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挑选好的小程序开发公司,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第一,看其公司有无官方网站,如果一家互联网企业连网站都没有,那就可想而知了,皮包公司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第二,百度搜索开发商有没有负面消息,如果百度搜索出现关键词比如:骗子、骗人等相关字眼或是直接在搜索结果出现负面消息,那么这家企业就要慎重选择了。
第三,打听其公司的业界口碑,找一些和该企业合作过的公司打听情况。一般来讲这个评价都是实打实的,很难弄虚作假。
第四,看其案例,如果一家公司连一个软件开发的案例都没有,要么是刚刚成立的新公司要么是公司刚刚开始做这一块的业务,无论是哪一个都说明这家公司项目经验不足,实力很难评定,如果合作很有可能做小白鼠。
第五,看其报价。小程序的开发是根据需求功能来确定工期和价格的,如果开发商在不知道你的需求功能甚至都不知道你要做何类小程序的情况下,一上来就给你报价,这样也是不靠谱的。

小程序开发公司哪家好?费用是多少?这个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根据微信小程序的类型给大家分了几种情况,大家不妨参考参考:
>>展现型小程序
展现型的微信小程序一般是用以企业的宣传策划方案,以保证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的目的。这一类型的微信小程序由于_容比较简单,涉及面较少,是普遍微信小程序开发设计中较为划得来的,它的价钱一般在千元左右。
>>行业型小程序
行业型的微信小程序的制作,价钱上比照于展现型的微信小程序要贵一些。行业型的微信小程序主要是各行各业选用的服务微信小程序。比如外卖送餐、酒店预定、商城微信小程序等,功效上比照于展现型要大很多,一般其制作价钱在数千到数万之间。
>>电子商务型小程序
电子商务型的微信小程序重点在于达到商家和消费者的网上规定,免除了现金支付的烦恼,给予一个省时省力的综合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型微信小程序的开发价钱高过展现型,相近行业型,一般也在数万到数十万之间。
当然无论是做哪一种类型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一个高性价比的微信小程序开发平台。这里给大家推荐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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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程序有实力的公司不少,但主要还是要看公司的经营模式,有些是做产品型的,他们收费就高,而且不一定能赶上开发节奏,如果专业定制,有更多的不同程序的开发经验,更成熟,选择的时候选择定制类公司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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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微信认证第三方开发商获取微信小程序,比如沈阳西里奥布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当用户关注了一个“应用号”之后,就相当于安装了一款app。在“应用号”内,用户就可以实现对app 的一些基本诉求。
实现了应用“触手可及”的梦想,用户扫一扫或者搜一下即可打开应用。
体现了“用完即走”的理念,用户不用关心是否安装太多应用的问题。
应用将无处不在,随时可用,但又无需安装卸载。
由此可见,小程序是一种应用,还是应该对其进行专业的开发。

root手机,然后装个RE任务管理器,这样你就可以删除手机自带的任何不需要的程序

邻里互助接送学生上下学,法院撤销“非法营运”罚款决定。据微信公众号“安康铁路运输法院”6月6日消息,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已发出《关于王某不服某交通运输局罚款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的案情通报》。
近年来,随着“有偿拼车”、“网约车”等新生事物的兴起,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如何正确认定“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即通常所称的“非法营运”)的难度日益增大。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助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道路运输管理秩序,弘扬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就本院审理的原告王某诉被告某交通运输局罚款一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事实及裁判结果
王某受亲友邻里所托,自2021年10月下旬开始,每周末驾驶自家车辆接送亲友邻里孩子往返学校和家中。同年12月31日,某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拉载六名未成年学生,因其未取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前述人员带往当地疫情防控卡点进行调查询问。2022年1月5日,某交通运输局立案受理王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案,并于同年1月10日作出《案件处理意见书》,拟对王某给予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1月30日该局制作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依法向王某送达。2022年3月4日,某交通运输局对王某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日向其送达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交通运输局对王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予以撤销。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案相关裁判观点说明
1.法律法规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于如何界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没有明确规定。参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关于“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的规定内容,道路运输经营具有服务性、商业性特征,在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以道路运输为业或者以赚取利润为目的,通过为不特定对象提供运输服务获取相应对价的市场经营行为。因此,在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中,对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认定,不能将是否收取费用作为单一评判标准,而应综合运送目的、运送周期、费用标准、人员关系等因素予以判定。
2.本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本案中,王某此前并无因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被查处的记录,并非以道路旅客运输为业或长期从事旅客运输,其运送行为发生于陕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共交通不便的特殊时期,在亲友邻里无法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时,王某受托驾驶自家车辆接送,起初王某并未收取费用,后亲友邻里考虑其成本支出实际,主动提出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补偿,在扣除燃油、高速通行费、车辆折旧费、孩子零食文具等支出外,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可见原告并没有将追求物质利益作为运送行为的主要目的。同时,王某运送的对象仅限于亲友邻里的未成年子女,没有向社会其他不特定对象提供运送服务,没有扰乱运输经营秩序。某交通运输局将王某这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运送行为定性为“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进而予以处罚,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3.本案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本案中,某交通运输局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其在作出案涉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前,向王某送达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违法行为通知书》,剥夺了王某行政处罚程序中依法应当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由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4.本案如何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到司法审判中?
友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本案中,从社会公众常情常理看,王某的运送行为属于亲友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行为,其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符合社会一般认知范围。司法实践中,“好意同乘”、“有偿拼车”等行为本质上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公权力机关应当尊重私法自治原则,给予私权利必要空间,方便人民生活。如果在行政执法中对此类行为不加区分,简单适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会产生法、理、情的冲突,也会对公民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不良导向作用。本案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既说法理,也讲情理,充分彰显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对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鼓励人民群众善意助人具有积极意义。
三、案件启示
弘扬真善美是司法引领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本案中,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决定予以撤销实质上就是对亲友邻里互助的友善价值观的肯定,鼓励引导公众在生产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从法律角度讲王某的运送行为不构成“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但是这种个人之间的互助、互惠行为也并非没有风险。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受油价上涨、机动车尾号限行等因素影响,“有偿拼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经济节约的出行方式,受到众多社会公众追捧,但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亦屡见不鲜。因为拼车车辆并非营运车辆,驾驶员并无从事客运活动的相应资质,一般也不会投保车上人员类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驾驶员可能会承担因车上乘客受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乘客也可能需要为自己搭乘非运营车辆而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故对于拼车出行的群众,法院建议谨慎选择“拼友”,认真了解车辆现况和车辆的投保情况,避免由此带来的出行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来源: 澎湃新闻
4月20日,安徽颍州公安王店派出所接到一名保安报警称,有一男子出示的安康码(安徽健康码)为红码并且迅速逃跑。民警立即上报疾控中心,同时迅速锁定嫌疑人为杨某。经查,杨某红色安康码为网图,系伪造,出示红色健康码只是为了吓唬保安人员,杨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案件还在办理中。
当前
“健康码”是居民在疫情期间
出入小区、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的
一个“健康证明”
在疫情防控中
扮演着“信号灯”的角色
可是除了以上这种伪造健康码的行为
还有人为了赚钱
竟然仿造健康码软件
2022年1月12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伪造杭州健康码网站。目前,网站已关停,网页开发者李某某(男,29岁)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果使用伪造健康码的人本身携带新冠病毒,那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疫情时期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
正确使用好健康码
才能赢得这场“战疫”的胜利
健康码虽小却无比重要
切记不要为贪图一时的便利
而把国家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综合|颍州公安、平安西湖微博等
来源: 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人民网-安徽频道 原创稿
“宿州作为传统地区,转型升级在产业发展打造中更加注重融入新时代,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方向越来越坚定,发展越来越有自信。”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宿州市市长杨军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宿州正在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不断加快云计算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让数字经济“入云落宿”。
杨军介绍,2019年以来,宿州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迈出新的步伐。2019年全年19项主要经济指标中15项进入安徽省前七;实现生产总值近2000亿元,增长8.7%,全省第四;财政收入超200亿元,增长14.5%,全省第一;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开工更快了,政务服务质量更高了。
“宿州作为传统地区,产业发展更加注重融入新时代,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方向越来越坚定,发展越来越有自信。”杨军说道。
近年来,宿州市不断加快云计算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让数字经济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华东地区最大的云计算产业基地2号数据中心建成,2700台数据机柜可为1000多家企业提供“基础云、平台云、应用云”等数据服务。
“数字时代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它改变了个体消费习惯,这次疫情,导致传统的渠道受限,云计算大数据的流动,让许多事情变得便捷。比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令等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下达到基层,蔬菜粮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各种医疗资源的平衡和调动、安康码的应用等等,这在过去很难想象,但是在数字时代,就变得轻而易举可以实现,都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杨军说道。
杨军介绍,宿州市建设完整的云计算产业链,逐步探索出了“率先发展基础云、同步建设平台云、全面开发应用云”的产业生态圈发展模式。目前,“基础云”在建10万平方米、1.6万个机柜的IDC机房,基础工程已基本建成、布置标准机柜6000余个,具备承接长三角区域大数据服务的能力; “平台云”引进华为、浪潮、奇安信等数十家龙头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云服务;“应用云”集聚了新材超算、国信优易等数百家创新型企业,形成了10余个云计算应用特色板块。现在的宿州已成为长三角区域建设标准最高、单体规模最大的大数据存储和处理中心。
杨军告诉记者,2019年,宿州与深圳腾讯公司在“数字产业发展”“未来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深入合作;今年4月份又与阿里巴巴华东公司在数字农业、智能制造、城市大脑三个领域进行深度合作。目前,阿里新制造、腾讯未来城市、华为数据中心、浪潮云计算中心等项目先后落户,在全国叫响了“中国云都”产业名片,特别是阿里巴巴、腾讯、华为三家科技巨头齐聚宿州,有利于将数字宿州打造成为长三角城市的“大脑标杆”。(杨赛君)