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程序的开发价格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为什么做一个小程序为什么各个软件服务商的报价都不一样呢?这里以简单易懂的方式科普一下,让大家一看就懂
1,开发方式不同,这是决定价格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常见的开发方式有:
1),小程序制作平台方式,软件公司提供了多套成熟的解决方案,适合电商,水果,零售,教育,酒店,餐饮,美业等绝大多数常见行业,也是最多人选择的一种方式。在万纵联制作一个可卖货,拥有多种强大营销的小程序,价格通常在几千元左右专业小程序制作工具平台。
2),小程序外包定制开发方式,通常在几万起,软件公司根据你的需求来量身开发,高密度投入的人力成本决定了这种方式无法低价
3),招聘技术团队方式,一个团队通常需要5人以上,该方式是价格最高也是最好的方式
2,地区不同,价格也不同一线城市的人力成本和房租成本相对较高,技术人才也相对较多,所以一线城市的软件公司的价格相对高
3,功能需求不同,价格也不同越复杂的功能,需要的工时和人力自然越多,所以需求功能越复杂,价格也高
4,开发公司规模不同,价格也不同大型一点的开发公司的品牌溢价较高,一个项目可能投入了同数量同水平的技术人员,大软件公司的收费会比小软件公司收费高
5,提供的增值服务不同,价格也不同提供更多的服务,比如更长的售后期,使用培训,日常运营指导,持续免费升级等等的增值服务,价格自然也更高
定制需要麻烦专业的团队去开发需要高昂的费用和时间的,而且还不一定实用,建议你去点点客小程序看看,不仅全行业覆盖小程序还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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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网站要多少钱?网站制作花费由三部分组成:
一、网站程序(免费)
第一种选择:网站后台:可以选择免费开源的建站系统制作;网站前台:可以使用免费的,也可以使用付费的网站模板,如右侧推荐模板。
第二种选择:专业化、个性化网站定制:包括程序开发、网站风格设计、图片动画处理费用,一般根据实现难易程度,收费为几百-几万元不等,大型系统成本更高。
二、网站空间(100元 +)
目前一般都采用虚拟空间来建设网站,根据虚拟空间的大小、质量、类型价格一般在100-2000元/每年。
三、网站域名(50元 +)
英文域名.com、.net等一般为50-100元/年,特殊后缀可能更便宜。
单纯从价格来考虑,做网站的最低费用即为空间+域名费用,制作一个企业网站的费用仅为150元,活动期间,价格甚至更低!具体可立即咨询推广帮建站客服。
来源:法治日报
只要十几元,在家也能考勤打卡?

网络代打卡乱象调查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是时候改善一下考勤焦虑了,有它在,上班再也不怕迟到了。”这是一款考勤打卡软件的广告语,号称只要拥有它,哪怕不在公司规定的打卡范围内,也能轻松实现异地网上打卡。
这并非夸张。来自广东茂名的林鹏(化名)就是一名“受益者”。作为一名上班族,公司要求他每天通过办公软件打卡,迟到将面临批评甚至扣钱的处罚。“自从有了这款打卡神器,上班再没‘迟到’过,不管在哪里都可以实现打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办公软件日益更新,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开始使用办公软件来进行考勤打卡,给上班族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打卡软件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打卡软件是如何实现考勤作弊的?出售和使用打卡软件又是否违法呢?对此,《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在多个电商购物平台搜索“代打卡”,找到不少提供代打卡、代签到服务的网店,上面标注代打卡服务的价格大多在每次30元左右,有的网店销量破万,评论区里好评如潮——“别提多好用,上班天天堵车,要不是有这个,我估计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扣的”“现在不用起早赶公交车了,睁开眼就可以打卡了”。
据网店介绍,他们通过售卖打卡神器软件或定制发射器等,从而为买家实现异地打卡。简单来说,买家可以人在家里坐着,通过手机操作将地点改为公司地址,实现上班打卡。
为规避监管,一网店客服要求记者添加其社交账号进行交流。在询问了记者的手机办公软件、打卡方式和手机型号后,其发来了相匹配的打卡神器的下载链接和教程视频。“你可以免费使用一次,如果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对方说。
按视频中的操作流程,记者下载了一款打卡神器。接着,记者将手机的“开发者模式”打开,再进入打卡神器更改系统定位地址,将地图精确到需要打卡的具体位置。这时,手机显示系统定位自动更正已启动。打开办公软件,位置显示为打卡神器设置的虚拟地址。
该客服提醒记者:“每次打卡完成之后,记得关闭这个软件,不要让它长时间后台运行。”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打卡神器有不少,名字大同小异,主要针对的是“定位打卡”的考勤打卡方式,核心功能是更改位置信息。
如果是WiFi打卡的话,则需要购买插件——定制发射器。“这个插件可以模拟你们公司的WiFi,从而实现异地打卡,收到后插到你的手机上就可以打卡了,支持多人使用。”客服告诉记者。
经与多家网店进一步交流、讨价还价,对方告诉记者,代打卡的价格分为按次或按月计价两种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单次最低12元至15元不等,包月220元至550元不等。
价格差异大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商家只是代理,甚至是代理的代理。有商家告诉记者,只要交300元就能成为代理,拿货价打7折,“你想卖多少钱自己决定,多劳多得”。
价格差异大的另一个原因是,很多商家还提供人工代打卡服务,即买家将自己办公软件注册的个人账号和密码交给商家,由商家定时进行打卡。
“这样是否会泄露公司信息和个人隐私?”记者提出担忧。对方回复称“我们不会关注你公司的信息”“这些信息对我们来说不值钱”。
记者从与商家的交谈中了解到,这些代打卡软件根据办公软件更新而实时更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应对异常报警的情况出现。
此外,记者在电商平台发现,不少网店正在出售制作代签到指纹的硅胶材料,且价格低廉。客服表示售后会提供技术指导,做好后可反复使用2至3年。
那么,员工使用打卡神器,以及商家出售打卡神器、提供代打卡服务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师李静说,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相关的程序、工具,“在网络平台出售打卡神器、提供代打卡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正常运营,违反了该条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告诉记者:“在用人单位考勤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员工打卡作弊,首先违反用人单位考勤管理制度;其次,劳动者虽形式上完成打卡,但实际上没有到岗依然会构成旷工,同样也是一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沈建峰补充道,上述两个方面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也可以构成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即便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劳动者打卡作弊也是一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实际上,类似的情况早有司法案例。据公开报道,有公司员工因在考勤中使用代打卡服务,公司以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其解雇,员工不服该处罚,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但未获得司法支持。
代打卡乱象又该如何治理呢?
李静从商家和员工两个方面提出建议:要完善法律,加重对出售打卡神器和提供代打卡服务商家的处罚力度,同时提供支持的电商平台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力度,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给员工解释清楚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性,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使用打卡神器打卡作弊是数字时代用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单位来说,首先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打卡管理,比如除了办公软件,也可以使用视频设备对打卡进行确认。另外,虚拟打卡可能也涉及对考勤打卡系统的干扰,应加强该方面的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沈建峰说。
● 有商家收集一线大牌化妆品的空瓶子,再把这些空瓶子卖给化妆品制造商,制造商根据产品真实度分类,分别制作出1:1定制款、罐装款、全仿款等品类
● 有一些生产商用“假洋牌”糊弄消费者,还有一些生产商直接打乱原品牌商标中的字母顺序作为产品商标,从而“碰瓷大牌”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
□ 实习生 王雪

李琪是北京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在她宿舍的桌子上摆满了一线大牌化妆品:SK-II神仙水、雅诗兰黛小棕瓶、莱珀妮鱼子酱反重力精华、兰蔻菁纯系列化妆品……这些“宝贝”都是她在某直播间抢购来的“撤柜”产品,价格比原价的一折还要低。
“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李琪说。
近年来,包含“撤柜”“剪标”“尾单”“原单”等标识的商品充斥传统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部分消费者对于购买这些商品乐此不疲。
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商品大多是商家打着噱头售卖的高仿货,商标和包装几乎一样,价格低廉。除此以外,还有的商家通过洋包装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打乱商标中的字母顺序“碰瓷大牌”。
以原单尾单为口号
实则售卖仿制产品
赵欢目前在北京工作,她在关注某短视频直播平台一高端女装直播间后,用了不到15分钟时间就买了“香奈儿”“MaxMara”等牌子的3件衣服,花了不到500元。可是等她收到货后,才发现自己“被坑”了。
“一件外套掉色,一条裤子没穿两天就起球了,真是便宜没好货。”赵欢吐槽说,“没忍住诱惑,主播一直在强调是大牌剪标款。”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短视频直播平台将“一折售卖香奶奶”“大牌工厂直销”等作为宣传口号的直播间比比皆是。例如,某直播间一款官网售价1260元的“绿水鬼”女表秒杀价只需20元。此外,在一些传统电商平台,也存在众多售卖“剪标”“原单”商品的店铺,价格低廉。例如,海澜之家官网售价1799元的大衣,在某店铺以“剪标”的形式只售199元。
有业内人士称,“剪标款”“原单”确实存在,有些品牌会找代工厂生产产品,并签订相关协议不准许将本产品以其他渠道售卖,但总会有一些瑕疵品或者多出原定需求数量的产品,工厂为了清理库存便会以“剪标”的形式卖出。
不过,这些“剪标”“原单”商品很难被买到,“专柜同款”“代工厂直销”“原单进口”这些词的背后往往代表的是“高仿”“A货”,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
2020年8月,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管理局揭露直播间“超低价”售卖奢侈品的问题,主播会将镜头对准假冒的兰蔻、阿玛尼等商标,表示是“大牌正品,支持验货”,但执法人员在商家进货记录里发现,安德玛、adidas、NIKE、PUMA等品牌商品进价仅15元。
“低买高卖”、以“尾单”“原单”为噱头、使用假商标、谎称代工厂直销是一些直播间售卖伪奢侈品的常见做法。
从事外贸生意的Ady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国际大牌大多不会让一个代工厂生产出完整的商品,而是把零部件分散在各个工厂生产。并且,我国根本没有香奈儿、古驰、路易威登这些一线大牌的代工厂。”
对此,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克峰说,商家售卖谎称“原单”“撤柜”实为高仿的产品,违反了我国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赵克峰具体分析,一方面,商家以“原单”“尾单”等作为宣传口号,势必会在产品宣传上使用“真大牌”的商标标志,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此种行为系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另一方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将伪大牌宣传为真大牌售卖,显然构成虚假宣传,应当由监督监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若销售金额较大,商家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赵克峰说。
撤柜商品混淆视听

罐装定制真假难辨
在某直播平台,《法治日报》记者进入名为“猪猪爱美妆”的直播间,主播正在介绍一款“撤柜”莱珀妮鱼子酱反重力精华:“这款精华是贵妇级产品,上海某商场‘撤柜’货,我通过‘柜姐’弄来一些,先到先得,原价4000多元,现在只需要400元,保证正品,支持验货。”
《法治日报》记者观看半个小时后发现,该直播间售卖的基本是一线大牌化妆品,如兰蔻粉水、雅诗兰黛系列产品、海蓝之谜套装等,但售价远远低于官方价格,一支阿玛尼400唇釉售价仅55元。
同样做彩妆直播的白宇(化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凡是在直播间说这款产品是‘撤柜’的,而且数量很多,基本都是假的。他们的直播基本上没有录播,就怕买家看回放挑毛病。”
据了解,不少店铺直播间声称进货渠道是走“柜姐”,“柜姐”顾名思义就是专柜的售货员。有业内人士介绍,“柜姐”是能够拿到一些货,但数量也不多,从“柜姐”那里拿到的商品有这几类:一是试用装,基本上品相不好;二是老板“撤柜”品,一般是要过期的或者包装有一定瑕疵的;三是商品小样,但数量不多。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声称是“撤柜”的商品实则是打着大牌旗号的假货,有罐装品、1:1定制款、全仿品等品类。
花花(化名)现在是小有名气的美妆博主,她上大学期间就在某电商平台上买过“撤柜”护肤品,对方说瓶口有磨损,里面是真货,但等她收到货后拿到专柜一比对发现——瓶子确实是真的,但里面的东西是假的。
据花花介绍,目前所谓的“撤柜”“免税”商品基本是二级、三级代理商从河南、广州、辽宁营口、广西河池等地方拿的货,广州仓库货宣传照一般是以蓝色窗帘为背景,辽宁营口仓库货宣传照一般是以水泥墙面为背景,广西河池仓库货宣传照一般是以银色或红色背景布为背景。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有商家收集一线大牌化妆品的空瓶子,再把这些空瓶子卖给化妆品制造商,制造商根据产品真实度分类,分别制作出1:1定制款、罐装款、全仿款等品类。
有业内人士介绍,1:1定制款的外观、产品成分都是按照真的来定制的,罐装款基本都是真瓶放仿品,这些仿品就是某些成分含量低,全仿款就是把原来的产品用其他成分替代,对皮肤的伤害性有待检测,进货价格是越真越贵。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分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生产的产品是伪劣产品,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郑宁说。
借洋包装虚假宣传
使用近似商标碰瓷
此外,有一些生产商用“假洋牌”糊弄消费者,还有一些生产商直接打乱原品牌商标中的字母顺序作为产品商标,从而“碰瓷大牌”。
王彤长期在直播间购买商品,她发现很多直播间拿着假货“碰瓷大牌”,主要表现为“乱码商标”,有的直播间声称卖的是ck包,小ck商标是Calvin Klein,但收到后发现字母顺序错位,有的是Calvin Klien,有的是Clavin Klein。
王彤曾在某直播间花49元购买了一个“小ck”包,这个包乍一看是真的,外观好看,皮质不错,但仔细一看商标的英文字母是乱码的。
赵克峰分析称,厂家的这种行为,一方面属于擅自使用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厂家擅自使用与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大牌正品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有业内人士介绍,当下靠名字做“伪洋牌”是初级玩法,高级玩家的做法是从商标、产地到商品全部“洋化”,但这些商品的质量和服务与“高级感”并不匹配。
赵克峰指出,这些“高级包装法”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产地作为商品信息的一部分,有时甚至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判断依据,厂家和商家对产地进行“洋化”宣传也是看中了这一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将虚假的产地宣传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很多“丹麦蓝罐曲奇”原产地都不是在丹麦,法院在相关判决中认定宣传生产地为丹麦系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广告若对商品的产地进行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描述,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那么,究竟该如何治理这些乱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正志建议:首先,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其次,借助技术手段对交易各阶段进行监控,在网络交易流程中加入知识产权审查程序,采取审核卖家真实身份信息、交纳保证金、提高进入门槛、追究售假责任等措施,对权利人的投诉建立处理反馈机制,做到网上商品交易可查、可控、可问责,及时发现并制止销售侵权商品的非法交易行为,网络交易平台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最后,提高消费者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利与义务的认识。
“从权利上来讲,消费者应当具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当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自身权益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从义务上来讲,实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家,其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基于消费者的不同购买动机和品牌消费偏好,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假冒伪劣名牌产品存在强烈的消费欲望。因此,消费者有杜绝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义务。”王正志说。
在赵克峰看来,监管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三方主体需要通力合作。“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与其相信伪大牌,不如相信真国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相关部门还应当及时对市场上的伪大牌进行筛查与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暑期旅游持续升温 各种跟团游眼花缭乱 专家提醒
“零团游”“低价游”存在诸多合同陷阱
这几天,北京大二学生小刘正和同学计划去云南丽江旅游。刚开始,他们觉得跟团游是最省心的方式,但上网一查,眼花缭乱——跟团游分很多种,有低价团、特价团,还有纯玩团、品质团、定制团。不仅价格差别很大,哪怕是同类型的跟团游,不同旅行社的报价也是千差万别。究竟怎么选?小刘和同学犯了难。
连日来,随着学校陆续放假,暑期旅游正在升温。据公开报道,今年暑期跟团游和自由行订单较2020年同期增长10倍以上。各大旅行社也是铆足了劲加大宣传力度,类似“省心、省钱、车接车送、玩的景点很值,还会有专业的讲解”的广告随处可见。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如此种类繁多的旅游团,虽然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但也让游客们难以选择,甚至还容易落入旅行社或导游设计好的“圈套”中。
参团价格不尽相同
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我去三亚旅游时,特意报了高价团,5888元4天,但是我后来问同行的团友,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她们在别的地区报名才2888元。”游客李艳说。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同地区报名参团费不同的现象并非偶然,而是旅行社经过考量后的有意为之。
前不久,游客方芳去云南跟团游时,也发现了从不同省份报名的游客参团价不一样。“直到最后两天,我才偶然从导游的话中发现,原来旅行社对不同地区的游客是按照购买能力区分的。由于我来自购买能力强的某南方省份,甚至还被赠送了西双版纳的行程,其实就是旅行社希望我能‘买买买’。”方芳说。
对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王天星表示:“这种现象在旅游业很常见,也很难说其不合理。因为不同地区的旅行社,在采购同一旅游线路或旅游产品时,由于采购的时间和数量不同,所获取的回佣、得到的价格也不尽相同。因此,只要有正当理由,都属于市场行为,监管部门不会介入。”
“不同地区同一旅游项目的参团费相差较大,这是市场竞争造成的不确定性。旅游行业适用的是市场经济的游戏法则,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同行业竞争下,一些旅行社为了增加竞争优势,可能会调整价格标准。”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说,不排除一些旅行社为了竞价压低成本支出,从而未按照行业惯例收取正常费用,这必然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的后果。长远看来,还会造成恶意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与此同时,《法治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从食宿行到游玩项目,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旅行社都经常擅自降低服务标准。
“去泰国跟团一周游,说是住四星级酒店,其实跟200多元钱一晚的宾馆没什么差别。”游客祁佳佳说。
“去张家界专门报的高价团,说好的无购物,结果去了两个购物店;说好的免费餐突然没了;说好的6个索道和1个空中巴士,结果只坐了4个索道。还有10座的面包车实载了15人,导游竟然给我们准备了小板凳。”游客张文倩说。
明明白纸黑字签署了合同,为何大多数游客旅游后却觉得“合同就是个摆设”呢?对此,王天星认为:不同的人对同样的服务会有不同的感受和评价;同时,旅游服务具有无形性,这导致服务质量很难量化,因此给了旅行社和导游很大的操作空间。此外,旅行社为了弥补不合理的超低价旅游项目造成的亏损,也存在被迫采取这种下策的情况。
张星水分析说,现如今的旅游市场鱼龙混杂,一些相对劣质的旅行社过于急功近利,服务意识较差,只想节省开支增加收益,所以尽管双方签订了包价合同,也还是极易出现不诚信的违约行为。另外,旅行社的履约能力、履约资质也会对其服务质量造成影响。
导游推销软硬兼施
学生老人最易受骗
李佳慧大学毕业后在旅行社工作过两个月,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所有的低价团去的景点几乎都免费,如果需要收费,旅行社会和景点对接,拿到很低的价格,这就导致跟团过程中一定会有购物活动,游客必须在店里待够一个半小时或两个小时。”
低价团购物点多,隐形消费高,其实早已是众所周知。也正因如此,为了提高旅游体验,游客更倾向于选择高价团或纯玩团,然而很多游客在实际跟团的过程中却发现,购物仍是在所难免。
李艳说:“我们合同上标明了无购物店,但是旅行社把购物店换了个名字,就蒙混过去了。”
她举例说,旅行社将购物店写在行程中,但名字通常很像一个景点,游客很难辨认,而且标注有游览时间,这样带游客去购物店的时候就“有理有据”。
王天星认为,对于该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如果是到国家批准的购物型旅游景区参观,就不能认为是旅行社偷换概念。但如果是将纯粹的购物点包装成所谓的旅游纪念品博物馆、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某某产品展览馆等,其实质或者主要功能还是购物,那就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属于违约。
不过,导游花样百出的推销技巧极易让游客卸下防备,从而无意识地落入他们设好的“买买买陷阱”中,尤其是学生和老年群体。
“我妈妈和姨妈舅妈退休后经常跟团旅游,每次回来都会带各种旅游特产,小到麻花、糖果、酱料,大到玉石、银镯、乳胶床垫……”李艳说。
“我爷爷婆婆跟团去广西,被导游忽悠花了3000多元买各种项链和镯子,但那条项链一看就是地摊货。”方芳说。
对于老年人容易成为上当受骗的主力军,张星水认为:“大多数老年人都退休已久,对社会的戒备心降低,防范能力较弱,外出时心态就比较放松,另外原则性也不强,所以很容易落入诱导型消费的圈套。”
而年轻游客由于拒绝诱导消费和强制消费的意识强烈,导致产品推销难度增大,一些导游为了提高收入,甚至对游客恶语相向。
游客王俊杰去云南旅游时特意预订了精品团,和旅行社反复询问后,对方表示绝不强制消费。“结果到了云南后每天都被拉去购物,导游软磨硬泡,非让你买,难听话一堆,说不买就是不要脸、占便宜。”王俊杰说。
同样是去云南跟团旅游的张帅说:“一上车导游就给我卖惨,并暗示旅行社有游客的个人信息,让我们多买点东西,就当是扶贫了。”
张星水认为,这反映出当前旅游服务门槛较低,从业人员培训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一些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从业人员混进旅游市场,并做出了违背职业伦理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应对导游资质加强职业教育、行业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扩大游客对导游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渠道,从而让导游职业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只有这样,欺行霸市、欺压游客的现象才会减少。”
王天星说:“这个行业混乱的真正根源不是旅行社和导游,而是无良的购物店,通过出售低质、高价且无标准的所谓特产、茶叶、金银饰品、玉器、药材等,借助高额回扣和高额返点,让旅行社以超低价吸引游客上钩,再通过与地方相关部门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由此,购物引发的问题,不能完全由导游和旅行社承担,这是整个旅游市场的问题,各个环节都有责任。”
各个环节齐抓共管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旅行团存在的乱象,王天星分析称,从世界范围来看,旅行社多数是小型企业。所谓的大型旅行社,是因为包含景区业务、酒店业务、地产业务、会展业务。就纯粹的旅行社业务而言,这个行业的主流就是中小型旅行社。“小型、微型旅行社由于人员少、成本低,导致在业务开展中底线也更低,更难兼顾长远。”
“所谓的‘零团游’‘低价游’,表面上看降低了游客的出行成本,提供了价廉物美的服务,实际存在许多合同陷阱,最后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游客的支出只会变相增加。”张星水说。
因此对于旅行社的挑选,王天星建议,要注重旅行社品牌,注重口碑,注意不要参加不合理的低价旅游团。尤其是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合同条款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对等,要看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是否遵循社会公序良俗,是否包括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以避免受害者有过失缔约责任。签约之前,建议找专业人士或律师、旅行社的导游咨询一下,看合同是否公平合理。
“就从业机构而言,旅行社应制定合理的报价体系,既兼顾消费者的利益,又考虑到从业机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而达到一种综合的平衡。”张星水说。
行业内部自律固然是改善当前旅游业乱象的重要手段,但他律是自律的制度基础,行业自律离不开良好而严谨的制度和监督体系。
2013年,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旅游法,并于2018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现阶段其实是有法可依的,也是有明确的执法部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做到有法必依,防止投机取巧的现象不断发生。”张星水说。
王天星认为:“今后,对于旅行社的监管必须加强,但是旅行社自己是无法控制整个链条的。整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不是旅行社,而是购物店和自费项目经营者,相应的监管机构也不仅是文化和旅游部门,还有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样才能还旅游市场一份安宁。”
“整体而言,为了这个行业的长治久安、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必须加强规范管理的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标准,另外公众也可以从行业整顿的角度向非执法部门、政府立法机构等建言献策。”张星水说,“中国旅游乱象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我认为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政府有标本兼治的能力和路径。”(记者 韩丹东)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