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 吴凡)讯, 登陆科创板两个月后,乐鑫科技率先推出了科创板首个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
紧接着,科创板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股权激励计划亦相继亮相。《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四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自身的发展、经营等特点“度身定制”,但方案的设计又都体现了激励性、长期性、差异性、挑战性等,相较传统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更加灵活。
细心地投资者会发现,上述四家公司均聘请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作为方案背后的“独立财务顾问”。
与A股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有何突破,这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有何作用?近日,《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了荣正咨询相关负责人。
更多公司将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
如何给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原则上不得超过50%的授予定价,若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但在实际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操作中,鲜少有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突破”。
而在科创板,前述传统被打破。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应当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这也意味着,科创板公司可以对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自主定价,只要理由合理。
从实际案例来看,包括乐鑫科技在内的,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四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无一例外的突破了五折的红线,荣正咨询高级合伙人王茜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价格的制定,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激励性、另一个是合理性,“在不低于发行价的背景下,实际上我们也是考虑到了二级市场的价格”。
除了价格“尝鲜”外,不难发现的是,四家已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科创板公司均选择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科创板所独有的激励工具,吸引了限制性股票和期权两种传统工具(相当于一个打折的期权),在出资和定价上的优点,在实施股权激励时相比于两种传统工具更具有吸引力”。
此外,荣正咨询董事长郑培敏还认为,后续的科创板公司在做股权激励计划时,大比例会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因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要提前出资,而提前出资会有资金沉淀,会存在风险”。
郑培敏分析道,“在市场制度下,科创型公司的核心骨干对股权激励的诉求是十分强烈的,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要求的刚性出资对他们影响很大,激励对象的现金收入可能暂不足以支付这笔大幅的现金支出,所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科创板公司中将很容易应用”。
股权激励应常态化、持续化
尽管四家科创板公司都选择了相同的股权激励工具,但各家公司对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又不尽相同,并且这种“不同之处”在于,业绩考核指标并没有沿用以往传统的营收增长、净利润增长等指标,而是进行了“量体裁衣”的选择。
以第三家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澜起科技为例,公司除了选用净利润指标外,还创新性的采取了“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作为另一指标。
在王茜看来,其实只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司未来的成长预期,那么就可以很个性化的去设置公司自身的业绩考核目标,甚至可以针对不同的人,设置不同的考核期、不同的考核指标。
实际上,个性化的设置业绩考核目标此前在其他板块已有先例,但相较于其他板块,科创板公司对于人才的渴望度会更高,会与国际接轨更高,所以在方案的设计上可能是更希望能跟国际接轨。
一个正向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运用“股权激励”为公司添活力。
荣正咨询今年5月份发布的《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9年5月30日,A股1600余家上市公司共公告股权激励方案2400余份。其中,今年以来,截至5月30日,已有130余家公司发布股权激励预案192份,远多于去年同期的162份。
上述报告指出,2018年IPO放缓、股市调整也没有影响上市公司实施激励的热情,说明股权激励已然进入了“常态化”时代。
郑培敏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股权激励应该常态化,同时也应该持续化,“越是好的公司,越是持续做股权激励,因为这意味着可以留住更多的人才,激发更多的人才潜能”。
记者注意到,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网宿科技、爱尔眼科等,上市至今就曾多次推出过多次股权激励计划。但更多的公司尚未建立起持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理念,或者更多的人仅仅是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战略配售等获取“一次性收益”,这可能是资本市场体制公司治理改革中,更深层次需要关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