度综合排名第三;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排名第一。今年9月20日至29日,哈市参加了全国营商环境评价集中问卷填报工作,各指标单位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充分展现了哈市争先创优的精气神。以国家评价为契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哈市营商环境综合水平大幅提升。
强化宣传 扩大营商环境影响力吸引力
积极探索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主动宣传的工作力度,及时宣传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标志性工作和亮点工作。“一件事一次办”经验材料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大型财经期刊《财经界》刊登;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66篇,在人民日报、新华网、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和文章63篇;参加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冰城问政》现场访谈,现场提问直播节目和企业家问政座谈会,拉近了企业和政府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2月注册设立“哈营”微信公众号,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搭建平台,共推送信息585条。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获悉,为有效规范我市2021年共享单车运营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促进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有序发展,我市制定《2021年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哈市共享单车管理坚持依法规范、市场配置、智能管理、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积极作用,形成政府统筹、企业规范服务、社会自律自治、公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合力。
根据城区人口数量、道路承载能力和市民出行习惯,2021年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和松北区5个主城区总投放基准数量为8万台,并给予基准数量50%的弹性投放数量;中标企业确定后,初期以基准数量投放,实际运营中确有增量需求且能够有效落实我市各项管理规定的,经申请市监管部门审定后,追加弹性投放数量,最高增加到基准数量的50%,单车总量控制在12万台以内。
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可由属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准入,但原则上投放量不应超过5个主城区人口与单车的数量比例。
配图来源:摄图网
哈市按照“政府定规则、企业规范管、车辆有序停、环境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确保擅自投放、违法停车、无序停车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打造安全、有序、开放、便民的共享单车运行系统,有效降低共享单车对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序投放共享单车
运营企业严格按照中标配额组织投放经营,杜绝出现委托他人运营及超数量投放。两年为一个协议周期,运营时间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企业在9月30日之前在媒体上发布回收公告,于10月15日前全部回收投放的共享单车。
规范施划停车点位
在哈市运营的共享单车应配备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信控制模块,定位精度应在1米以内;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在市、区公安交管和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监督下,施划相应数量的停车点位,并将全部点位图文信息报管理部门备案;执行禁停区负面清单,按标准组织规范停放。
车辆摆放应整齐划一,朝向一致;
不得超种类、超数量、超范围停放;
不得在消防通道、盲道、轮椅坡道、绿化带、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等影响交通安全和人员通行的区域停放,不得在宽度低于2.5米的人行道上停放;
不得在影响商家店铺正常经营的区域内停放;
不得在影响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等区域停放。
配备充足管维力量
依据《规定》(征求意见稿),运营企业每200辆单车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并向市、区监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业务范围等)。每年度运营周期内,上述管理人员的调整比例不得超过15%。运营企业每投放100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辆可满足管理需要的调运车辆,调运车辆应统一涂装明显标识和服务电话。运营企业应向市、区监管部门提供调运车辆牌号、驾驶员信息等相关数据。
及时清理违停车辆
地铁站、火车站、公交场站、繁华商圈、旅游景点和主干街路等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名录由城市管理部门另行发布)。重点管理区域发生车辆违规停放问题的,企业管理人员应于20分钟内清理完毕;其他区域发生车辆违规停放问题的,管理人员应于30分钟内清理完毕。车辆违规停放问题发生后,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的,可以由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代为处置,处置费用按照协议约定收取。
乱停暂扣5辆以上罚500元
对未按要求在共享单车施划点位停放及未按规定时限清理的违规停放车辆,依法暂扣,按照每处乱停5辆以下(含5辆)罚款200元、5辆以上罚款500元的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录入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进行公示。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运营企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对每月检查考评中,企业被依法暂扣的车辆超过本企业中标配额总量5%、不足10%的,对企业中标配额扣减10%;企业被依法暂扣的车辆达到企业中标配额10%(含本数)以上的,对企业中标配额扣减10%,并由监管部门提出退出警告;监管部门提出退出警告后,企业在本年度经营期内,被依法暂扣的车辆再次超过企业中标配额总量10%的,责令退出运营。
运营企业发生以下情形的,责令退出运营:
1.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施划共享单车停车点位、设置电子围栏设施;
2.手机终端系统未录入可停放区和禁停区;
3.接入平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
4.非投放期内未及时统一回收存储车辆;
5.经营年度内管理人员调整比例超过规定要求;
6.超配额投放共享单车,或未按监管部门考评处理结果缩减配额投放;
7.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经营管理的。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网站、邮件或者书信等方式提供意见或者建议。
具体联系方式:
网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2091号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秩序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共享单车征求意见”字样)
邮箱:scgjzdc@163.com
邮编:150000
记者 霍亮
来源: 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