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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小程序定制开发招聘

泸溪小程序定制开发招聘

发表日期:2022-12-03 16:34:09   作者来源:众诚企业建站   浏览: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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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泸溪小程序定制开发招聘

    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扩容和化解大班额工作需要以及单位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白沙城区学校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公开招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5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考岗位

    1.详见《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2.城区学校若因教师参加县外招聘考试造成新的缺口确需增配教师的,由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按岗位需要从本次公开招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顺延递补。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泸溪县白沙城区以外乡镇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本县2020年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

    (二)招考条件:

    1.报考初中岗位者为对应学科的乡镇学校初中教师(含泸溪二中、五中初中部教师)。

    2.泸溪二中、五中高中部相关学科教师凭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可报考职中岗位,不得报考初中岗位;若在初中兼课需报考初中岗位的凭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

    3.报考小学岗位者为对应学科的乡镇学校小学教师。乡镇独立初中学校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教师若在小学兼课需报考小学岗位的凭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

    4.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舞蹈、器乐岗位者为乡镇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舞蹈、器乐专业教师。

    5报考足球岗位者所学专业为体育类,或具有足球教练员证(或足球裁判员证、足球运动员证);或在全县中小学足球竞赛获前三名并获优秀教练员称号。

    6.报考语文、英语岗位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其它岗位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报考人员须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本县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公费定向生须达到培养协议规定的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方可报考。教龄认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9.报考对象系学校行政领导的须任职3年以上(含3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和正在立案调查的。

    2.2019年年终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在本校排名为后三分之一的,其中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教师绩效考核在本校排名为倒数5名内的。因产假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排名靠后的,以上一年度考核排名为准。

    4.2020年春季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2020年春季未进行质量检测的科目以2019年春季期末检测成绩为准,下同)文化学科在全县排名后10名且班平不及格的,专业学科排名在后5名且班平不及格的。

    5.洗溪学校、八什坪完小因分流工作需要,不受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第三、四条限制。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考对象于2020年8月24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明德小学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复印件以及考察、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等,并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考试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笔试成绩占70%,考察得分占30%的比例组成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8月27日(上班时间)到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领取。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

    (4)成绩公布:2020年8月31日公布成绩。

    2.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等方面,在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有不良反应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按《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考察量化评分细则》(附件2),对报考对象进行审核计分。

    (三)加分:根据《泸溪县教职工人事管理规定》(泸教体发〔2019〕26号)规定,本次招考实行加分政策,在综合成绩之外实行加分。加分项目为2020年春季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排名及2018年以来获奖情况,加分标准如下:

    1.在2020年春季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排名居全县前2—10名者,按0.5分区值加5至1分;质量检测排名第一的按《泸溪县教职工人事管理规定》根据城区学校岗位需要实行公开选调。

    2.参加由县局组织或选派参加上级的学科教学竞赛和综合素养大赛,教师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分、3分、2分,州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加3分、2分,县级一等奖者加2分;艺体类教师在艺体竞赛活动中,学生个人(指导教师限一人)或团体(指导教师限两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加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加3分,州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加2分,县级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加1分。多项加分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3.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名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加3分。

    (四)聘用:根据总得分(综合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对象末位总得分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调聘到相应学校。并按招考学校的要求签定工作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则退回原单位。被录用者调聘到新单位,如因受新单位岗位设置职数限制,不能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须接受高职低聘,不接受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报考者若有疑虑应有组织、有纪律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侮辱、诽谤、诬陷或威胁工作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举报电话:县教体局监察室:4265223

    六、本公告由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岗位表

    2.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考察量化评分细则

    3.2020年泸溪县白沙城区学校公开招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3

    2020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调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选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本县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6.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或因隐瞒身份等考试失信的人员;

    7.在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有不良反应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泸溪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2020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8月27日(上班时间)到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公开选调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名单在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43—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

    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附件:1. 2020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 2020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附件2

    责任编辑 | 谭仪 李水方

    资料来源 | 县教体局

    (初审:向静 复审:袁绍仁 终审:左力华)

    【来源:泸溪教育】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为加强城乡村(社区)警务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建制村(社区)专职驻村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县共招聘专职驻村辅警140名(除武溪镇7个社区外的其他行政村、社区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2.具有本村(社区)常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 1 日至2001年1月 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口吃、残疾、色盲、传染病等;

    3.限男性,且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担任村支两委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现任村五大主干(不得兼任)报考,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加5分,其他村支两委成员加3分。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复员退伍军人、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辅警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辖区派出所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村支两委人员必须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②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

    ③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测量身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

    报名时,由辖区派出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不同年龄段体测标准。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即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及举止仪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5分钟读题,5分钟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两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驻村辅警从所驻村(社区)的常住人口中产生,出现报名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服从调剂的本乡镇人员中进行择优调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对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照成绩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考察及资格终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经报请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为专职辅警,并开展岗前培训后到派驻村工作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一)专职驻村辅警人均按每年40000元包干(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费用)。

    (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聘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较好,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合同;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等情形,给予解除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简章。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参加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现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招聘。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3-4264297(县公安局)

    0743-4263875(县人社局)

    本简章由泸溪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链接:查看公告详情

    【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招聘30人,护理10人,报名时间:2019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上班时间),以下是前途医考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招聘内容: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州政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9年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4月15 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七)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泸溪县;户籍认定时间以2019年3月25日前为准。

    (八)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医疗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泸溪县卫计局(2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在职人员报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报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开考考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需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准考证于2019年4月24-26日到报名点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和阅知考生须知。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7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乡镇卫生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管乡用)岗位的聘用人员由县卫计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岗位。聘用到县民族中医院(县管乡用)岗位的必须先在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最低服务五年。应聘者一经聘用,在所服务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743-4263875 县卫计局:0743-4267671

    附件1:《2019年泸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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