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的确很方便,目前已经有第三方商标代理公司的小程序可以在线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暂时还未开放线上提交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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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一标一类)。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分别缴纳费用。
商标注册基本程序:
第一步:将商标发给我们查询,确认能否申请;
第二步:确认能申请后,再将申请商标所需材料发给我们;
第三步:签合同;
第四步:付款;
第五步:申报商标。
法人申请商标需向我公司提供什么材料?
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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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典型案例

近年来,乐清市检察院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优质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来临之际,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乐清市检察院现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巢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1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初,巢某雇佣冷某某在乐清市柳市镇某村的地下室,利用移印机将“
”、“
”注册商标移印至浪涌保护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过欠压保护器等多种电器上。现场查获假冒“
”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为人民币21986元,假冒“
”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为人民币10608元,合计32594元。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21年4月23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巢某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5月1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巢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60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乐清市人民法院对量刑建议予以采纳。
2
【主要经验做法】
本案被侵权人系乐清本地的全国知名企业。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是乐清检察秉持“办好小案、影响一片”的理念,力求将小案办到“极致”,具体做法如下:
(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告知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被侵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乐清检察在受理本案后,立即通过浙检APP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至正泰集团,有效提升了被侵权人签收文书的便捷性、高效性,减少正泰集团路途往返的诉累。同时,为了全面充分告知诉讼权利,我院依托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联络室,由联络室检察官负责详细告知权利义务内容,通报案情最新进展,积极听取正泰集团诉求,从而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深化正泰集团参与诉讼、反应司法诉求的参与度。为了让被侵权人动态了解案件诉讼进程,我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主动向被侵权人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告知书》,为其后续开展民事诉讼准备工作提供充分的时间。
(二)快捕快诉、追赃挽损贯穿始终,全力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乐清检察坚持在实体上做到不偏不倚,在程序上做到快办快结,并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全过程,最大程度减少正泰集团的损失。乐清市院充分依托捕诉一体化办理的优势,在审查逮捕阶段做足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体系。由于涉案数额不大,无逮捕必要,同时考虑犯罪嫌疑人非羁押状态更有利于退赃退赔,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同时,明确告知其退赃退赔情况是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之一,督促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审查起诉阶段,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三天内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从审查批准逮捕到一审判决生效,历时不到一个月时间,乐清检察通过整合多项职能,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效能。
(三)精准掌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引导正泰集团提起惩罚性赔偿诉求
在案发当时,由于温州地区知识产权案件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尚无前例,仍处于司法实践空白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实务和理论壁垒。乐清检察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共同探索适用知识产权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第1185条所规定的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内容,我院建议正泰集团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实际,综合确定合适的诉讼请求。最终,正泰集团提出的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巢某以非法经营数额的五倍赔偿正泰集团经济损失,为今后的知识产权维权树立了有效样本。
来源丨柳市检察室 编辑丨李紫嫣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温州检察机关在非公企业设立的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该工作站设立,是乐清市检察院长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努力工作的一种体现。近3年,乐清市检察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4件109人,追诉漏犯3人。
切断假冒产品生产线

之所以要在正泰集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这与去年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有关。
程龙(化名)今年45岁,是杭州人,在柳市镇经销正泰电器多年。经商期间,他常常接到客户询问“有没有便宜的正泰产品卖”,他知道这是别人在隐晦询问假冒商品,也知道这是犯法的。
就在2015年,程龙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利润也越来越低,他咬咬牙,还是动了这不该有的心思。2015年底至2016年初,程龙花了3万元定制了一幅刻有“CHNT”正泰注册商标的模具,将其交给经营一家小作坊的郑巨(化名),委托压制印有“CHNT”注册商标的塑壳配件。随后,他将准备好的生产设备和材料运送至杭州淳安老家,并以1.5元每个的价格委托同村人程钱(化名)生产加工假冒正泰断路器,而程龙则在乐清遥控指挥经营。
这之后,当听到客户询问低价产品时,程龙就可以拿出他们想要的远低于市场销售价的假冒正泰产品。
好景不长,2016年12月,在淳安小乡村里,正当程钱与家中亲戚热火朝天地组装假冒产品时,乐清警方将他与13113只假冒正泰断路器一并查获。心知法网难逃的程龙也在乐清投案自首。
追诉两名涉案人员
2017年4月,程龙、程钱、郑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这起貌似简单的案件中有着一丝异常。
“那这些下游客户是否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行为呢?”检察官带着这个疑问开始深入审查。
程龙销售假冒正泰断路器是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收货对象即下游客户明确的情况下,只要找到相对应的物流单据,就能顺藤摸瓜发现犯罪行为。根据这条思路,承办检察官在统计分析所有物流单据后,判定程龙售假量最大的两个客户张林(化名)和黄杭(化名)存在犯罪行为。
“他们知道是假冒产品的,因为这款正泰断路器正品销售价格每只20元左右,我给他们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程龙的供述印证了检察官的观点。张林和黄杭将从程龙处购买的假冒正泰断路器以高价销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于是,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对张林和黄杭二人进行追诉并补充相应证据。
2017年8月28日,程龙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程钱、郑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同年11月3日,乐清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张林、黄杭提起公诉。11月20日,乐清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张林、黄杭拘役五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外,涉案人员还对正泰集团赔偿46万元。
设立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案件办理完结后,乐清市检察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加速阶段。前期成立的知识产权办案组通过分析本地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计划通过推行“点对面”服务模式,在“中国电器之都”柳市镇的龙头企业正泰集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以推动对广大电器企业乃至所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月12日上午,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正式在正泰集团揭牌成立。乐清市检察院与正泰集团共同签订《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这是温州首家驻非公企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驻工作站的检察官将接受正泰集团涉及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咨询,受理对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举报与投诉;为正泰集团提供法律培训、参与热点知识产权问题研讨、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提供维权援助范围和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