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官方现在提供了免费的扫码点餐系统,0成本接入,商家可以在店内张贴海报,叫号取餐,也可以贴下单桌贴,配送到桌。两种模式均可让顾客不用排队点单,也替老板节省人工成本。快来看看怎么使用吧!
菜单录入和管理:
第一步:上传商品
微信内搜索【微信收款商业版】官方公众号,进入“微信收款商业版小程序”。如果还未开通微信收款商业版的商家,需先开通商业版;已经开通过的商家,可以点击“开启扫码点餐”,然后开始上传商品,添加图片、商品名称、价格,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保存点餐码
商品添加完成,进入“选择并保存点餐码”,选择桌贴或者海报,保存即可。新手指引可以先选一个,后面会有保存点餐码入口随时自行保存。或购买官方物料(桌贴适合配送到桌的商家,目前仅支持1-12桌;海报适合商家叫号,顾客支付成功后会收到服务通知,通知顾客来取餐/到店自提。)
第三步:完成新手流程。
可选择继续添加商品,或选择稍后添加,回到“管理商品”主页。
第四步:店铺管理
从“商品管理”返回后,商家可以看到累计订单和累计收入,可以随时保存点餐码,还可以管理店员,进入“店员管理”可以增加或者删除扫码点餐的店员。
完成以上步骤顾客只需扫描商家提供的桌贴或海报二维码点餐,支付成功后就会收到服务通知,通知顾客桌号信息和取餐码;商家就可以取号叫餐或者配送到桌啦!
*以iphone13型号手机,iOS14.6系统版本,8.0.6微信版本为例子,不同型号版本手机操作通用。
扫码点餐是先下一种流行的点餐方式,在杭州看到很多的餐厅现在都在使用二维码的点餐码,像绿茶、新白鹿等餐厅都在使用。简单的说就是顾客自己用手机扫描桌子上贴的二维码,就可以在手机上浏览菜单,想吃什么就把菜放入购物车,点好后就可直接手机下单,整个点餐过程完全不需要服务员的帮忙,非常的方便、快捷,收到广大年轻消费者的欢迎。 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追加评论哦!希望可以帮到你!
不过微信小程序扫码点餐在使用的时候,有一个问题是餐饮行业需要注意的。就是在小程序选择时,不是说通过任何一个渠道购买的小程序,使用过程当中的安全性都没有任何的问题。这些小程序在使用时,如果是通过非专业的渠道购买,可能小程序里面就会包含一些不太好的程序。在使用的时候,会有泄漏各种信息的风险产生,对于餐厅的经营就会带来很多的麻烦。
外包是会比较贵,因为项目对接、返工什么的,相当的花费时间和成本。 其实可以考虑用叮铛应用这样的平台去快速制作小程序或者application
需要先注册个微信公众号,然后接入微信点餐的系统,就可以使用的了。
11月起,一批新法新规将陆续施行,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中小微企业缴税、最低工资标准、机动车进京、电动车上路等等,哪一项对你生活影响最大?
【全国性新规】
不得“大数据杀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施行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具体来看,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
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将自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差异化存储规则,连续2年未发生欠薪的,新项目存储比例降50%;3年未欠免于存储。前2年内有欠薪的,存储比例增加50%以上;被纳入欠薪“黑名单”的,增加100%以上。同时,明确工资保证金只能用于清偿欠薪,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无故查封、冻结或划拨。
京津冀及周边将实施钢铁行业错峰生产
近日,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实施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临汾、日照、临沂、潍坊、泰安参照执行。
【地方性新规】
北京:
外省区市机动车六环外行驶也需“进京证”
根据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1日起,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由六环(不含)以内、通州区全域扩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对进京通行证采取分类管理,其中,不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外进京通行证,不限制办证次数及时限;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内进京通行证,每车每年可办理12次,每次有效期为7天,与原有进京通行证办理规定保持一致。
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扣车罚款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期满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对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安徽安庆:
载人低速电动车未上牌禁止上路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对2021年8月18日前购买的非标两轮电动车和载人低速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2021年8月18日起算。过渡期内对非标两轮电动车、载人低速电动车实行临时通行标志(标识) 管理。其中,符合条件的载人低速电动车核发临时通行标识的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10月31日。2021年11月1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标识的载人低速电动车禁止在道路行驶。
辽宁:
沈阳等11个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1月1日起,辽宁省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作出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以沈阳为例,沈阳的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540元调整为1640元。
山东:
大幅下调房产、债权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新的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11月1日起,山东省大幅下调房产类继承、遗赠、赠与公证收费标准,相关公证事项按标的额计费标准平均降幅30%以上。
此外,大幅降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合同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由3‰下调为2‰;5000万元以上部分由0.5‰降为0.1‰,平均降幅40%以上。
海南出台条例优化营商环境:
不得以换届为由不履行承诺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签订的合同以及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不得擅自变更政策承诺或者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
宁夏:
取消居民户籍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限制
《宁夏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居民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尊重申请家庭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受理地。
湖南:
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户口统一标准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11月1日起,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范围扩大至湖南省全辖区,将试点案件类型范围扩大至所有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11月1日之前已进入二审或再审程序的案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福建:
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的通知》,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自11月1日起实施。“全省通办”适用于省内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即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放宽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在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甘肃: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
《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其他形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转自:中国新闻社
来源: 东南网
辽宁累计确诊89人
2020年2月5日15时30分至22时,辽宁省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属普通型病例。
截至2020年2月5日22时,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9例,重型病例7例,治愈出院4例。89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23例、大连市14例、鞍山市1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7例、锦州市7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7例、辽阳市2例、铁岭市3例、朝阳市6例、盘锦市8例、葫芦岛市7例。
目前85名在治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平稳。85名在治患者中,65例病例为输入性病例,20例病例为本地感染病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5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418人,现有113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正在追踪1人。
全国数据
截至2月5日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8018例,累计治愈出院1153例,隔离治疗26302例(其中重症病例3859例),累计死亡病例563例,现有疑似病例2470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8281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6354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42例:香港特别行政区21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台湾地区11例。
阜新公布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确诊病例情况和行程轨迹
病例6:王某某,女,55岁,家住细河区玉龙街道,属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在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病例7:程某某,女,81岁,家住细河区玉龙街道,属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在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行程轨迹:
病例6王某某:
1. 1月15日王某某全天在单位上班。当日其孙子与保姆乘坐G1274次高铁(3号车厢)从徐州回来(该车始发站为武汉,与确诊病例的该次高铁乘务员同车厢)。
2. 1月16日8:00个人活动,所有人已追踪到,15:30返回家中,17:20到细河区大润发一楼吉野家独自吃饭,并购物后返回家。
3. 1月17日王某某全天在单位上班。20:00左右与丈夫、小叔子到细河区园林路花鸟鱼市场,自驾返回家中。
4. 1月18日全天与家人扫墓后未外出。
5. 1月19日9:00王某某与保姆带着王某某的孙子到矿总院儿科3号诊室就诊,中午打完针回家未外出。
6. 1月20日—22日每天9:00左右王某某与保姆带着王某某的孙子乘坐滴滴网约车(已追踪到)到矿总院儿科4号临时病房输液,中午打完针回家未外出。
7. 1月23日开始王某某自述出现有发热、轻微干咳和咳痰,当日定居徐州的儿子归来(G1274高铁)。
8. 1月24日8:55王某某与其儿子陪同孙子到矿总院打针,途中到市中医医院对面的人民康泰大药房买药。
9. 1月25日—27日王某某在家未外出。
10. 1月28日15:00王某某的儿子开车送其前往矿总院就诊,王某某(戴口罩)在急诊内科开药,其子在车内等候。回家未外出。
11. 1月29日19:00王某某与其子到市中医医院对面的人民康泰大药房买药,后到市体育场东北门的宇纲堂大药房买药(已追踪到售货员)。19:40其子开车陪同王某某赴大润发细河店购物,母子均佩戴防护口罩,购物后20:05自驾车离开,返回家中未外出。
12. 1月30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13. 1月31日15:00左右其子开车送王某某赴市中心医院就诊,16:39到急诊内科,17:28到内分泌病房1331—1(无同病房患者)住院治疗。(全程戴口罩)
14. 2月1日14:50转到呼吸内科0928病房—1(无同病房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15. 2月2日16:00转入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
16. 2月3日17:00左右由120救护车送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7程某某:
1. 1月15日—31日程某某在家无外出(与王某某在一起居住)。1月24日开始程某某自述出现有发热、轻微干咳和咳痰。
2. 2月1日16:00左右其孙子开车送程某某去市中心医院就诊。16:39到急诊内科就诊,18:25到呼吸内科0928病房—2住院治疗(与患者王某某住同一病房,无其他患者)。
3. 2月2日16:00转入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
4. 2月3日17:00左右由120救护车送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大连公布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王某,男,49岁,在大连工作。
1月18日至20日曾去武汉参加公司年会。1月23日至28日赴北海道自助游。28日下午乘CZ8312(54H)从扎幌新千岁机场至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自驾私家车返回家中,1月29日患者在家中无明显诱因出现腹泻,自行居家医学观察未外出。2月1日晚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2月2日4时30分自驾私家车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发热门诊就诊,予以隔离治疗,当日核酸检测阴性。2月4日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已转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正在全力排查中。
病例13情况:
患者刘某,男,53岁。目前患者有胸闷、气短症状,活动后有所加重,2月5日复查CT显示肺部炎症略有进展,病情较重。该患者密切接触者共67人,外地49人信息已横传到居住地,在连18人均纳入隔离医学观察(包括出租车司机)。
丹东公布1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袁某,女,1981年生人,丹东市凤城市人,1月18日由呼和浩特乘坐交通工具,于1月19日到达丹东市凤城。2月1日患者出现发热咳嗽症状,2月2日14时到凤城市中医院就诊。2月3日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医院对其进行隔离治疗,15名密切接触者已实施了居家医学观察。
袁某自呼和浩特至隔离治疗期间行程轨迹:
1、1月18日16时左右,自呼和浩特乘坐DR6562次航班(8B座位),于18时到达沈阳桃仙机场。下飞机后乘坐拼车,同行2人,19时到达沈阳火车站易佰良品公寓酒店。20时左右通过美团外卖点餐,与美团送餐人员有接触。自入驻起至1月19日11时30分退房期间未出房间,仅与前台工作人员有过接触。
2、1月19日中午退房后步行至沈阳站同母亲和妹妹汇合,乘坐13:35 的D7665次列车(2车厢13排A、B、C座位)于14:50到达凤城东站,下车后其父亲开车接母女三人直接回到阳光新城的家中。1月19日晚18时步行至步行街精品日杂购买炊具,后在老移动附近新果园超市购买水果后回家。
3、1月20日中午11时,袁某步行至翰墨市场购买年货,途中在一日杂店内购买液化气罐,12:40左右在夫妻面店吃饭。15时从翰墨市场返回,同日杂店店员(搬运液化气罐)一同步行返回阳光新城家中。晚19:30左右患者妹妹同学栗某前往患者家中共同进餐。
4、1月21日中午11时,袁某步行至步行街的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12:30分左右前往唯郡超市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13:30左右步行至中医院对面的邮政储蓄银行,14:20左右到翰墨市场买年货,15时左右步行回家,19时步行到万维超市,20:10步行回到家中。
5、1月22日中午11时左右前往翰墨市场购买年货,未戴口罩,后步行回家。
6、1月23日12时前往地下亿家人购物。17时至馨梦园对面一浴池洗澡后步行返回家中。
7、1月24-25日居家无外出。
8、1月26日12:30分步行至步行街一个水果摊位购买草莓,13:10分到步行街内农商银行对面的2家药房购买口罩,13:30左右步行回到家中。
9、1月27-30日居家无外出。
10、1月31日下午13时步行至万维超市购物,购物后返回家中。
11、2月1日14点,袁某(戴口罩)开车从阳光新城出发到家家福超市,下车后到二道河冰场滑冰,滑冰后到家家福超市购物,然后开车返回家中。
12、2月2日下午患者出现咳嗽、气促等症状,自测体温37.5℃,到凤城市中医院就诊。
黑龙江2例确诊患者和辽宁有关!
齐齐哈尔一确诊病例系沈阳居民
王某飞,女,汉族,38周岁。居住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具体住址齐齐哈尔疫情防控指挥部未知)。
返齐后住址:建华区建设街道运建园小区。1月22日自驾车到沈阳北站,乘坐z157次列车11车7号下铺(该列车在沈阳北站发车时间12:29),16:55到达哈尔滨西站。17:33从哈西站乘坐K1303次列车大概是7车厢(无座),17:43到达哈尔滨站。18:16从哈站乘坐K927次列车3车厢4号下铺,21:26到达齐齐哈尔站,朋友车送其到运建园小区公公家。2月1日上午步行到建华区建设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同日11时许建设大街十字路口打车回家到市中医院发热门诊留观。
请1月22日中午时段在沈阳北站候车及当日乘坐Z157次列车的旅客,密切做好自我观察。
鹤岗一确诊患者曾坐火车经过辽宁
鹤岗市新增1例从武汉返回鹤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为寻找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公告如下:
1月19日,14时57分从武汉汉口火车站乘T182次列车,车厢5号,无座,到麻城火车站后补卧铺17车厢7号到哈尔滨。该列车于1月20日进入辽宁,先后停靠葫芦岛、锦州、沟帮子、沈阳北、铁岭。
请在此日期乘坐过这趟列车的我省居民密切做好自我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